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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六十年代初,一些外国学者再次挑起了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争论。持续了一段时间,近几年国内又起了反响。其争论的实质和要害,关系到如何根据历史发展的实际,重新检验和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的学说。其中,奴隶社会是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是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是关键之一。目前围绕这个问题,许多同志的论述很有见地,但也有值得商榷的论点。本文拟就奴隶社会的有关问题,结合胡钟达同志(《试论亚细亚生产方式兼评五种生产方式说》一文(1)的某些观点,发表些粗浅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