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管理模式在肺结核防治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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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完全管理模式在肺结核防治中的应用。方法 102例肺结核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51例。对照组采用常规防治措施干预,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采用完全管理模式干预。评估两组肺结核控制效果、并发症和疾病控制时间。结果 观察组患者肺结核控制率为100.0%,高于对照组的76.5%(P<0.01);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为9.8%,低于对照组的27.5%(P<0.05);观察组疾病控制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34.06±2.17) d vs (45.94±2.75) d,P<0.01]。结论 完全管理模式在肺结核防治中效果显著,可降低并发症发生率,缩短肺结核控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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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库古籍和古代法律文献序跋中搜得123次“法家”用例,考其词义,可分三类:学术史上之学派名称,律学、刑幕学、司法检验学等刑名之学,典狱之官。典狱之官这一“法家”新义,泛指古代刑事司法官吏,作为一种职业名称,系《四库全书总目》之“法家类”提要所未揭示。这三类“法家”词义均非先秦诸子百家中“法家”的原型含义,即“此‘法家’非彼‘法家’”。窥此一斑,可以印证中国古代之主流思想和居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为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