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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衡量和反映我区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我们应用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对2010—2013年我区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形成本报告。
一、2010—2013年内蒙古社会发展水平评价分析
通过对人口结构、生活质量、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社会和谐五个领域32个指标的统计、测算表明,我区社会发展总指数呈提升态势,以2010年为基期100计算,2013年全区社会发展总指数达到112.67,3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06%。从社会发展五大领域看,以各领域2010年为100计算,2013年生活质量指数达到121.19,在5个领域中指数水平最高,是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指数分别为119.22和116.73,增长速度同样高于社会发展总指数的增速;社会和谐指数和人口发展指数分别为103.16和103.05,指数水平和增长速度均低于社会发展总指数及其增长速度,并且社会和谐指数2013年与2012年相比有所下降。
二、全区社会发展特点评价
(一)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但人口负担加重
从人口结构看,2010—201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由3.76‰下降为3.36‰,2013年远低于全国4.92‰的平均水平。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城镇化率由55.5%提高到58.71%,2013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近5个百分点。
从人口负担情况看,2010—2013年人口总抚养比由27.6%上升为28.67%。并且从2010年起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即超过了7%,2013年进一步达到8.55%,反映出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负担增加。
从人口素质看,我区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数由2010年的8.93年上升为2013年的9.18年,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
总体来看,我区人口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传统的人口红利将逐渐消失,对今后社会发展带来挑战。
(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居民收入低于全国水平,消费层次亟待升级
随着国家和自治区一系列惠民政策的成效显现,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从城乡居民收入看,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17698元提高到2013年的25497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第10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5530元提高到8596元,在全国的位次为第15位。与全国相比,仍然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58元和300元。并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呈扩大化趋势,由1411元扩大到1458元。如何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从而带动社会消费,仍然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看,农村牧区家庭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由9.5%上升为12.95%。而城镇居民人均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则从11.7%逐年下降为10.6%,反映出我区居民的消费升级相对较慢,今后应进一步增加居民收入,同时促进消费结构多元化,切实提高居民的生存质量。
(三)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但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教育方面,教育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高素质人才比例相对较低。2013年每10万人口大学生数为2137人,低于全国2418人的平均水平,在全国仅排第22位。医疗卫生方面,各项卫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3年每万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8.1张,比2010年增加了7.7张,在全国排第10位;每万人口医生数达到24.8人,比2010年增加了2.8人,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高4.3人。文化事业方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每万人口拥有公共文化设施数由2010年的0.49个增加到2013年的0.59个。社会服务方面,福利事业蓬勃发展,每万人口社会服务床位数由2010年的19张增加到2013年的32.9张,但低于全国35.8张的平均水平。其中每千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为22.47张,低于同期全国24.39张的平均水平,在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背景下,养老机构床位紧缺是公共服务领域面临的一个难题。此外,社区服务机构覆盖率由2010年的19.8%下降为2013年的15.8%,远低于同期全国36.9%的平均水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作用将愈来愈重要,今后应加速社区建设,使社区在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总之,虽然我区社会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部分领域与全国相比仍然相对落后。今后一段时间应进一步加强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做大做强社会事业,为和谐内蒙古建设助力。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进展,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各地区通过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了美丽与发展双赢,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2010年的12.4平方米提高到2013年的16.8平方米,在全国排第5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82.8%提高到93.56%。
(五)社会管理体系趋于完善,但社会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社会治理工作逐步加强,团结稳定得到基本保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6%的较低水平,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由于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工程,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6%以上,城乡贫富差距扩大化的趋势得到有效缓解,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3.2:1降为2013年的2.97:1,低于全国3.03:1的水平。但是城镇居民内部贫富差距明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收入户差异倍数由7.55倍上升为11.1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见,在取得成就的同时,社会领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障碍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一)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为核心,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低收入阶层能直接受益的民生支出比重,稳定或适当降低间接受益的支出比重。重视贫困地区和农村牧区的民生投入,适当提高其民生支出标准。防止以“民生财政”的名义将资金用在“形象工程”上。
二是建立民生投入多方分担机制。通过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政策导向和政策落实、体制改革等制度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服务和提供公共服务,逐步缓解目前主要依靠政府保障的问题。
三是建立民生资金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形成“科学预算—高效执行—问责监督—结果反馈—影响预算”的循环监督互动模式,保证财政资金按预算计划划拨到既定项目,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二)以促进社会服务业发展为基础,改善社会领域薄弱环节
要针对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热点问题,大力发展养老、健康、文化等社会服务业,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
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落实各项优惠支持政策,逐步实现由政府直接办服务向政府购买服务转变。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拓展养老服务内容,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促进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医疗、健康管理和医疗保险等服务。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
(三)以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为目标,改善城乡消费环境
落实鼓励消费的财税、信贷和信用消费政策。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认真落实稳控物价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紧紧抓住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机遇,着力打造培育养老消费、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文化体育教育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兴消费热点,努力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消费需求,主要靠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
(四)以扶贫攻坚工程为依托,提升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以实施农村牧区 “十个全覆盖”工程为契机,切实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一是科学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摸清底数,科学制定规划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加强协调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是统筹基层社会事业项目资金。逐步解决公共服务领域设施建设投入分散、缺乏统筹、经费和人员难以保证、运行维护成本高的问题。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上通盘考虑,建设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代建明
