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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孙禄堂先生试图通过《拳意述真》来构建孙氏武学理论体系。
事实上,《拳意述真》中的第四、五、六章“述三派诸先生言”,并非孙禄堂先生原话记录诸位先生的言论,而是在总结前辈言论的基础上,“付以己意”(孙禄堂先生《八卦拳学原序》语——笔者注),从而构建起孙禄堂武学理论体系(门内简称“孙氏武学”——笔者注)。换句话说,“述郭云深先生言十四则”同样并非完全是郭云深先生的见解,孙禄堂先生的武学理论便包含其中。
某种意义上说,孙禄堂先生是在借诸位前辈先生之口,来阐述自己的武学理论体系。这一点与孔子整理“六经”(其中《乐》经至汉代已经失传——笔者注)的目的是一致的。
第六,通过“九要”论就可证明“能说”完全是剽窃。
限于篇幅,本文仅举“九要”论一例来说明孙禄堂是如何“付以己意”而构建孙氏武学理论体系的。
“述郭云深先生言”第一则:“用‘九要’之规模锻炼”;第六则:“初学入门,有‘三害’‘九要’之规矩。三害莫犯,九要不失其理。《八卦拳学》详之矣。”
这两句话显然非郭云深先生之言,而是孙禄堂先生之言。
在孙禄堂先生的第一部武学著作《形意拳学》中有“七要”论:“形意拳演习之要:一要塌腰,二要缩肩,三要扣胸,四要顶,五要提,六横顺要知清,七起钻落翻要分明。”然而在第二部武学著作《八卦拳学》中则改为了“九要”:“九要者何?一要塌,二要扣,三要提,四要顶,五要裹,六要松,七要垂,八要缩,九要起躜落翻分明。”
“九要”中,“塌、扣、提、顶、裹、松、垂、缩”八字为身法八要,“起躜落翻分明”为拳技体用之要。
显然“九要”论是对“七要”论的修正和完善。
因此,无论“七要”论还是“九要”论,都不可能是郭云深先生提出的,而它是孙禄堂先生对形意拳理论构建的第一步,也是至为关键的一步。而“《八卦拳学》详之矣”一语,更是孙禄堂先生对“九要”论出处所加的释文。显然,1900年去世的郭云深先生不可能知道孙禄堂先生的“九要”论,更不可能知道孙禄堂先生1916年出版的《八卦拳学》。
不仅郭云深先生两度“使用”了“九要”论,就连孙禄堂先生的师父李奎垣先生、师叔许占鳌先生都“谈到”了“九要”论。但其他前辈都没有涉及“九要”论。孙禄堂先生可以借师门“嫡亲”之口表达“九要”论,但没有借刘奇兰、宋世荣、李存义、耿诚信等先生之口表达,这也充分说明孙禄堂先生是“九要”论的创立者。
然而在“能说”一文中,竟然连孙禄堂先生注解的“《八卦拳学》详之矣”一语都作为郭云深先生的原话直接抄上了。
第七,“述三派诸先生言”中同样有孙禄堂先生的注释以及“引注”。
除了对《形意拳经摘要》进行注释外,在“述三派诸先生言”三十九则中,孙禄堂先生也有多处注释文字。另外还有很多地方“引文”注释。如左上图中前两个方框内的小字:“练之以变化人之气质,复其本然之真也”,是对“炼神还虚”的意思所作注释;“俗云:筋长力大”,是对“以长其筋”的目的和作用所作的注释。而最后一个方框内的文字“(拳经云:三回九转是一式,即此意也)”,是孙禄堂先生直接引用拳经对“洗髓”的功用进行注释的文字。
除引用“拳经”外,孙禄堂先生的其他引文还有“《老子》云、《庄子》云、《中庸》云、《大学》云、《孟子》云、丹经云”等(大部分用“云”,也有少量用“曰”者——笔者注)。需要说明的是,带“云”或“曰”字样的句子并非全是孙禄堂先生引文,也有个别是某位老先生自己在以拳经、《孟子》等讲述拳理。欲了解详情,请俟拙著《孙禄堂<拳意述真>探微》的出版,在此不作详谈。
然而,由于吾师孙叔容先生整理的《孙禄堂武学著作大全简注(增订本)》一书在出版社排版时没有能够严格区分“本文”与“注文”(含“引文”),导致读者误以为注文也是本文的一部分。这也是导致“能说”全文照抄的主要原因。
第八,“能说”连《孙禄堂武学著作大全简注(增订本)》中的错误也“继承”了下来。
