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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999年,我采写的两篇舆论监督报道《小康乡农民为何负债累累?》(与人合作)、《农民被判玩忽职守罪李宪清冤蹲号子三十月》分别获得当年“陕西新闻奖”通讯类二、三等奖。这两篇报道也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礼泉县北牌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去了职务;冤蹲号子三十个月的吴旗县农民李宪清最终获国家赔偿40万元。从这两篇获奖作品看,我觉得从事舆论监督的新闻记者一定要精通法律,要以一种执着的精神维护法治(“法治”不同于“法制”,是相对人治而言的)。 舆论监督是与法律监督、行政监察等共同维护社会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