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教育十年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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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 品味十年
  
  十年,一个时代;十年,一个节点。
  十年沐风栉雨,十年筚路蓝缕。当岁月的车轮行进到了2010年,广东教育又走完一个十年的进程,留下许多弥足珍贵的印记——
  2001年,率先对农村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收书本费和杂费(简称“两免”)制度,教育改革民生为重;2004年9月,中山大学等10所高校广州大学城校区正式启用,广州大学城惊艳登场;2006年9月,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生突破100万人,高等教育壮美跨越;2007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全省农村免费义务教育;2008年1月,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2009年9月,全省高中阶段招生达到151.8万人……
  这些成就记载着万千命运的转折,更印证着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教育的专注与深情。
  2010,站在又一个时代的起点,面对往日的荣光与成就,日渐成熟的南粤教育在冷静中反思,在总结中实践,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行。敢为天下先的广东人民深知,教育是实现广东从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的最根本动力,是实现广东经济转型最强大的智力支撑,是构建和谐广东最坚强的一块基石。
  回眸历史,以总结经验与教训;梳理往事,以探索事物发展的本原。伟大的事业从来没有终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奏响了新一轮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号角,又一个十年正朝我们走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让我们一起解放思想、激荡胆魄、鼓足勇气、开动智慧。
  
  第一章 义务教育:绘就一幅均衡的画卷
  
  基础教育,教育之基础。
  义务教育,国家之义务。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追求的必然目标,也是义务教育发展的必须过程,更是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必由之路。当人类文明的脚步迈入新千年的门槛之时,广东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为教育工作五大工程之一,在差距中找均衡,在改革中求均衡,在发展中促均衡,十年风雨兼程,十年心血倾注,绘就了一幅均衡发展的五彩图画。
  决策与部署:浓墨重彩有擘划
  1986-1996年,广东省基础教育总投入达723.2亿元,先后在全省实施了“一无两有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和“教师安居工程”等建设工程,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到1996年,全省122个县(市、区)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是,由于基础差,时间紧,任务重,全省很多地方的“普九”是冲刺上去的,因而当时广东省虽然已经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但勿需讳言,是低水平、不全面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发展仍然有许多无法回避的问题:管理体制和投入保障机制未能适应发展需要,教育收费不规范问题突出,办学条件普遍较差,素质教育推进艰难,区域教育发展不均衡,城乡教育差别大……面对困难,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与部署,大手笔、大气魄、大视野擘划目标。
  ——200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提出到2005年力争完成全省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任务,决定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制度,县财政设立教师工资专户,实行教师工资县长负责制。
  ——2002年,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建立并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全省范围内撤消乡镇教办。
  ——2004年, 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化”的发展目标,明确要求“逐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
  ——2005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决定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全省农村免费义务教育。
  ——2006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决定在2007年,全面改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C、D级危房,从2008年起,建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200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进一步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待遇“两相当”和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等任务列入党政一把手和分管教育领导的考核指标,强化分级管理的责任。
  ——200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到2012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中小学生率先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体育工作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农村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和状况明显改善,青少年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率明显下降。
  ——2009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力度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开展“三室一场五有”建设。
  亮点与突破:五彩斑斓最宜人
  我省义务教育底子薄,摊子大,难题多。但南粤教育人积极想点子,大胆找路子,有追求,敢担当,在改革中谋突破,在发展中求创新,坚持立足实际,彰显岭南特色,打造广东亮点,为我省的教育画卷描摹出了许多宜人景色……
  ——义务教育政府办
  改革完善“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2002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改革。设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专户,实行教师工资县长负责制,基本杜绝了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实现了“一撤消(撤消乡镇教办)”、“二上移”(校长和教师的人事管理权上移)。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6年6月1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了省和县(市、区)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责任,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由省政府统筹落实,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
  ——推进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2005年1月16日和3月1日,时任省委书记张德江两次就我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2005年1月23日,黄华华省长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开展全免费义务教育试点”。2005年秋,全省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实行免除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试点,133万农村少年儿童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省财政为此安排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4.4亿元。2006年秋,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范围扩大到全省农村。2007年秋,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免收课本费。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收全省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课本费。2008年春季学期,全省城乡共有1292万学生享受免收学杂费、课本费政策。
  免费义务教育后,各级财政安排的免费补助资金是学校公用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我省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到2009年秋季学期达到小学每生每学年3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550元的中央基准定额。免费义务教育的决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拥护。湛江市遂溪县的一名村干部激动地说:“免费义务教育是建国以后、土改以来农民最高兴的一件事。”一位学生家长说:“现在读书不掏钱,种田不交税,病了有合作医疗和村医补贴,生活困难有低保,这些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成为现实,共产党让我们农民得到了真真正正的大实惠。”
  ——完善弱势群体子女入学政策
  建立完善困难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从惠州开始,2000年,该市决定设立市、县、镇三级特困生助学金,市财政每年拨100万元,县区每年拨30-50万元,各镇每年拨3-5万元。2001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我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的通知》,决定对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收杂费和课本费制度。省财政以小学生每生每年32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500元的标准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免收书杂费学生每年103万人。2005年,我省对这部分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学年100元。2007年,将生活费补助标准从100元提高到200元。2008年,在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的103万学生中,按20%的比例界定为特殊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80%的学生补助标准维持200元标准不变。落实生活费补助政策每年所需资金2.83亿元,全部由省财政承担。
