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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结构发生的变化,以及对体系分类法进一步适应分类检索需要要求的提高,扩大《中图法》的组配范围。特别是类号的直接组配已是发展的必势。但《中图法》现有组配情况还不适应上述变化和分类检索提出的要求。因此,对《中图法》提出了以下的要求;类目的设置要适应组配的需要,在《中图法》现有组配的基础上还应扩大范围,并且要有适甩于扩大组配范围的职能符号,以防止组配带来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