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高校的各种考核考试,是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的重要参照标准,学校教务部门可以依照这个标准,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改革,学生也可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来检验自己的学习。然而,近年来,高校中的考试作弊问题日趋严重,“考试不作弊,明年当学弟;宁可没人格,不能不及格”之类的说法广为流传,考试作弊呈现出人数增多、影响面扩大、作弊手段多样化等趋势,导致高校学风的日趋败坏,严重影响了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影响了大学生的培养质量。
我们基于对北京某市属高校的考察和个案分析,结合前人的相关研究资料,从外部社会因素和内部心理因素两个方面进行了归因分析,对高校学生作弊行为的原因作出解释和评价,进而探索解决高校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的对策。
一、学生考试作弊的外部因素分析
1.社会诚信的缺失是导致考试作弊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
当前,社会的整体诚信状况不容乐观,各种欺诈现象比比皆是,手段层出不穷,在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的同时,更造成了一种诚信缺失的危机感,导致人与人之间信任的丧失。而且,这种诚信缺失现象正在蔓延到高校等教育机构,在师生关系、考核考试及人际交往等多个方面给教育机构带来了影响,逐渐成为导致高校中各种诚信缺失问题的最根本原因。
2.教育教学评价方式及内容的单一化、简单化是导致考试作弊现象的重要原因。
评价一个老师的教学水平,考试及格率水平应该只是一个方面,除此之外,还应包括教师授课的清晰度、对学生进行较好的引导、较好地结合实践等,而现实情况是,评价一个教师的水平着重看其课程的考试及格率,有的则只看及格率水平,这在无形中将对教师的评价引向了一个错误的方向。就北京的一些市属高校而言,一般以招收北京本地学生为主,而所招收的学生一般高考分数较低,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老师们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自己承担课程的及格率,为了让这个数字不太“难看”,一般会想方设法将考试的内容通过划重点、答疑等方式,间接或直接地透露给学生。
就学生而言,学习一门课程的效果如何,本应该通过出勤率、是否能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结合、能否灵活应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查,而当前则变成了简单地以成绩作为判定课程学习好坏的唯一标准。期末考试前,“聪明”的学生一般都会“识趣”地配合老师的“引导”,有的甚至通过答疑的方式从老师那里“套题”,也即通过和老师“聊天”的方式打听考试的相关知识点。
在这一点上,不少教师和学生达成了某种心理上的默契,即教师提前给学生划出考试的重点,圈定考试范围,甚至直接将部分考试题泄露给学生,换取的则是各方都比较满意的课程及格率水平;学生则可以提前了解考试内容,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可以说,现在的某些考试已经演变成了“掩耳盗铃”式的自我欺骗的游戏。
3.现代高科技通讯工具和微缩技术的出现,给考试作弊提供了便利,助长了作弊的不良风气。
当前,随着无线通讯、微型缩印等现代化通讯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作弊设备和微型小抄等作弊工具也应运而生,同时还出现了团体协同作弊等作弊的新现象。对于这些作弊手段,监考老师一般很难发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考试作弊的不良风气。
二、学生考试作弊的心理因素
1.博弈心理。
高校中的考试可以形象地比喻成一种博弈。在这场博弈中,教师希望用最简便的方法测试学生学习知识的质量和数量,而学生则希望通过最简便的应对方式通过考试这一关,而中间环节就是试卷。在考试过程中,命题老师往往就是阅卷老师,这使其必须同时扮演两种某种程度上互相矛盾角色:一方面,为了让大部分学生能够过关,老师在命题时会尽量照顾全班同学,另一方面,又要执行学校的考试纪律,保证命题的难度和区分度。在这一过程中,充满着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博弈,教师处处为难,学生时时刁难,谁更强势,谁就占了上风。
2.投机心理。
为了不使大多数同学补考,导致自己课程的及格率太难交差,教师往往在考试之前或明或暗地给学生勾重点、划范围,尽量降低考试的难度,使学生猜题、押题成为可能。而这样的直接后果是,学生考试的投机性机会增多,成本大为降低,而收益将大大增加。
3.从众及模仿心理。