  探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2005年起,省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的接收随迁子女的公益性民办学校的发展。2008年,省政府将完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问题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列入年度工作要点。2009年,省府办公厅印发《“南粤春暖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入托政策体系”,“制订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的具体办法”,“开展随迁子女就学援助行动”。 2009年,省物价局、教育厅和财政厅要求全省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借读费,在我省就读的本省户籍学生以及符合省规定义务教育条件的非本省户籍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2009年,全省非户籍义务教育学生278.68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0%。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数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比上海、福建、浙江、山东和江苏随迁子女的总数还要多,是北京市的6倍。
  ——实施办学条件建设系列工程
  老区破旧小学改造工程。2002年至2004年,全省共投入16多亿元,对3548所老区小学校舍全面进行改造,使老区小学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2001—2005年,省财政共安排18.44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中小学布局调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点从2002年26458所和3264个调整为2007年的23188所和1975个,分别减少了12.4%和40%。五年平均每年减少义务教育学校654所,每年减少教学点258个。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
  “新装备”工程。为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5年我省启动了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建设。四年多来,省级财政共投入了专项资金1.6亿元,各地自筹投入建设资金1.3亿元。在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共建设物理实验室1868间、化学实验室1660间、生物实验室1483间、小学科学室1693间,安装远程教育系统(互动课堂教学系统)422套、教师用机9299台以及教学仪器设备一批,极大地改善了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实验装备条件。
  教育信息化工程。2001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9000万元专项资金,采用“卖方信贷”机制,使乡镇中心小学以上中小学都建起计算机室和语音室。基础教育网络建设走在全国的前面,全省21个市教育局完成了信息网络中心建设,实现与省光纤连接,142个县(区)教育局中有108个县(区)与市教育局实现网络光纤连接,占县(区)总数的76%;全省981所高中中实现网络连接的有640所,占总数的65.24%。
  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2007年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全省共拆除危房11804幢共415万平方米,维修危房5628幢共299万平方米,新建校舍7568幢共420万平方米。总投入29.2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9亿元,市、县地方财政3.44亿元,社会捐资6.76亿元。通过危房改造,全省义务教育广大师生彻底告别了危房,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规范化学校建设工程。在解决学校最基本的条件问题之后,及时将工作中心从注重硬件建设转到使每一所学校达到规范化标准上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2010年,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3.48亿元,支持70个项目乡镇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据2009年统计,珠三角83%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过验收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其中东莞、佛山达到100%,中山98%,深圳94%。经济欠发达地区规范化学校建设也有较大的进展,验收达标率达22.1%,其中惠州59%,揭阳47%,清远46%,韶关45%。
  未来与展望:风物长宜放眼量
  教育关乎“三民”——民生诉求、民众素质、民族未来。而义务教育作为教育之基础,国家之义务,其发展的质量与水平更是与亿万家庭的幸福息息相关,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广东省委、省政府把义务教育作为构建和谐广东的基础工程之一,科学布局,精心谋划,把优先发展和公平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则。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将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的目标,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以建立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制度为基础,以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并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到2012年,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以及粤东西北地区完全小学和初中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基本完成“三室一场五有”工程,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员编制标准、教职员工资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健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满足常住人口子女就近入学需要,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行教师校长配置、经费拨付、学位分配、学籍管理城乡一体化。建立县(市、区)域内公办学校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
  ——大力实施中小学装备工程。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落实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艺术教学器材设备和图书资料配置,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和卫生室建设,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装备差距。
  ——扎实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教育信息技术在学校的普遍应用,提高应用效益,促进均衡发展。
  ——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就学环境。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改建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逐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切实改善学校卫生条件,按标准建设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定期监测学生营养和健康状况。对路途较远的农村走读生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或交通补贴。
  ——努力保证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将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多形式多途径提供学位,逐步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城乡户籍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切实保障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制定实施特殊教育经费标准,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职员,落实特殊教育津贴,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力争2012年达到97%,2020年达到更高水平。
  
  第二章 高中教育:造就一次精美的嬗变
  
  高中阶段教育,其始衔接义务教育,其末通达高等教育。
  高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在“普九”之后,“普高”成为广东教育发展的又一个战略目标。广东省委、省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坚持一手抓普通高中,一手抓中职教育,双轮驱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困境过重到深远增长
  1996年,广东省率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1998年开始,全国高校迎来大规模扩招的热潮,高等教育大众化呼声日高。高中阶段教育作为联结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受发展水平的限制,逐渐成为制约广东省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一个“瓶颈”。
  2000年,全国每万人口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校生数分别是38.88人和95.41人,广东当年为35.33人、99.76人,在全国排第20和16位。2005年,全国上升到101.91人和185.33人,我省则分别为85.52人和179.42人,虽然进步很大,但双双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的排名不升反降,退至第20和21位。2006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仅为61%,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名第13位。可以说,在2000年甚至2005年以前,我省高中阶段教育面临着发展水平总体不高、发展压力日趋严重的局面,这严重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广东作为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称,更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内在要求不相适应。
  在这样的背景下,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工程之一,以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为原动力,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加速起飞。
  ——2000年,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大中城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到2005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省在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部署。
  ——2002年的省第九次党代会和2004年的全省教育·科技·人才大会,均强调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
  ——2007年,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战略决策。同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提出从2007年起,利用五年时间,即到2011年,全省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珠三角地区力争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2008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成为我省四大教育工程之一;2009年,发展壮大职业教育工程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中独立出来,四大工程成为五大工程,极大地推动了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进程。