《拳意述真》一书在民国时期刊行时错字、别字、衍字、漏字现象很多,吾师孙叔容先生的“简注本”虽然已经纠正了大部分错误,但还是有个别错误没有来得及纠正,不仅如此,排版时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错误。
然而,“能说”把这些错误也完整地“继承”了下来。如“好高骛远”,民国版本与吾师简注本都误作“好高务远”,“能说”便也跟着写作“好高务远”。其他不再一一列举。
正是由于《拳意述真》一书在民国时期出版时错误太多,吾师孙叔容先生晚年又没有更多精力进一步修正这些错误,再加上“简注本”排版时出现更多新错误,留下了缺憾。笔者曾亲见孙叔容先生对手头的“简注本”的错误做了多处修订。然而木已成舟,书籍已刊,无法改动,孙叔容先生为此感到十分遗憾。
故笔者承先師遗愿,不揣浅陋,对民国十三年版《拳意述真》进行点校、分段、注释,严格区分本文与注(引)文,且把《拳意述真》等五部著作所体现出的孙氏武学主要理论一一抽出独立成文进行解读,以飨读者。这些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俟工作完成,将结集为《孙禄堂<拳意述真>探微》,付梓刊行,回馈爱好者。
第九,“能说形意拳经”的“能”之一字颇为怪异。
“能说”,似乎是说郭先生的“形意拳经论”记述的是李洛能先生的言论,这分明是在混淆视听。既然是“加入了自己的心得”,就不是李洛能先生的言论。不是“能说”,而是“深说”。
网上也确实存在所谓的“李洛能形意拳经”,但明显也是在孙禄堂先生的《拳意述真》、传统的心意拳理论以及李存义先生的形意拳理论(由董秀升先生整理,董先生也向师兄孙禄堂先生学过形意拳、孙氏太极拳——笔者注)和姜容樵先生等人的形意拳理论的基础上,拼凑而成的伪作。当然伪作“李洛能形意拳经”在“水平”上比“能说”的直接全文抄袭要高明多了。
第十,如果说“能说”有什么“创新”的话,就是为郭云深先生的“十四则”中的每一则分别加上了一个小标题,仅此而已。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能说形意拳经》是赤裸裸的剽窃《拳意述真·述郭云深先生言十四则》的伪作,没有任何学术价值,更不具备文物价值。
(完)(编辑/刘强)
事实上,《拳意述真》中的第四、五、六章“述三派诸先生言”,并非孙禄堂先生原话记录诸位先生的言论,而是在总结前辈言论的基础上,“付以己意”(孙禄堂先生《八卦拳学原序》语——笔者注),从而构建起孙禄堂武学理论体系(门内简称“孙氏武学”——笔者注)。换句话说,“述郭云深先生言十四则”同样并非完全是郭云深先生的见解,孙禄堂先生的武学理论便包含其中。
某种意义上说,孙禄堂先生是在借诸位前辈先生之口,来阐述自己的武学理论体系。这一点与孔子整理“六经”(其中《乐》经至汉代已经失传——笔者注)的目的是一致的。
第六,通过“九要”论就可证明“能说”完全是剽窃。
限于篇幅,本文仅举“九要”论一例来说明孙禄堂是如何“付以己意”而构建孙氏武学理论体系的。
“述郭云深先生言”第一则:“用‘九要’之规模锻炼”;第六则:“初学入门,有‘三害’‘九要’之规矩。三害莫犯,九要不失其理。《八卦拳学》详之矣。”
这两句话显然非郭云深先生之言,而是孙禄堂先生之言。
在孙禄堂先生的第一部武学著作《形意拳学》中有“七要”论:“形意拳演习之要:一要塌腰,二要缩肩,三要扣胸,四要顶,五要提,六横顺要知清,七起钻落翻要分明。”然而在第二部武学著作《八卦拳学》中则改为了“九要”:“九要者何?一要塌,二要扣,三要提,四要顶,五要裹,六要松,七要垂,八要缩,九要起躜落翻分明。”
“九要”中,“塌、扣、提、顶、裹、松、垂、缩”八字为身法八要,“起躜落翻分明”为拳技体用之要。
显然“九要”论是对“七要”论的修正和完善。
因此,无论“七要”论还是“九要”论,都不可能是郭云深先生提出的,而它是孙禄堂先生对形意拳理论构建的第一步,也是至为关键的一步。而“《八卦拳学》详之矣”一语,更是孙禄堂先生对“九要”论出处所加的释文。显然,1900年去世的郭云深先生不可能知道孙禄堂先生的“九要”论,更不可能知道孙禄堂先生1916年出版的《八卦拳学》。