部分同学将准备“考试”变成了准备“投机”,尤其是一部分同学投机获得显著收益,对其他同学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当另外一个人复习很少甚至不复习都比自己考的分数高时,考试就从本来很公平的事情变成了一个制造更多不公平的工具,这时,不作弊的学生其实只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坚持下去,忍受不公平;二是“识时务”地开始作弊,从而导致作弊现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4.嫉妒和虚荣心理。
从众与模仿心理产生的直接原因来源于嫉妒,当别人付出一样甚至更少的努力就可以取得更高的成绩时,嫉妒会占据学生的心理,在这一过程中,几乎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
在高校学生的考试作弊现象中,由于成绩导向的驱使,很大一部分学生怀着强烈的虚荣心,他们不是把成绩看做衡量自己学习好坏的检验尺,而是将其看做比较谁更“厉害”的简单工具,“谁的分数高谁就更牛”这种虚荣心带来的虽然有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但同时,虚荣的心理也使学生更容易走上不择手段的不归路。
三、预防为主,惩处为辅,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惩处体系
1.防止考试作弊现象的滋生蔓延,应始终坚持“预”字当头的原则,以预防为主,惩处为辅。
古语曰“法不责众”,考试作弊现象越来越普遍,惩处的作用就会非常有限,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时,更应该注重以预防为主。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完善评价体系,提高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应在了解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着重考核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把实际操作能力作为主要指标,理论考核作为次要指标。结合课堂问答、课外作业、口试、实验实习、模拟考试等,采用等级评价来替代百分制,降低期末考试的权重。同时以开放的、学用结合的考试模式代替传统考试方法,提高考试效能,以降低学生对考试分数的敏感度,缓解学生应考压力。其次,应逐步改革对教师的评价方式,改变单一的以课程及格率作为评价老师授课质量唯一标准的做法。最后,应对学生进行深度的诚信教育,改变他们的机会主义和投机取巧的心理。
2.应在预防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惩处作弊的规章制度。
当前,各高校都已针对考试作弊现象制定了严格的惩处措施,如有的高校制定了从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考试作弊处理体系,有的学校将考试作弊纳入学生的诚信档案,一经认定,影响终身。这些处理方法虽然威慑力巨大,但因其不是基于预防为主,效果有限。我们认为,在对学生考试作弊的处理上,应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不动摇,绝不应该怀有“抓一起处理一起,处理得越多越好”的心理,我们的工作主要应该做在考试作弊发生之前。
首先,应注意开展好平时的诚信教育。诚信教育不应在考前突击,在平时的教育和教学中,高校教务部门应对广大教师进行专门培训,将诚信的观念纳入到每门课程的教学体系之中,在课程的第一堂课上就告知学生课程的学习目的和考核方法。
其次,在考试中,应该进一步完善座位安排、监考安排等相关措施。如在座位安排上,应进一步形成随即座位安排的方法,比如,可推广在每个教室座位上贴座位号,每场考试中,试卷袋中附带座位安排表,每个学生的学号对应随机的座位号。这样,学生不能提前知道自己的座位安排,就避免了提前商量进行作弊的可能。另外,在监考老师的安排上,应告诫老师,尽量避免给学生以作弊的机会,当发现有考试作弊的苗头时,应通过提醒、站在其座位旁等措施想方设法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而非故意给学生机会,“促成”考试作弊事件的发生。
最后,对于不可避免的考试作弊,也应想方设法将其影响降到最低,应该有将考试作弊作为一种隐私来处理的观念,不随意将学生考试作弊的真实情况透漏给其他同学,以免对学生的心理造成影响。同时,还要注意建立追溯机制,只要能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承诺改正,都应给学生一个痛改前非的机会,比如在毕业前申请撤销处分等。
3.在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不应放弃对于惩处手段的应用。
在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不应放弃对于严厉惩处手段的应用,要重视这些措施的显著性效果。在必要时,还要将其作为一种有效的打击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和增强考试的严肃性,防止考试作弊现象的进一步蔓延。
参考文献:
[1]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4006410.html.
