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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5年WTO组织正式建立以来,WTO争端解决机制经历了十年的风风雨雨,已经有330件争端被提交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DSB)解决。现在来看这一已经运作十年的机制,我们可以这样评价它:“这一制度是成功的,同时,这一制度还是不完善的”。一方面,与其前身GATT相比,WTO争端解决机制克服了前者所固有的缺陷,它以规则为导向,具有“司法化”的特征。它的建立使WTO法律如同装上了牙齿,这从该机制成立十年以来的受案数量己大大超过GATT机制四十七年的受案总数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