一、2010—2013年内蒙古社会发展水平评价分析
通过对人口结构、生活质量、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社会和谐五个领域32个指标的统计、测算表明,我区社会发展总指数呈提升态势,以2010年为基期100计算,2013年全区社会发展总指数达到112.67,3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06%。从社会发展五大领域看,以各领域2010年为100计算,2013年生活质量指数达到121.19,在5个领域中指数水平最高,是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指数分别为119.22和116.73,增长速度同样高于社会发展总指数的增速;社会和谐指数和人口发展指数分别为103.16和103.05,指数水平和增长速度均低于社会发展总指数及其增长速度,并且社会和谐指数2013年与2012年相比有所下降。
二、全区社会发展特点评价
(一)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但人口负担加重
从人口结构看,2010—2013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由3.76‰下降为3.36‰,2013年远低于全国4.92‰的平均水平。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城镇化率由55.5%提高到58.71%,2013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近5个百分点。
从人口负担情况看,2010—2013年人口总抚养比由27.6%上升为28.67%。并且从2010年起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即超过了7%,2013年进一步达到8.55%,反映出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负担增加。
从人口素质看,我区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数由2010年的8.93年上升为2013年的9.18年,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
总体来看,我区人口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传统的人口红利将逐渐消失,对今后社会发展带来挑战。
(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居民收入低于全国水平,消费层次亟待升级
随着国家和自治区一系列惠民政策的成效显现,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从城乡居民收入看,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17698元提高到2013年的25497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第10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5530元提高到8596元,在全国的位次为第15位。与全国相比,仍然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58元和300元。并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呈扩大化趋势,由1411元扩大到1458元。如何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从而带动社会消费,仍然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看,农村牧区家庭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由9.5%上升为12.95%。而城镇居民人均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则从11.7%逐年下降为10.6%,反映出我区居民的消费升级相对较慢,今后应进一步增加居民收入,同时促进消费结构多元化,切实提高居民的生存质量。
(三)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但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教育方面,教育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高素质人才比例相对较低。2013年每10万人口大学生数为2137人,低于全国2418人的平均水平,在全国仅排第22位。医疗卫生方面,各项卫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3年每万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8.1张,比2010年增加了7.7张,在全国排第10位;每万人口医生数达到24.8人,比2010年增加了2.8人,比全国同期平均水平高4.3人。文化事业方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每万人口拥有公共文化设施数由2010年的0.49个增加到2013年的0.59个。社会服务方面,福利事业蓬勃发展,每万人口社会服务床位数由2010年的19张增加到2013年的32.9张,但低于全国35.8张的平均水平。其中每千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为22.47张,低于同期全国24.39张的平均水平,在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背景下,养老机构床位紧缺是公共服务领域面临的一个难题。此外,社区服务机构覆盖率由2010年的19.8%下降为2013年的15.8%,远低于同期全国36.9%的平均水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作用将愈来愈重要,今后应加速社区建设,使社区在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总之,虽然我区社会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部分领域与全国相比仍然相对落后。今后一段时间应进一步加强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做大做强社会事业,为和谐内蒙古建设助力。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进展,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各地区通过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实现了美丽与发展双赢,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2010年的12.4平方米提高到2013年的16.8平方米,在全国排第5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82.8%提高到93.56%。
(五)社会管理体系趋于完善,但社会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社会治理工作逐步加强,团结稳定得到基本保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6%的较低水平,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由于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工程,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6%以上,城乡贫富差距扩大化的趋势得到有效缓解,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3.2:1降为2013年的2.97:1,低于全国3.03:1的水平。但是城镇居民内部贫富差距明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收入户差异倍数由7.55倍上升为11.1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见,在取得成就的同时,社会领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障碍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一)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为核心,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低收入阶层能直接受益的民生支出比重,稳定或适当降低间接受益的支出比重。重视贫困地区和农村牧区的民生投入,适当提高其民生支出标准。防止以“民生财政”的名义将资金用在“形象工程”上。
二是建立民生投入多方分担机制。通过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政策导向和政策落实、体制改革等制度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服务和提供公共服务,逐步缓解目前主要依靠政府保障的问题。
三是建立民生资金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形成“科学预算—高效执行—问责监督—结果反馈—影响预算”的循环监督互动模式,保证财政资金按预算计划划拨到既定项目,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二)以促进社会服务业发展为基础,改善社会领域薄弱环节
要针对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热点问题,大力发展养老、健康、文化等社会服务业,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
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落实各项优惠支持政策,逐步实现由政府直接办服务向政府购买服务转变。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拓展养老服务内容,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促进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医疗、健康管理和医疗保险等服务。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
(三)以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为目标,改善城乡消费环境
落实鼓励消费的财税、信贷和信用消费政策。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认真落实稳控物价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紧紧抓住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机遇,着力打造培育养老消费、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文化体育教育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兴消费热点,努力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消费需求,主要靠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
(四)以扶贫攻坚工程为依托,提升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以实施农村牧区 “十个全覆盖”工程为契机,切实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一是科学实施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摸清底数,科学制定规划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加强协调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是统筹基层社会事业项目资金。逐步解决公共服务领域设施建设投入分散、缺乏统筹、经费和人员难以保证、运行维护成本高的问题。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上通盘考虑,建设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代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