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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 ,事业单位会计是否依然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 ,应区分情况而定 :已与财政脱勾、不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其会计不应再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 ,可归入企业会计体系 ;仍依靠财政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其会计仍应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事业单位会计不宜独立成为一个会计体系。为进一步完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 ,中国目前应考虑制定一个统一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