  有了政策的坚实保障,我省高中阶段教育迎来了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招生规模以年均超过10%的比例增长,在校生规模屡创新高。2009年招生达151.8万人,分别比2000年、2005年增长了173.0%、55.2%;在校生数达377.9万人,分别比2000年、2005年增长了147.6%、49.5%;毛入学率达到79.9%,分别比2000年、2005年增长了41.2和21.4个百分点;今年预计毛入学率将达到83%。
  从结构失重到深入协调
  我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高、时间紧、基础薄,任务十分繁重。要实现这一目标,从2007年至2011年四年间,全省必须新增高中阶段教育学位133万个,其中,普通高中学位47万个,中职学校学位86万个,中等职业教育成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我省创新工作思路,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发展,有力推进普高工作。一是统筹省级教育行政资源,省教育厅组建高中与中职教育处,综合协调与谋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二是统筹普通高中和中职规模发展,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把扩大规模的重点和突破口放在大力发展中职教育,适度扩大普通高中规模,重点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和内涵发展。三是统筹区域发展,坚持适度发展普通高中规模、重点发展中职教育规模的原则,把普通高中教育的增量主要放在欠发达地区,中职教育的增量则主要放在珠三角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市城区,实施中职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招收欠发达地区初中毕业生至珠三角地区中职学校就读并实现转移就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切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职教育招生规模屡创新高,2009年,招生79.97万人,比2000年的27万人增长了195%,招生总量跃居全国第一位,并且首次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职普比达52.6:47.4。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初步实现了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快速协调发展,普通高中与中职在校生比例为51:49。据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中规模发展目标已接近完成,下一阶段高中阶段教育的增量主要在中职教育。
  从粗放沉重到深度优质
  根据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广东省确立了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发展的思路。一方面加大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另一方面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布局结构,实行资源重组,重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集约发展、多元发展。
  从2007年起,省财政安排67.16亿元专项经费用于高中阶段基本建设补助,拉动全省投入200亿元。普通高中预算内教育经费从2000年的16.88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06.31亿元,总投入经费从2000年的30.99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85.31亿元,增长率分别达到529.8%和497.97%;2007-2011年,省级财政计划投入中职教育43.9亿,预计将拉动全省各级财政总投入超130个亿。
  同时,各地采取政府贴息、学校向银行信贷、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等办法,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并创新办学体制,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办学。目前,全省有民办普通高中120所,年招生3.56万人,在校生9.31万人,民办中职学校占全省中职学校总数的26.8%,形成了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有效增加了优质教育学位。
  全省普通高中还借助示范性学校建设的契机,实施了“扩容促优”工程,采取布局调整、资源重组、高初中分离、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迅速在全省掀起了优质化建设高潮。示范性普通高中充分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对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做到教学资源开放、管理过程开放、师资培训开放、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了高中教育规模的扩张和质量的提高。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也不甘其后,相继开展建校工程、实训中心、职教基地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战略性结构调整,打造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据统计,我省已建成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195所,省一级普通高(完)中258所,普通高中优质学位率从2000年的29.3%提高到2009年的91.6%;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261所,中职重点建设专业(点)247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4个,省级实训中心84个,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从规模偏重到深化内涵
  内涵建设是高中阶段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作为全国首批新课程实验四个省区之一,我省在扩大普通高中规模的同时,不断深化实施新课程改革。一是规范新课程实施的管理。如建立了综合实践活动教师职称评定的系列与程序,制定了对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的管理、评价、评估制度,为新课程实验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二是强化课改实验师资培训。通过举办全省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学管理人员研修班、教师新课程教材教学、校本课程、教学评价、校本教研等专题研修班,促进了新课程教学实施和教师专业持续发展。累计共培训3000多名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27000多名学科教师,投入经费1300多万元。三是完善新课程三级课程管理和开发体系。已初步建立特色鲜明、品种多样的地方教材体系;校本课程呈现多元化、生活化和本土化。四是以校本教研为抓手,建立了54个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和30个县(区)校本教研基地,初步建立了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研、培训、科研工作三位一体的新机制。课程改革实施六年来,新理念、新内容、新形式得到高度认同,教师思想观念得到转变、教学方法得到改进,学生的综合素养明显提高。
  中职学校则立足产业优化升级,凸现以技能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职教理念,积极开展专业建设,启动课改试点,启动中职学校专业带头人和专业科组长培训活动,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得到教育部副部长鲁昕“理念新、思路清、措施实、成果显著”的高度评价。毕业生获各级技能证书的比例和层次不断提升。
  
  第三章 职业教育:成就一个华美的转型
  
  新世纪,广东进入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时期,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被列入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10年来,广东职教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两大主题,成就了一次华美的转型。
  目前,广东职教已具备了大规模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的基本能力,具备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的基本能力,具备了服务我省从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的基本能力,为广东经济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增强竞争力:加大投入,调整布局
  “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发展。”广东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在政府主导下,我省职业教育不断增大经费投入。
  2007-2011年,省级财政计划投入中职教育43.9亿,拉动全省各级财政总投入将超过130个亿。至2008年,全省中职教育总投入达93.02亿元,是2003年的2.1倍;从2008年开始,全省中职学校开展了建校工程攻坚战,共有149所中职学校被纳入省重点项目,投入49亿元,完成建筑总面积达320万平方米,新增学位约30万个;“十一五”以来,省政府共拨出专款8亿元支持全省中职学校实训中心的建设。
  从2006年起,省财政设立了高职教育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亿元重点用于改善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各高职院校也积极筹措资金,投入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高职高专改革与实践工程,累计资金投入超过22亿元。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我省鼓励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办学,形成了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注入相结合的多元化职教投资体制,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2008年,全省民办中职学校占全省中职学校总数的26.8%,民办高职院校27所,占全省高职学院的35.5%。
  各地用于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也大幅度增加。如深圳市投资34.13亿元发展职业教育;珠海市投入近20亿元打造职教基地;佛山市顺德区中职学校的实习、实验设备总值由1997年的130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7亿余元,增加了十几倍;东莞市投入33亿元打造东莞职教城;中山市2007年规划投入16个亿元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据不完全统计,珠三角地区九市去年规划的职业教育投入就超过100亿元。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着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的要求,我省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对全省职业学院校进行布局调整,优化重组。一是对一些招生规模小、办学条件差、布局不合理的省属职业院校进行撤并,使整体做优做强。二是珠三角在办好原有职业院校的基础上,高起点新建了一批中、高职院校。三是粤东西北地区集中力量在地级市的市区办好若干所中、高职院校。有条件的县(市)整合当地职教资源,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去年初,《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交付广东“建设成为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的重任。在此背景下,广东省筹划了职教基地的建设蓝图,确定了“1 9”(即1个省级职教基地和珠三角9个市级职教基地)的发展思路,鼓励和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开展职教基地的探索工作。目前,珠三角九市相继制定了市级职教基地建设方案,在资金、土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在政策制定方面优先考虑,在组织实施方面优先保障,使珠三角职教基地建设取得初步进展;粤东西北地区的梅州、清远、湛江、河源、阳江、云浮等市也抢占先机,推进职教基地建设。职教基地建设使全省职业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走上了集约发展、资源共享的道路。
