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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推十项举措助力小微企业成长
新年伊始,浙江省工商局持续发力、加码推进“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聚焦当前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紧密结合工商职能,浙江省工商局推出全力服务小微企业成长十大举措,将以更务实的服务落实“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着力“育小、扶小、活小、强小”。
这十项举措为:试点小微企业工位号注册;放宽小微企业经营范围;推行创客创业全程帮办;开辟小微品牌培育直通车;启动市场小微电商行动计划;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组织万家百场小微企业培训;组织小微企业专业服务套餐;发布小微企业成长指数;深化小个专非公党建。
天津:中小企业局部署完成今年各项任务目标
1月,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尉永久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结合本局实际,就落实会议精神,全力圆满完成好当前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和谋划今后目标任务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2016年作为“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培育新动能,精心谋划和全力完成好各项任务目标,努力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水平。
河南:设立10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河南省政府已经批准设立规模100亿元的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据悉,10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里面,省财政出资10亿元,其余的90亿元来源于社会资本。
在投资方式上,该基金釆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者股债结合的综合投资模式,重点投向省内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等各行业领域,支持具有在产品、技术、渠道等方面拥有核心竞争力,并且风险可预期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
河南省共有43万多家中小企业,该基金的设立,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融资压力。
重庆:财政“三个一点”促小微企业蓬勃生长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小微企业可否安好?“十二五”期间,重庆已累计发展小微企业55万余户,存活率达81%以上。其中,享受政府财政创业补助的19万余户微企中,发展活跃度达88%以上。已有上万户小微企业成长为中小企业,多家企业在重庆股份交易中心(OTC)挂牌上市。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除了主体动因外,政府引导也是关键一环。不当管事“婆婆”,只做喜事“红娘”,重庆财政的“三个一点”点燃了创业者的热情。
财政补一点。自2010年开始,重庆为大力发展微企,财税、人社等多个部门共同出台的助推政策文件就达58个。重庆财政每年安排微型企业扶持资金预算10亿元,凡是重点人群创办的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
税费降一点。如对微企上缴地方税收留存部分,给予两年以内的财政奖励,已累计兑现财政奖励补贴1.56亿元。推动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5项、政府性基金项目53项。
金融贷一点。重庆出台了微型企业可申请无抵押担保的创业扶持贷款政策,最高可享受不超过15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通过组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融资担保基金10亿元,基金按担保额给予0.5个百分点的担保补贴。
上海:将推8项税收政策“自享清单”
1月21日,上海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印发的《关于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作出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若干举措》,主要有十大措施,具体分类为:
营造有利环境方面:推出了实施减免税政策“清单制”、外籍人才免税补贴“免报备”、非货币投资等个税“分期缴”等3项举措,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策服务环境,推动资源、技术、人才进一步向科创中心集聚。
破解问题瓶颈方面:推出了试点内外贸税收征管“一体化”、扩大增值税申报“月转季”、电子发票应用范围“广覆盖”、出口退税管理“无纸化”等4项举措,有利于破解当前“双自”区域行业、企业发展面临的税收管理瓶颈,进一步减负提效,在更大程度上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体现上海特点方面:推出了打好税收服务“国际牌”、网络办税服务“贴身行”、长江经济带实现服务“互联通”等3项举措,紧密贴合上海当好改革开发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有效体现上海科创中心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的建设要求。
上海市拟在1月31日前,初步推出包括“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等8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自享清单”,纳税人只要符合清单事项办理条件,即可通过网上自主申报,直接享受优惠。
陕西铜川:发展电子商务扶持创业促进就业
1月份,陕西铜川市发布了《铜川市电子商务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规划》(2016—2020)。《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市电子商务培训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新增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达到2000个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在全市基本形成要素聚集、载体多元、服务专业、资源开放、形式丰富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创新生态体系。
《规划》指出,铜川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重心,构建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电子商务创业格局,带动电子商务大发展。构建铜川“515”模式(即建设一批电商平台、两类电商产业园区、三位一体物流园区、四级电子商务创业格局、五力协同培养电商人才),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立足市情和现实需要,以“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为主线,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福建厦门:“新十八条”助力用人单位“引智”
继2010年推出“双百计划”、2013年推出“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后,1月份,厦门再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新十八条”),给众多创新创业者送上大礼。
人才个税奖励制度是“新十八条”的一大亮点,主要是针对人才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层次给予奖励。例如,鼓励企业给人才发高薪,企业聘任年薪30万元以上的中高端人才,只要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就可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奖励,这打破了传统年龄、身份、职称的限制。
此次出台的人才政策“新十八条”,在台湾人才的引进和支持上也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比如,在原有“海纳百川”台湾特聘专家的基础上,增设台湾特聘专才,并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50万元的补助,补助逐年发放。对于人才普遍关心的综合保障配套问题,将制定完善政府与用人单位共同分担,以购(租)房货币化补贴、人才公寓租赁为主要方式的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中国经济信息》综合报道)