[2]曹汉斌.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教育心理学分析[J].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
[3]李钟峰.林永富等.高职医学生考试作弊的心理分析及对策[J].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2007,(5).
[4]饶异.高校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分析的新视角——博弈分析与对策研究[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我们基于对北京某市属高校的考察和个案分析,结合前人的相关研究资料,从外部社会因素和内部心理因素两个方面进行了归因分析,对高校学生作弊行为的原因作出解释和评价,进而探索解决高校学生考试作弊问题的对策。
一、学生考试作弊的外部因素分析
1.社会诚信的缺失是导致考试作弊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
当前,社会的整体诚信状况不容乐观,各种欺诈现象比比皆是,手段层出不穷,在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的同时,更造成了一种诚信缺失的危机感,导致人与人之间信任的丧失。而且,这种诚信缺失现象正在蔓延到高校等教育机构,在师生关系、考核考试及人际交往等多个方面给教育机构带来了影响,逐渐成为导致高校中各种诚信缺失问题的最根本原因。
2.教育教学评价方式及内容的单一化、简单化是导致考试作弊现象的重要原因。
评价一个老师的教学水平,考试及格率水平应该只是一个方面,除此之外,还应包括教师授课的清晰度、对学生进行较好的引导、较好地结合实践等,而现实情况是,评价一个教师的水平着重看其课程的考试及格率,有的则只看及格率水平,这在无形中将对教师的评价引向了一个错误的方向。就北京的一些市属高校而言,一般以招收北京本地学生为主,而所招收的学生一般高考分数较低,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老师们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自己承担课程的及格率,为了让这个数字不太“难看”,一般会想方设法将考试的内容通过划重点、答疑等方式,间接或直接地透露给学生。
就学生而言,学习一门课程的效果如何,本应该通过出勤率、是否能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结合、能否灵活应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查,而当前则变成了简单地以成绩作为判定课程学习好坏的唯一标准。期末考试前,“聪明”的学生一般都会“识趣”地配合老师的“引导”,有的甚至通过答疑的方式从老师那里“套题”,也即通过和老师“聊天”的方式打听考试的相关知识点。
在这一点上,不少教师和学生达成了某种心理上的默契,即教师提前给学生划出考试的重点,圈定考试范围,甚至直接将部分考试题泄露给学生,换取的则是各方都比较满意的课程及格率水平;学生则可以提前了解考试内容,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准备”,可以说,现在的某些考试已经演变成了“掩耳盗铃”式的自我欺骗的游戏。
3.现代高科技通讯工具和微缩技术的出现,给考试作弊提供了便利,助长了作弊的不良风气。
当前,随着无线通讯、微型缩印等现代化通讯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作弊设备和微型小抄等作弊工具也应运而生,同时还出现了团体协同作弊等作弊的新现象。对于这些作弊手段,监考老师一般很难发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考试作弊的不良风气。
二、学生考试作弊的心理因素
1.博弈心理。
高校中的考试可以形象地比喻成一种博弈。在这场博弈中,教师希望用最简便的方法测试学生学习知识的质量和数量,而学生则希望通过最简便的应对方式通过考试这一关,而中间环节就是试卷。在考试过程中,命题老师往往就是阅卷老师,这使其必须同时扮演两种某种程度上互相矛盾角色:一方面,为了让大部分学生能够过关,老师在命题时会尽量照顾全班同学,另一方面,又要执行学校的考试纪律,保证命题的难度和区分度。在这一过程中,充满着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博弈,教师处处为难,学生时时刁难,谁更强势,谁就占了上风。
2.投机心理。
为了不使大多数同学补考,导致自己课程的及格率太难交差,教师往往在考试之前或明或暗地给学生勾重点、划范围,尽量降低考试的难度,使学生猜题、押题成为可能。而这样的直接后果是,学生考试的投机性机会增多,成本大为降低,而收益将大大增加。
3.从众及模仿心理。
部分同学将准备“考试”变成了准备“投机”,尤其是一部分同学投机获得显著收益,对其他同学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当另外一个人复习很少甚至不复习都比自己考的分数高时,考试就从本来很公平的事情变成了一个制造更多不公平的工具,这时,不作弊的学生其实只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坚持下去,忍受不公平;二是“识时务”地开始作弊,从而导致作弊现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4.嫉妒和虚荣心理。