  经过10年的发展,广东省中职学校数量从2000年的1146所精减到2009年的816所,在校生从80万人增长到185.5万人,在校生总数位居全国第二;高职高专院校从21所增长到76所,在校生从15万人增长到61万人,增长了300%;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结构更趋合理,竞争力大为增强。广东省已从一个职业教育滞后的省份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职业教育大省。
  增进服务力:对接产业,谋划全局
  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密切、贡献最直接、服务最贴近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只有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意识和能力,才能“被需要”,才能得到政府和企业的主动支持。
  正如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所言,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去思考和谋划广东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从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规律和人的认知成长规律这三大规律出发,深入研究产业链、岗位链和人的成长链的相互关系。只有这样,职业教育才能形成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的优势、支撑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优势、吸引更多高科技项目落户广东的优势、构建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的优势。
  2007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双转移”战略,要求珠三角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要安排不少于30%的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学生,并负责推荐在当地就业。从这一年起,我省中职教育开始了大规模的“转移招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技能人才的科学调配。截至2009年底,转移生源总体规模近45万人,全省职业院校70%的学生来自欠发达地区,其中的80%在珠三角地区就业,充分缓解了珠三角的技能人才紧缺状况。与此同时,省教育厅鼓励省属和珠三角中职学校与粤东西北地区开展联合办学或设立分校,缓解了粤东西北地区专业师资和学生实训实操条件不足等困难,提高了学生的培养质量,这一举措,让粤东西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企业有了更加充足的底气。
  此外,全省教育部门有410所中职学校承担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2008年共培训50多万农村存量劳动力,为10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培训其他人员累计500万人次。不少高职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成立专门负责培训的组织机构,利用已有师资、专业、场地资源,为企业在岗职工和下岗人员举办职业技术和技能等方面的短期培训班。2009年,高职院校培训各类技能型人员8.86万人。
  在全省职业教育“一盘棋”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各级党委、政府也通过全局谋划,指导区域职业院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各职业院校加大专业调整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培养,按照市场要求设置专业,按照企业需求设置课程,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紧密结合。
  在珠三角地区,广州市重点发展与汽车产业、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与珠三角支柱产业相关的专业,发展与该市现代流通、旅游服务和房地产等第三产业相关的专业。深圳在盐田、龙岗两区重点建设物流、旅游和先进制造业专业;在宝安、光明两区重点发展服装、汽车、模具和服务业专业,在福田、罗湖、南山三区打造金融事务、电子与信息技术、珠宝和创意产业专业特色。佛山市顺德区职业院校打造出特色专业,形成了“一校一品”、对接产业的发展格局。东莞市职业院校瞄准石碣石龙电子、虎门服装、大朗毛织、大岭山家具、长安五金模具等产业集群示范区主打相关专业……
  在粤东西北地区,湛江石油化工学校、湛江钢铁学校重点打造石油化工类和机械制造、机电一体化等加工制造类专业,为湛江钢铁、石化等重点项目培养技术人才;普宁职业技术学校抓住中石油世界级大型炼油厂落户揭阳的契机,开设环境设施运营管理、企业环境管理、环境保护与监测等专业;河源市和平职业技术学校结合当地钟表产业转移园用工需求,新设钟表专业;茂名市高州农业学校根据茂名的农业和种养业经济特色,开设了园艺、园林、果蔬花卉生产技术、畜牧兽医、淡水养殖专业……
  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使我省职业教育呈现了百舸争流、千帆竞秀的蓬勃发展态势。因为对接产业,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大多能满足本地企业的需求,实现对口就业。连续三年,我省职业院校就业率高达96% 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年来,共输出毕业生300多万人,成为我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改善了我省从业人员的技术结构,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有力地支撑了我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增大吸引力:内涵发展,合作破局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的教育,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还应该注重内涵发展,塑造魅力,提高吸引力。
  在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广东省实施了一系列让职业教育“强身健体”的质量提升计划:高职院校从2005年起实施“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通过示范性高职院校、示范专业、精品课程、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队伍等项目建设,引导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中职学校积极开展专业建设,启动课改试点,启动专业带头人和专业科组长培训活动,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此外,广东省职业院校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创新了“职教集团”、“企业校区”、“企业课堂”、“企业办校”、“股份制”、“前校后厂”、“冠名班”等模式,吸引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聘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解决了职业院校设备、设施缺乏,“双师型”教师匮乏、学生实习难、就业难等问题,也使学生获得直接的职业实践经验和明确的职业定向。
  各职业院校还坚持理论指导实践,践行素质教育,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技能型人才;坚持“换一把尺子,多一批人才”的教育理念,因材施教,注重让每一位学生都有发展的空间;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行业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
  在这些举措的共同作用下,广东省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截至今年8月,广东省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261所,中职重点建设专业(点)247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4个,省级实训中心84个;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重点培育院校5所,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3个、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76个,高职教育示范专业31个,示范性建设专业82个。2009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获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占总人数的85%;中职毕业生考证率保持在98%以上,其中获中级技能证书的人数达85%,获高级技能证书的人数占5%。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广东省代表队连续四年名列前茅。
  
  第四章 高等教育:创就一大壮美的跨越
  
  高等教育,教育之高地,人才之摇篮。
  进入新世纪后,广东高等教育事业迅速发展,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学科门类较齐全,以公立教育为主体,多种办学形式互相发展的开放性教育体系,实现了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到大众化的壮美跨越:2009年,全省高等教育总规模达194万,位居全国前列,是2000年的近4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5%,是2000年的两倍多。
  强力投入,提倡投资新渠道
  广东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高等教育经费。
  为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从2004年开始,我省实行学生综合定额加少量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办法。2004-2007年,省财政累计安排28所高校生均综合定额经费98.03亿元。
  为缓解高校招生规模扩大、基本条件建设相对不足的矛盾,从2003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基建支出6亿元,全部用于高校贷款贴息,学校向银行贷款120亿元,主要用于广州地区高校新校区建设。2007年8月,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筹措资金150亿元一次性清偿省级财政高校贴息贷款,大大缓解了高校贷款压力。2009-2012年,省财政预计安排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补助资金共10亿元。
  加大对高校软件建设的投入。省财政从2004年起,每年安排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从2009年起,每年安排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
  有了资金的刚性保障,广东高校的生均校园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册数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强势扩张,提速办学规模