不仅郭云深先生两度“使用”了“九要”论,就连孙禄堂先生的师父李奎垣先生、师叔许占鳌先生都“谈到”了“九要”论。但其他前辈都没有涉及“九要”论。孙禄堂先生可以借师门“嫡亲”之口表达“九要”论,但没有借刘奇兰、宋世荣、李存义、耿诚信等先生之口表达,这也充分说明孙禄堂先生是“九要”论的创立者。
然而在“能说”一文中,竟然连孙禄堂先生注解的“《八卦拳学》详之矣”一语都作为郭云深先生的原话直接抄上了。
第七,“述三派诸先生言”中同样有孙禄堂先生的注释以及“引注”。
除了对《形意拳经摘要》进行注释外,在“述三派诸先生言”三十九则中,孙禄堂先生也有多处注释文字。另外还有很多地方“引文”注释。如左上图中前两个方框内的小字:“练之以变化人之气质,复其本然之真也”,是对“炼神还虚”的意思所作注释;“俗云:筋长力大”,是对“以长其筋”的目的和作用所作的注释。而最后一个方框内的文字“(拳经云:三回九转是一式,即此意也)”,是孙禄堂先生直接引用拳经对“洗髓”的功用进行注释的文字。
除引用“拳经”外,孙禄堂先生的其他引文还有“《老子》云、《庄子》云、《中庸》云、《大学》云、《孟子》云、丹经云”等(大部分用“云”,也有少量用“曰”者——笔者注)。需要说明的是,带“云”或“曰”字样的句子并非全是孙禄堂先生引文,也有个别是某位老先生自己在以拳经、《孟子》等讲述拳理。欲了解详情,请俟拙著《孙禄堂<拳意述真>探微》的出版,在此不作详谈。
然而,由于吾师孙叔容先生整理的《孙禄堂武学著作大全简注(增订本)》一书在出版社排版时没有能够严格区分“本文”与“注文”(含“引文”),导致读者误以为注文也是本文的一部分。这也是导致“能说”全文照抄的主要原因。
第八,“能说”连《孙禄堂武学著作大全简注(增订本)》中的错误也“继承”了下来。
《拳意述真》一书在民国时期刊行时错字、别字、衍字、漏字现象很多,吾师孙叔容先生的“简注本”虽然已经纠正了大部分错误,但还是有个别错误没有来得及纠正,不仅如此,排版时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错误。
然而,“能说”把这些错误也完整地“继承”了下来。如“好高骛远”,民国版本与吾师简注本都误作“好高务远”,“能说”便也跟着写作“好高务远”。其他不再一一列举。
正是由于《拳意述真》一书在民国时期出版时错误太多,吾师孙叔容先生晚年又没有更多精力进一步修正这些错误,再加上“简注本”排版时出现更多新错误,留下了缺憾。笔者曾亲见孙叔容先生对手头的“简注本”的错误做了多处修订。然而木已成舟,书籍已刊,无法改动,孙叔容先生为此感到十分遗憾。
故笔者承先師遗愿,不揣浅陋,对民国十三年版《拳意述真》进行点校、分段、注释,严格区分本文与注(引)文,且把《拳意述真》等五部著作所体现出的孙氏武学主要理论一一抽出独立成文进行解读,以飨读者。这些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俟工作完成,将结集为《孙禄堂<拳意述真>探微》,付梓刊行,回馈爱好者。
第九,“能说形意拳经”的“能”之一字颇为怪异。
“能说”,似乎是说郭先生的“形意拳经论”记述的是李洛能先生的言论,这分明是在混淆视听。既然是“加入了自己的心得”,就不是李洛能先生的言论。不是“能说”,而是“深说”。
网上也确实存在所谓的“李洛能形意拳经”,但明显也是在孙禄堂先生的《拳意述真》、传统的心意拳理论以及李存义先生的形意拳理论(由董秀升先生整理,董先生也向师兄孙禄堂先生学过形意拳、孙氏太极拳——笔者注)和姜容樵先生等人的形意拳理论的基础上,拼凑而成的伪作。当然伪作“李洛能形意拳经”在“水平”上比“能说”的直接全文抄袭要高明多了。
第十,如果说“能说”有什么“创新”的话,就是为郭云深先生的“十四则”中的每一则分别加上了一个小标题,仅此而已。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能说形意拳经》是赤裸裸的剽窃《拳意述真·述郭云深先生言十四则》的伪作,没有任何学术价值,更不具备文物价值。
(完)(编辑/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