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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澳大利亚为公众健康限制商标使用权而出台的烟草通用包装法案是否违反了TRIPS协定,众说纷纭。支持和反对该法案者的三个争议焦点是:限制烟草商标的使用是否违反TRIPS协定中有关商标注册条款、TRIPS协定赋予商标权人肯定性权利还是否定性权利,以及为保护公众健康限制烟草商标使用能否构成妨碍商标使用的合理措施。结合TRIPS相关条款解释及WTO类似案例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裁决,并对上述争议焦点逐一展开论述,确定为公众健康限制商标使用权的成员国没有违反TRIPS协定下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