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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公共危机事件频频发生。公共危机事件不仅冲击着政府的管理能力,还冲击着社会公众的心理。随之很多社会问题,比如公众恐慌、社会传闻等也就会出现。一般时期发生的社会传闻会影响公众之间的正常沟通和交流,从而造成一些诸如猜忌之类的问题。但是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传闻不仅反映了公众的某种恐慌心理,也会对社会稳定和舆论引导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对社会传闻的研究,有助于舆论引导和稳定民心。“7·5”事件发生后,社会上出现了很多传闻,这些传闻既是新疆公众对重大恐怖事件心理恐慌的表现,又是公众恐慌扩散的一个因素。
公共危机事件后社会传闻产生及传播的原因
什么是社会传闻?社会传闻是指公众对特定事件所建构的有一定情节的故事,反映了公众对该事件的看法、态度和情绪。社会传闻反映了当前的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影响,也反映了公众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关注和公众的心理状态。因此,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传闻的产生及迅速传播与环境背景和公众心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第一,公共危机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就是社会传闻产生的大的环境背景。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它往往会打乱社会正常的生活、工作等秩序,甚至还对公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常态破坏了,不确定性就会增加,社会传闻的出现就是不确定性的体现。具有破坏性的公共危机事件也就是社会传闻产生的诱发原因。所以,社会传闻往往是由“社会危机、不幸事件或突发的重大事件引起”①。“7·5”事件就诱发了诸如绑架娃娃等传闻。
第二,公众的恐慌心理是社会传闻产生和迅速传播的助推器。公共危机事件产生的一个客观效果就是造成公众心理的恐慌。在面对公共危机事件时,出于本能的公众急切需要了解周围所发生的一切可能会影响其利益的事态。而公共危机事件又造成了正常的信息传播不畅,在这个时候,公众的求知欲和知情欲显得特别强烈。公众往往密切关注、四处打听、相互传播,总想通过手机等方式“获取某些最关心的内容,比如情况的内幕、结果以及可能导致的对个人的利害”②。而这种打听来的传闻往往带有某种程度的恐慌,恐慌也会随着传闻的传播感染更多人。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公众的恐慌心理加快了社会传闻的产生和传播。
公共危机事件后社会传闻的特征
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传闻往往出现得较多且很集中。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社会上就有很多传闻。2009年7月26日,某小区张贴寻找两个小孩的启事。这一普通的社会事件后来被传成是暴乱分子要用“绑架娃娃当人质与政府交换被抓的嫌犯”。后来经过记者核实,将调查的结果刊登在2009年7月31日《都市消费晨报》第A5版。还有很多诸如针扎导致腿断、犯罪分子强购500把斧子等社会传闻在公众中广泛传播。社会传闻对公共危机事件后的处理工作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因此对社会传闻的研究有着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笔者经过收集和分析“7·5”事件后大量社会传闻的资料,总结和梳理了以下几点特征。
社会传闻往往会在某个信息不明的普通社会事件后产生。经过对事实资料的分析,发现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的社会传闻往往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而这个事实依据就是某个信息不明的普通社会事件。由于社会尤其是媒体大部分的精力都用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影响上,所以对有些平时可能会报道的社会事件无暇顾及,这就为社会传闻提供了可乘之机。据2009年8月4日的《乌鲁木齐晚报》报道,7月23日在沙湾县老沙湾镇黄沙梁七角地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有传言说该案系分裂暴徒所为,也有传言说是案中男子为获得42万元抚恤金杀害自家三口人。而这种社会传闻其实就是普通社会事件的歪曲版。
社会传闻与公共危机事件本身有着必然联系。对公众而言,公共危机事件不仅会造成公众心理恐慌,而且还成为公众认知的逻辑参考点。公众“所处的场合背景也常常成为判断的参考系统”③,因此公众会在这个背景下对一些普通社会事件产生相应的认知,就会将普通社会事件与公共危机建立联系。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整个社会基本上都处于恐慌状态。一起普通的社会事件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会被打上危机的标签,而公众获知此类事件就会朝坏的方面联想。在“绑架娃娃”的社会传闻调查过程中,就有一位李先生在看到寻人启事后,认为大家对绑架娃娃的猜测是有一定可能性的。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之前就听说过有小孩被绑架的事,现在两个小孩一起失踪,由不得人不往这方面想。”④公共危机事件无形中营造了公众判断周围事态的氛围。社会传闻大多都是在这样的氛围中出现的。
社会传闻还和公众的恐慌心理有着必然联系。公众的恐慌心理往往源于对外界不确定性的无法把握。而公共危机事件则破坏了以往正常的社会秩序,增加了社会的不确定性。在公共危机事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公众一直将处于焦虑、恐慌状态。一旦出现信息不明的社会事件,公众紧绷的弦就会被重重地刺激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会被负面情绪和不安全感所遮盖”⑤,公众自然就会对信息不明的社会事件给予大量的猜测。乌鲁木齐市发生针刺事件后,就有很多人猜测针刺的可能会造成的危害。有传闻说因针刺而导致截肢,得艾滋病、乙肝等。诸如此类的传闻很多,这些社会传闻都反映了公众对危机的恐慌。而公众在传播社会传闻时,其恐慌心理也将随着社会传闻感染其他人。所以,公众在传播社会传闻时,不仅仅是传播了传闻本身,还扩散了公众的恐慌心理。