从众与模仿心理产生的直接原因来源于嫉妒,当别人付出一样甚至更少的努力就可以取得更高的成绩时,嫉妒会占据学生的心理,在这一过程中,几乎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
在高校学生的考试作弊现象中,由于成绩导向的驱使,很大一部分学生怀着强烈的虚荣心,他们不是把成绩看做衡量自己学习好坏的检验尺,而是将其看做比较谁更“厉害”的简单工具,“谁的分数高谁就更牛”这种虚荣心带来的虽然有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但同时,虚荣的心理也使学生更容易走上不择手段的不归路。
三、预防为主,惩处为辅,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惩处体系
1.防止考试作弊现象的滋生蔓延,应始终坚持“预”字当头的原则,以预防为主,惩处为辅。
古语曰“法不责众”,考试作弊现象越来越普遍,惩处的作用就会非常有限,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时,更应该注重以预防为主。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完善评价体系,提高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应在了解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着重考核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动手能力。把实际操作能力作为主要指标,理论考核作为次要指标。结合课堂问答、课外作业、口试、实验实习、模拟考试等,采用等级评价来替代百分制,降低期末考试的权重。同时以开放的、学用结合的考试模式代替传统考试方法,提高考试效能,以降低学生对考试分数的敏感度,缓解学生应考压力。其次,应逐步改革对教师的评价方式,改变单一的以课程及格率作为评价老师授课质量唯一标准的做法。最后,应对学生进行深度的诚信教育,改变他们的机会主义和投机取巧的心理。
2.应在预防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惩处作弊的规章制度。
当前,各高校都已针对考试作弊现象制定了严格的惩处措施,如有的高校制定了从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考试作弊处理体系,有的学校将考试作弊纳入学生的诚信档案,一经认定,影响终身。这些处理方法虽然威慑力巨大,但因其不是基于预防为主,效果有限。我们认为,在对学生考试作弊的处理上,应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不动摇,绝不应该怀有“抓一起处理一起,处理得越多越好”的心理,我们的工作主要应该做在考试作弊发生之前。
首先,应注意开展好平时的诚信教育。诚信教育不应在考前突击,在平时的教育和教学中,高校教务部门应对广大教师进行专门培训,将诚信的观念纳入到每门课程的教学体系之中,在课程的第一堂课上就告知学生课程的学习目的和考核方法。
其次,在考试中,应该进一步完善座位安排、监考安排等相关措施。如在座位安排上,应进一步形成随即座位安排的方法,比如,可推广在每个教室座位上贴座位号,每场考试中,试卷袋中附带座位安排表,每个学生的学号对应随机的座位号。这样,学生不能提前知道自己的座位安排,就避免了提前商量进行作弊的可能。另外,在监考老师的安排上,应告诫老师,尽量避免给学生以作弊的机会,当发现有考试作弊的苗头时,应通过提醒、站在其座位旁等措施想方设法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而非故意给学生机会,“促成”考试作弊事件的发生。
最后,对于不可避免的考试作弊,也应想方设法将其影响降到最低,应该有将考试作弊作为一种隐私来处理的观念,不随意将学生考试作弊的真实情况透漏给其他同学,以免对学生的心理造成影响。同时,还要注意建立追溯机制,只要能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承诺改正,都应给学生一个痛改前非的机会,比如在毕业前申请撤销处分等。
3.在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不应放弃对于惩处手段的应用。
在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不应放弃对于严厉惩处手段的应用,要重视这些措施的显著性效果。在必要时,还要将其作为一种有效的打击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护和增强考试的严肃性,防止考试作弊现象的进一步蔓延。
参考文献:
[1]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4006410.html.
[2]曹汉斌.大学生考试作弊的教育心理学分析[J].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
[3]李钟峰.林永富等.高职医学生考试作弊的心理分析及对策[J].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2007,(5).
[4]饶异.高校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分析的新视角——博弈分析与对策研究[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