  广东省抓住全国高校扩招的机遇,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深化体制改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力地促进了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历史性跨越:200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有11.3%;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3%,从规模上跨入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门槛;200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0%,基本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
  2009年,全省共有普通高校129所,比2000年增加了77所;在校生总规模194.38万人,比2000年增加143万人,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3.41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03万人。
  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2009年,全省有高职高专院校76所,比2000年增加了55所;高职高专在校生61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46万人。
  研究生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2009年,全省在校研究生人数达6.59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5.2万人。
  成人高等教育规模稳居全国第一。2009年,全省成人高等教育在校本、专科生46.34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26.2万人。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77万人次。
  学位授权体系建设趋于完善。全省有博士授权单位14个,排全国第5位;硕士授权单位28个,排全国第6位。博士点421个,硕士点1117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9个,排全国第6位;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39个。2009年博士生、硕士生的招生规模分别达到3182、21270人,分别是1999年的4倍和7倍。
  2009年,广东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5%,比2000年的11.3%提高16.2个百分点。10年来,全省普通高校为社会培养了250多万高级专门人才,为各行各业培训劳动力逾千万人次,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强化改革,提高发展活力
  近年来,广东高等教育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2001年6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视察华南理工大学,提出要“把中大、华工的水平逼上去”。4个月后,原中山大学与原中山医科大学强强合并组建的新中山大学横空出世。同时,广东与教育部签署合作协议,从2001年起3年内,双方联合向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分别注资12亿元、4亿元,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大学。新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正式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
  2004年8月,第一军医大学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整体移交广东省,这也是当时军委移交地方院校中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实力最雄厚的一所。此前,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8所高校也由中央划转我省管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等高校通过大规模的合并与重组,学科结构与学术水平得到优化,实力明显提升。
  广东省还建立和完善中央、省和中心城市三级办学体制;建立以省政府统筹为主,有利于促进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的办学机制;通过升格、新办和支持法人或社会团体创办等形式,创办大批高等职业学院;通过省内外高等学校间、高等学校与政府间联合办学、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国际合作办学等形式,开创多种合作办学模式。
  办学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地级以上市政府举办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市属普通高校占全省普通高校数的1/3,实现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有1所以上普通高校的目标,高等教育的区域布局趋于合理。
  民办高等教育则为高等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2000年,全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仅有6所,在校生11361人;2009年,已增至47所(含独立学院17所),在校生37.19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30多倍。
  强调内涵,提升办学水平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广东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提升工程就揭开了序幕。南粤人敢为人先的开创精神,让广东成为全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标杆。
  1995年,广东提出“211工程”“中央立项,地方资助”的省部共建模式,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等4校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并参照国家“211工程”的建设模式,支持中山医科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实施省级“211工程”项目建设,开创了广东省“211工程”一期建设4所国家序列高校加4所省序列高校的格局。2001年,广东与教育部签订重点共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协议,两所学校同样以省部共建的方式进入“985工程”建设行列。
  十多年间,省委省政府仅财政投入“211工程”和“985工程”就达46亿元,其中投入两期“985工程”21亿元,投入三期“211工程”25亿元。
  2000年以来,广东继续组织实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高校实验室建设与改造工程、现代教育技术建设工程、高校名牌专业建设工程、高校电子图书馆工程,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2007年1月,广东省开始实施“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具体涉及10大类提升:特色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计划,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计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计划,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高水平队伍建设计划,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计划,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计划,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质量保障与服务支撑体系建设计划等,涵盖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高职高专教育。截至2010年6月,国家、省、学校三级“质量工程”累计投入建设经费22.23亿元,其中,国家投入9356万元,省财政投入11.02亿元,学校投入10.27亿元。
  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提高了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2007-2009年实施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后的三年里,广东省年均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3篇,比之前提高了2个百分点。
  目前,全省有“985工程”高校2所,国家“211工程”高校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5所;国家级特色专业点122个、精品课程249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6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496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教学团队29个、教学名师25名、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3门;获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0项。已建设省级名牌专业(特色专业)157个、精品课程565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23个、大学生自主创新实验项目3000项;评选表彰省级教学名师142名。
  
  第五章 师资队伍:炼就一种至美的力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关键在教师。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与水平,关键在教师。
  国以人立,教以人兴。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每一项新成就,都基于广大教师的倾情投入;教育改革所收获的每一次新突破,都源于广大教师的孜孜以求。没有了广大教师的脚踏实地,一切的教育理想与愿望便是镜中花,水中月。
  2000年以来,广东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五大工程之一。十年磨一剑,伴随着教育改革向深水区的科学推进,通过激发活力、培养能力、打造主力、提升吸引力、建设竞争力、追求软实力,广东省已初步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体制引导,激发行业活力
  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从事这一职业需要更多的智力和情感投入,而长期相对单一的工作环境,相对重复性较多的工作内容,相对繁琐的工作细节,相对更高的工作强度,都使得教师更容易丧失工作的热情而陷入职业的倦怠。因此,要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首先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活力,从制度的层面促进教师不断地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严格准入制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整个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把的是入职关。2001年以来,全省共计有720647人通过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中小学的673491人,高校为47156人。
  动态编制管理。2002年,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解决了高校长期没有编制标准、补充教师缺乏依据的问题。2003年、2008年分别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对基本编制、附加编制的核定作了明确的界定,要求各地按照精简、规范、优化、高效的原则,及时核定中小学机构和编制。
