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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500多年前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和老子的"道论"及与其相对立的巴门尼德的"存在论"为起始,回顾了从自然语言形态的"逻各斯-道"到数理语言形态的"逻辑",再回归于自然语言形态(内含数理语言形态)的"逻各斯-道"之"否定之否定"的大致历程。说明西方形式逻辑的一致性根源于"存在或非在",东方辩证逻辑的完全性根源于"正者且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