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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已完全进入市场化,多种经济成份组织进入粮食购销市场,给市场注入了生机与活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面临一个新的课题一“粮食行政执法”。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政府颁发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执法权限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表明了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条例》的一条条看似生硬的法律法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