  逐步全员聘用。2003年,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广东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若干政策措施。2010年3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努力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的用人制度。
  成长引领,培养专业能力
  教师专业能力的培养是教育改革的关键。只有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的培训,引领教师在专业化的道路上不断前行,提升教师的专业化能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获取前进的动力和人才的保障。
  全员继续教育。从2000年开始,广东省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分类开展新任教师培训、教师职务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学历的进修,“工程”以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一周期的教师职务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累计不少于240学时。2000年以来,先后组织1000多名教师参加了国家级培训,10000多名教师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11万多名教师参加地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实施新课程的全体教师进行了超过60学时的新课程培训。2009年以来,组织10000多名教师参与了“知行中国——班主任培训计划”;启动了教育能力建设计划,已有6万多名教师参与了远程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工作室制度,建立了90个教师工作室,把培训教师的工作深深扎根在基础。
  骨干重点培训。2000年以来,为促进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广东省在系统研究和借鉴国内外校长培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按照“强化政府主导,重点倾斜农村,坚持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推动均衡发展”的思路,在健全校长培训制度、完善培训体系、拓展培训领域、突出培训重点、创新培训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开放有效的培训体系。2000年以来,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2万多人次。从2005年开始实施中小学校长中英合作培训项目,先后组织五批120余名高中校长赴英培训。从2006年开始,先后组织近500名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长到“珠三角”地区中小学校长实践基地挂职锻炼,组织近500名中小学校长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名校开展跟岗学习和体验。2009年开始实施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工作室制度,建立了首批33个校长工作室,作为校长培训的基地。
  工程引航,打造从业主力
  为大力推进“科教兴粤”战略,广东省教育系统围绕“会聚一批富有活力、积极进取的优秀教师,培养一批敢于创新、勇攀高峰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造就一批视野广阔、造诣高深的学科专业领军人才,建设一批团结协作、持续发展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的目标,深入实施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从业主力军。
  实施基础教育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有创新和科研能力、能形成个人教育风格的骨干教师、知名校长和教育专家,推进中小学骨干队伍建设,带动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十多年来,该工程开展了四期共培养了近千名骨干教师。同时,通过建立工作室、示范教学、巡回讲演等方式,充分发挥“名教师”、“名校长”的表率、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初步构建起具有广东特色的基础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
  实施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分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层次对应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青年后备人才,至今已实施五期,每期培养四年,先后培养了4600多名中青年教师。许多中青年培养对象先后成长为广东高校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其中25人受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占全省高校长江学者总数的60%;40人受聘为珠江学者,占全省高校珠江学者总数的67%;56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占全省高校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总数的71%;近年来广东高校新晋的5名院士中有3名曾经是“千百十工程”的培养对象。
  实施高等学校“人才引进工程”。从2004年开始,广东省财政每年拨专款3000万元设立高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6年来共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300多名,引进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2000多名。
  实施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该计划实施以来,先后遴选珠江学者60名,目前在岗的有48名。“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已成为具有广东特色、被学界认可、具有广泛影响的高校高层次人才工程。
  待遇引向,提升职业魅力
  教师的头上有着太多的光环,以至于我们往往只会以“神圣”的标杆去衡量苛责这一承载着太多希望与重负的群体,却总是忽视这些耀眼光芒下面教师作为普通人的诉求与愿望。近十年来,我省切实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持续提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予师者尊的同时予师者惠,从而使当教师的吸引力,在广东省内绝对不逊色于任何一个职业。这是我省广大教师的福音,更是一个时代崇文重教的证明。
  ——2000年,我省尚有部分地区拖欠教师工资。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当年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资金7亿元,2001年又增加5亿元,帮助困难地区发放教师工资。
  2001年底,全省各市基本实现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统一管理,建立“工资资金专户”,教师工资100%由财政统发。
  ——2002年,在全国率先确立教师最低收入保护线。
  ——2006年,制定和落实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按照“财政保工资”的原则,由县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标准,统一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2008年9月,省政府召开全省解决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会议,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进一步落实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工资水平大体相当(简称“两相当”)。
  ——2009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9〕59号),全面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2008年以来,广东全省各级政府共投入70多亿元,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全省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2009年底,全省教师工资全部实现统发,保障机制基本建立。有75%的县(市、区)实现了县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98%的县(市、区)实现农村学校教师与城镇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大体相当。
  
  第六章 民办教育:写就一片优美的风景
  
  民办教育是教育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十年前,得风气之先的广东人在民办教育领域创造了自己的模式(又称“教育储备金”模式),即学生入学时将一笔钱储入学校,学生上学期间不用再交任何费用,毕业后原数返回学生不付利息。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国家财经政策的调整,2000年省政府《关于我省民办学校收取教育储备金转为收取学杂费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出台,正式宣告了民办基础教育红极一时的“教育储备金模式”的终结与谢幕。广东民办教育何去何从?一时黑云压城。富有创新精神的广东人再次用行动说活。一些名校和民间财团的迎难而进,令一度低迷的民办学校重新焕发出光彩,给民办教育市场注入强心剂,催生了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名校办民校的探索和各种特色、多元化办学模式的兴起。民办教育风生水起,十年一路凯歌行进,创出规模扩张、质量提升和特色打造同步发展的新业绩。
  步入美景,民校空前
  广东民办教育经过十年发展,规模空前。
  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从2000年底的4032所、约68.16万在校生,快速发展到2009年的9835所、约400万在校生。作为一项全新的社会事业,从公办学校一统天下的夹缝中异军突起,已成长为广东教育充满生机活力的重要力量,撑起广东教育事业“半边天”,广东也成为我国当之无愧的民办教育第一大省。在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中,还涌现出一批办学思想端正,办学条件良好,教育质量较高,社会效益显著,广受社会好评和群众欢迎的品牌学校和优质资源;打造了一支奋力拼搏、开拓创新、积极奉献的民办教育工作者队伍;培养了数以万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渐入佳景,政民共举
  国家和省的各项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确立了保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长期的高度重视为民办教育的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人民群众对特色教育的旺盛需求则赋予了民办教育强大的生命力。
  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制定。省委、省政府在2004年8月印发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提出要加快推进教育体制创新,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2005年8月,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其中对各级各类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规范民办教育管理等提出明确的要求。为促进广东的民办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9年省人大通过本省民办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促使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2005—2010年,省政府每年拨出3000万元专款,作为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资助民办教育。到今年已累计拨付1.8亿元,是全国对民办教育政府资助最早、金额最多的省份。省政府还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支持当地民办教育发展。深圳、佛山等市按照省的要求,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市、区两级都要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民办教育比较发达的东莞市,也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府每年出资10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鼓励民办教育。
