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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检察院贯彻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精神,连续两年对辖区内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交付执行、日常矫治、刑罚变更等为重点监督环节、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为重点监督对象、对检察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在监督纠正个案的同时注重制度机制建设,思考对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的强化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