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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在票据活动中作为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负有按照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将款项正确转入持票人账户的义务。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法”)颁布了(《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别强调了商业银行在票据审查过程中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很多商业银行因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导致的票据纠纷案件,被法院认定为有“重大过失”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了保障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付款是属于票据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