  促成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2005年,省政府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分管教育的省领导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了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情况、交流了经验,表彰奖励了全省各级各类先进民办学校25所。
  深入胜景,受益民办
  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极大地丰富了教育的内涵、开拓了办学的视野,起到“解政府经费不足之忧、排群众优质教育需求之难、补公办教育模式单一之短、探求教育体制改革之道”的重要作用,为解决当前公办教育的弊端、推进整个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带动办学主体多元。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改变了政府包揽教育的传统格局,初步形成了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逐步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学校相互竞争、公办民办并举的良好氛围。“公办不择校,择校选民办”在广东已蔚然成风,民办教育已成为满足群众教育需求“众口难调”的一道“特色菜”。
  实现资金来源多样。民办教育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教育,拓宽了经费来源渠道,弥补了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仅据2003年6月统计,广东全省民办教育已有校园土地面积3259.7万平方米(加上租用的共4404.5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402.1万平方米(加上租用的共2012.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9.58亿元,图书17094.76万册,吸纳社会资金超过300亿元,居全国之首。
  促进学位供给多增。庞大的非户籍人口和高居不下的教育人口,是广东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面临的特有难题。仅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目前全省约有278.69万非户籍学生,相当于全国义务教育阶段880万非户籍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强,是上海的6倍、北京的5倍、江苏的4倍、浙江的3倍。且我省的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相对集中在广州、深圳、东莞等珠江三角洲地区。这给当地公共财政和公办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学位不足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民办教育的蓬勃兴起吸纳了约60%的非户籍人口子女,这一模式成为广东结合实际落实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有效保障非户籍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成功举措。
  推进体制改革多途。民办教育以其体制新、机制活的优势,被誉为教育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在办学投入上,改变政府单一投入不足的局面,实现办学资金的多渠道;在办学模式上,出现民有民营、国有民办、名校办民校以及多种成分并存的股份制、混合制办学管理和运行模式;在资产管理上,民办学校资产所有者和使用权分离,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举办者投入的保值增值;在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体制上,民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举办者及其代表、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及其他社会贤达组成的多元化董事会,实现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体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现代学校制度取向;在人事管理上,真正的双向选择,全员的合同聘用,因事设岗,精兵简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分配上,建立按劳取酬的市场化薪酬体系和灵活的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在政府的管理上,民办学校没有行政级别,校长自主选聘、能上能下,教师不占编制、能进能出,招生灵活自主,等等。
  导入愿景,造福于民
  2010,站在又一个时代开始的节点,注定是广东民办教育好事连台之年。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和纲要(2010-20200)》的颁布为民办教育提供了全新的发展空间。全教会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重申了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意义,公民办并举已成为发展教育的共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更是详细描绘了下一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在“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三个章节,用了较多篇幅对发展民办教育做出全新的政策设计。“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鼓励出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这里连续用了3个“重要”来表述民办教育的地位作用。这表明,从过去的公办教育的“补充”,到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再到“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政府对民办教育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还提出要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各地都要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广东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施行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出台迎来民办教育的第二个春天。《办法》共八章四十六条,以大力扶持、加快发展为主线,以鼓励促进和规范管理为指针,在很多方面都细化了上位法,体现了广东特色,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和加强管理方面实现一系列重大突破和制度创新,对各级政府及其教育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发展、管理和服务民办教育,都提出更新的目标和更具体的要求。
  即将颁发的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民办教育也是格外垂青,提出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形成由政府主导、依靠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从实际出发,探索区域内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探索各级各类教育公办名校办民校、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公民合办、委托管理、兼并重组等办学模式和运作方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现实的强劲需求将进一步强化广东民办教育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我省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和推进公平的艰巨任务,仅靠政府和公办教育的力量还远远不够,民办教育应成为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新的增长点。民办教育是义务教育均衡化后的有益补充;民办教育是加快普及高中教育的有生力量;民办教育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撑,特别是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将毫无疑问继续成为广东学前教育未来的主力。
  
  第七章 学前教育:谋就一场完美的突围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素质教育的起点,终身教育的基础。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在量和质上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使学前儿童获得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全面和谐发展的潜能,同时满足儿童自身发展的需求,广东省学前教育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转型带来的幼儿园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改革的需要,通过政府主导促氛围、侧重农村促突破、创新机制促健康、加强管理促规范,基本破解了入园难入园贵的困境,基本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具有广东特色的学前教育模式。
  推重主导促氛围
  从进入200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就学前教育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对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行了全局引领和系列规划。
  ——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发展学前教育等要求。
  ——2005年,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提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0年,全省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办1所中心幼儿园,积极发展村级幼儿园,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力争达到70%,大多数0—6岁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力争7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规范化要求。城市、县镇和珠江三角洲农村地区取消学前班,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0—6岁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普遍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全部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规范化要求”。
  ——2007年,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完善办园体制。加强政府的统筹力度,发挥各级政府在幼儿教育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监督作用”。“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龙头,力争每个乡镇举办1所以上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每个县建设好 1 所以上公办示范幼儿园”。