新年伊始,浙江省工商局持续发力、加码推进“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聚焦当前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紧密结合工商职能,浙江省工商局推出全力服务小微企业成长十大举措,将以更务实的服务落实“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着力“育小、扶小、活小、强小”。
这十项举措为:试点小微企业工位号注册;放宽小微企业经营范围;推行创客创业全程帮办;开辟小微品牌培育直通车;启动市场小微电商行动计划;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组织万家百场小微企业培训;组织小微企业专业服务套餐;发布小微企业成长指数;深化小个专非公党建。
天津:中小企业局部署完成今年各项任务目标
1月,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尉永久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结合本局实际,就落实会议精神,全力圆满完成好当前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和谋划今后目标任务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2016年作为“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培育新动能,精心谋划和全力完成好各项任务目标,努力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水平。
河南:设立10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河南省政府已经批准设立规模100亿元的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据悉,10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里面,省财政出资10亿元,其余的90亿元来源于社会资本。
在投资方式上,该基金釆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者股债结合的综合投资模式,重点投向省内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等各行业领域,支持具有在产品、技术、渠道等方面拥有核心竞争力,并且风险可预期的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
河南省共有43万多家中小企业,该基金的设立,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融资压力。
重庆:财政“三个一点”促小微企业蓬勃生长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小微企业可否安好?“十二五”期间,重庆已累计发展小微企业55万余户,存活率达81%以上。其中,享受政府财政创业补助的19万余户微企中,发展活跃度达88%以上。已有上万户小微企业成长为中小企业,多家企业在重庆股份交易中心(OTC)挂牌上市。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除了主体动因外,政府引导也是关键一环。不当管事“婆婆”,只做喜事“红娘”,重庆财政的“三个一点”点燃了创业者的热情。
财政补一点。自2010年开始,重庆为大力发展微企,财税、人社等多个部门共同出台的助推政策文件就达58个。重庆财政每年安排微型企业扶持资金预算10亿元,凡是重点人群创办的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
税费降一点。如对微企上缴地方税收留存部分,给予两年以内的财政奖励,已累计兑现财政奖励补贴1.56亿元。推动取消和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55项、政府性基金项目53项。
金融贷一点。重庆出台了微型企业可申请无抵押担保的创业扶持贷款政策,最高可享受不超过15万元的基准利率贷款。通过组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融资担保基金10亿元,基金按担保额给予0.5个百分点的担保补贴。
上海:将推8项税收政策“自享清单”
1月21日,上海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印发的《关于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作出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若干举措》,主要有十大措施,具体分类为:
营造有利环境方面:推出了实施减免税政策“清单制”、外籍人才免税补贴“免报备”、非货币投资等个税“分期缴”等3项举措,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策服务环境,推动资源、技术、人才进一步向科创中心集聚。
破解问题瓶颈方面:推出了试点内外贸税收征管“一体化”、扩大增值税申报“月转季”、电子发票应用范围“广覆盖”、出口退税管理“无纸化”等4项举措,有利于破解当前“双自”区域行业、企业发展面临的税收管理瓶颈,进一步减负提效,在更大程度上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体现上海特点方面:推出了打好税收服务“国际牌”、网络办税服务“贴身行”、长江经济带实现服务“互联通”等3项举措,紧密贴合上海当好改革开发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有效体现上海科创中心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对接国际通行规则的建设要求。
上海市拟在1月31日前,初步推出包括“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等8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自享清单”,纳税人只要符合清单事项办理条件,即可通过网上自主申报,直接享受优惠。
陕西铜川:发展电子商务扶持创业促进就业
1月份,陕西铜川市发布了《铜川市电子商务促进就业创业发展规划》(2016—2020)。《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市电子商务培训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新增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达到2000个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在全市基本形成要素聚集、载体多元、服务专业、资源开放、形式丰富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创新生态体系。
《规划》指出,铜川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重心,构建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电子商务创业格局,带动电子商务大发展。构建铜川“515”模式(即建设一批电商平台、两类电商产业园区、三位一体物流园区、四级电子商务创业格局、五力协同培养电商人才),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立足市情和现实需要,以“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为主线,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福建厦门:“新十八条”助力用人单位“引智”
继2010年推出“双百计划”、2013年推出“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后,1月份,厦门再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新十八条”),给众多创新创业者送上大礼。
人才个税奖励制度是“新十八条”的一大亮点,主要是针对人才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层次给予奖励。例如,鼓励企业给人才发高薪,企业聘任年薪30万元以上的中高端人才,只要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就可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奖励,这打破了传统年龄、身份、职称的限制。
此次出台的人才政策“新十八条”,在台湾人才的引进和支持上也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比如,在原有“海纳百川”台湾特聘专家的基础上,增设台湾特聘专才,并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50万元的补助,补助逐年发放。对于人才普遍关心的综合保障配套问题,将制定完善政府与用人单位共同分担,以购(租)房货币化补贴、人才公寓租赁为主要方式的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中国经济信息》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