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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涵和建设途径,遵循指标体系构建原则,结合中国实际,建立了一套包括3个层次31个指标的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所选定的指标体系,利用多目标二级决策法和变异系数法对一、二级指标确定权重,并运用TOPSIS法对中国各地2004年的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水平进行了排序、评价。结果表明:各地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水平普遍不高,与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正相关性,地域格局上呈现出东部、东北、中部、西部依次递减的趋势;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水平的区域差异主要表现在地带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