  ——2009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2号)及其任务分工责任方案(粤委办发电〔2009〕207号)提出“到2010 年,地级以上市城区及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全面取消学前班,其他各县(市)到 2012 年取消县(市)城镇和乡镇(街道)所在地学前班;边远地区人口稀少的农村可改学前班为混龄幼儿班,因地制宜实施学前三年教育;2012 年,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成 1 所以上中心幼儿园”。
  侧重农村促突破
  “三农”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农村教育同样是关系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农村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大比重决定了农村学前儿童在全国学前儿童中的大比重,因此,搞好了农村的学前教育,就解决了当前大部分学前儿童的教育问题。
  学前人口基数大,资金投入缺口大,办学设备陈旧,教学理念落后,师资匮乏,同样是我省农村学前教育面临的诸多难题。为了让农村的儿童能享受更优质的学前教育,十年来,我省通过抓重点,解难点,搞试点,实现农村学前教育的新发展。
  抓重点,突出中心。2000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意见》(粤教基〔2000〕3号),明确要求各地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2009年10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加强幼儿教育,欠发达农村地区要兴办幼儿园,地级以上市城区及珠三角发达地区到2010年全面取消学前班,将办学前班改为办幼儿园,其他各县(市)到2012年要取消县(市)城镇和乡镇(街道)所在地学前班。同时,建立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通报制度,通报各地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情况。设立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奖励制度,省财政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全省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实行奖励。据统计,2009年底,全省有乡镇中心幼儿园851所,占乡镇总数的66.12%。根据规划,到2012年,全省所有乡镇都要至少建有一所幼儿园。
  解难点,因地制宜。广东省3至5周岁的幼儿近328万。普及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校舍和师资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瓶颈。自2007年以来,广东学龄人口大幅下降,2009年的数据显示,当年广东小学招生数比2005年减少36.75万人,全省小学减少了2722所,由此形成了一方面学前教育校舍和师资短缺,而另一方面大量小学校舍闲置、教师超编的情况。面对这一局面,广东省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闲置的资源发展学前教育,将闲置的小学校舍改建成幼儿园,把适合做幼教工作的超编小学教师培训为幼儿园教师,将农村幼儿园纳入小学,作为农村公办小学的附属幼儿园(幼儿班),边远地区人口稀少的农村改成学前班为混龄幼儿班,实行“小幼一体化”模式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提高资源利用率。从而建立起一支以公办教师为主、聘任制教师为补充的稳定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解决了幼儿师资短缺的燃眉之急,也顺利实现了学前教育的低收费。据了解,目前农村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班)和学前班一般月收费每人50—80元。从前部分地区学龄前幼儿无园可入、上不起幼儿园的情况已基本消失。
  搞试点,以点带面。2006年,省教育厅把怀集县和信宜市定为“2006-2010周期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早期儿童发展’(ECD)”项目试点县,开展农村学前教育研究,并通过简报等形式不断总结推广试点县的工作经验。2009年8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广东省学前教育发展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19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在全省全面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模式试点工作。并要求各市根据实际,选择1-2个县和若干个乡镇进行试点。在德庆县召开了全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现场交流会议,推广了肇庆市、德庆县试点县等地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工作经验。
  着重创新促健康
  资金投入是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广东作为经济强省,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呈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但由于我省学前儿童数量十分庞大,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再加上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如果光靠财政的投入,肯定是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有鉴于此,近十年来,我省在学前教育投入的机制上下功夫,一方面建章立制确保政府加大投入,一方面创新办园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学前教育。
  加大投入有创举。一是扩大财政对各类幼儿园支持的覆盖面,建立面向各类公益性幼儿园的财政拨款、奖励或扶助机制。根据不同主体举办的公益性幼儿园特点,采用政府保障、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税收扶持等多种方式对公益性幼儿园给予拨款、奖励或扶助。如佛山市顺德区、镇两级政府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创建等级幼儿园、加强师资培训。佛山市南海区将区财政投入与镇政府发展学前教育成效挂钩,区政府每年设立专项经费,对学前教育各项工作达标的镇(街道)进行奖励,同时要求各镇(街道)相应地设立创建学前教育达标镇(街道)专项经费,扶持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如佛山市高明区按每生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安排公用经费补助各类幼儿园;禅城区从2007年开始,每年划拨约360万元,作为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补助经费。三是建立学生入园补助制度。中山市古镇、东莞石排镇将学前教育纳入免费教育范畴。对在本镇幼儿园就读的本镇户籍3-6周岁幼儿按市一级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每年每生补贴3000元左右)实行免费教育。四是建立扶贫助学制度。如佛山顺德区设立扶贫助学基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低收入家庭3-6岁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五是加大幼儿园建设财政投入。东莞市坚持把建小学与建园同步、学前教育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与干部年终奖励挂钩,近两年来市、镇两级财政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园舍的资金达9000多万元,建起一批设计新颖、功能较齐备的镇中心幼儿园,并对原有的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进行了扩建和改建。顺德区北滘镇政府近两年投入700多万元用于支持两所中心幼儿园创建省一级幼儿园,2009年,镇政府又投入近3000万,易地重建中心幼儿园。广州市2008年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经费19120.7万元。
  积极引入有创意。一是采取设立基金补贴及奖励、社会集资、政府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学前教育。清远市抓住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契机,统筹教育资源,利用空余校舍举办幼儿园,达到了投资少、见效快的效果。二是对民办幼儿园在办园用地、园舍建设等方面享受公益性事业政策。如2009年,珠海市安排幼儿园建设预留地8处,占地面积约77722平方米,以无偿划拨的方式用于举办幼儿园,并且在办学主体、产权结构和办学模式等方面进行多层次探索。深圳市严格按照规划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与发展商签订有关合同时明确幼儿园等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对于不按要求建设配套幼儿园的楼盘不予验收;同时明确属于政府产权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办者,并与其签订承办协议,明确承办期间的相关办学要求。三是财政给予民办幼儿园一定的奖励,2005年起,省财政建立民办幼儿园奖励制度,每年对办园规范、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到目前为止,已有近300所民办幼儿园获得了省财政的奖励。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下,民办幼儿园发展迅猛,2009年,全省有民办幼儿园在园在班儿童141万人,占学前教育在校生总数56.52%。
  注重管理促规范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省各级教育部门把规范管理,依法治教,规范办园作为工作重点,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国家学前教育的有关法规,积极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和制度。
  定标准。2009年,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为合理制定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规范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行为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定方向。2006年,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办园能否承包问题的函》,明确提出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加强公办幼儿园的管理,防止公办幼儿园国有资产流失,对转制问题给予明确界定,有效防止公办园转制。惠州、云浮和河源市将原来改制为民办的幼儿园恢复为公办幼儿园。
  定规范。2007年9月,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管理的责任,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种工作规章制度,包括办学申报、审批许可制度、保教工作管理规定、幼儿园招生规定、办园设置标准和条件、收费及财务管理、后勤及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并要求各幼儿园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2009年6月,省教育厅颁发了《关于公开幼儿园办园资格的通知》,建立幼儿园登记备案和公开办园资格制度,要求幼儿园取得办园资格前和取得办园资格后,必须通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办园资格,以便家长随时查询。未向社会公布办园资格的幼儿园不得招生。要求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每年要定期对辖区内办园情况进行摸底,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无证、不合格的幼儿园进行清理、取缔。
  责任编辑龙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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