社会传闻大多通过人际传播进行扩散。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传闻大多是通过人际传播的途径传播的。在这个时候,正常的信息渠道已不能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要,那么人际传播就起到了很重要的信息补充作用。伯杰和卡拉布里兹提出了一个理论假设就是“人际传播是降低不确定性的主要手段”⑥,这一点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显得尤为突出。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大众传媒主要的任务放在了揭批三股势力,宣传民族团结、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对于很多普通的社会事件无暇顾及。这个时候,自治区政府对网络和移动通信进行了必要的管制,大家只能通过电话等方式来交流。缺少安全感的人们在互通社会传闻时往往都是在善意地提醒对方要注意安全等方面的事项。
社会传闻本身是“言之凿凿”、无源可寻。刘建明教授在其《舆论学概论》中就指出,社会传闻在传播过程中往往带有一定情节。通过对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出现的社会传闻的分析,笔者发现这些社会传闻被传者叙述得有鼻子有眼,而且细节翔实。笔者也通过电话被告知类似的社会传闻,对方在叙述传闻时十分肯定,且会举出很多让你相信的细节,可谓“言之凿凿”。关于“绑架娃娃”的传闻,就有记者逐一核实线索。根据2009年7月31日《都市消费晨报》的报道,在记者回访时,被采访者说“我不认识这个路人,公交车来后我们就分开了,无法核实是谁的孩子被绑架了”、“听同事的爱人的朋友说的”,等等,在措辞上显得谨慎了,而先前在告诉记者时却是十分肯定。
应对社会传闻的策略
社会传闻对于公众心理、社会稳定以及政府处理公共危机事件造成了很多不利影响,因此政府和大众传媒有必要对社会传闻实时监控,加以澄清。如何终止社会传闻继续发挥作用呢?本文认为得从政府和大众传媒两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对于政府来讲,政府应该本着信息透明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利用各种途径及时公布社会上所发生的具有危害可能的事件,避免和终止社会传闻的产生和继续起作用。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不久,新疆新闻办新闻中心就通过手机短信和大众传媒时时通报最近发生的警情。公众对所通报的社会事件有了大致的了解,这样就可以从普通社会事件的源头上避免社会传闻的产生。
而大众传媒也要敏锐地觉察社会传闻,及时追踪报道,澄清事实原委。同时,大众传媒在核实社会传闻的报道写作中,也要注意不可报道得太过笼统,一定要做到细节翔实,可以有效地终止社会传闻的进一步扩散。
注 釋:
①②刘建明等著:《舆论学概论》,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③全国十三所高等院校《社会心理学》编写组:《社会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④⑤邢东:《记者追溯绑架传闻 结果:都是听人说的》,《都市消费晨报》,2009年7月31日。
⑥理查德·韦斯特、林恩·H·特纳著,刘海龙译:《传播理论引导:分析语应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作者为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硕士生,新疆昌吉学院中文系教师)
编校:张红玲
公共危机事件后社会传闻产生及传播的原因
什么是社会传闻?社会传闻是指公众对特定事件所建构的有一定情节的故事,反映了公众对该事件的看法、态度和情绪。社会传闻反映了当前的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影响,也反映了公众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关注和公众的心理状态。因此,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传闻的产生及迅速传播与环境背景和公众心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第一,公共危机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就是社会传闻产生的大的环境背景。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它往往会打乱社会正常的生活、工作等秩序,甚至还对公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常态破坏了,不确定性就会增加,社会传闻的出现就是不确定性的体现。具有破坏性的公共危机事件也就是社会传闻产生的诱发原因。所以,社会传闻往往是由“社会危机、不幸事件或突发的重大事件引起”①。“7·5”事件就诱发了诸如绑架娃娃等传闻。
第二,公众的恐慌心理是社会传闻产生和迅速传播的助推器。公共危机事件产生的一个客观效果就是造成公众心理的恐慌。在面对公共危机事件时,出于本能的公众急切需要了解周围所发生的一切可能会影响其利益的事态。而公共危机事件又造成了正常的信息传播不畅,在这个时候,公众的求知欲和知情欲显得特别强烈。公众往往密切关注、四处打听、相互传播,总想通过手机等方式“获取某些最关心的内容,比如情况的内幕、结果以及可能导致的对个人的利害”②。而这种打听来的传闻往往带有某种程度的恐慌,恐慌也会随着传闻的传播感染更多人。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公众的恐慌心理加快了社会传闻的产生和传播。
公共危机事件后社会传闻的特征
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传闻往往出现得较多且很集中。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社会上就有很多传闻。2009年7月26日,某小区张贴寻找两个小孩的启事。这一普通的社会事件后来被传成是暴乱分子要用“绑架娃娃当人质与政府交换被抓的嫌犯”。后来经过记者核实,将调查的结果刊登在2009年7月31日《都市消费晨报》第A5版。还有很多诸如针扎导致腿断、犯罪分子强购500把斧子等社会传闻在公众中广泛传播。社会传闻对公共危机事件后的处理工作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因此对社会传闻的研究有着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笔者经过收集和分析“7·5”事件后大量社会传闻的资料,总结和梳理了以下几点特征。
社会传闻往往会在某个信息不明的普通社会事件后产生。经过对事实资料的分析,发现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的社会传闻往往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而这个事实依据就是某个信息不明的普通社会事件。由于社会尤其是媒体大部分的精力都用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影响上,所以对有些平时可能会报道的社会事件无暇顾及,这就为社会传闻提供了可乘之机。据2009年8月4日的《乌鲁木齐晚报》报道,7月23日在沙湾县老沙湾镇黄沙梁七角地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有传言说该案系分裂暴徒所为,也有传言说是案中男子为获得42万元抚恤金杀害自家三口人。而这种社会传闻其实就是普通社会事件的歪曲版。
社会传闻与公共危机事件本身有着必然联系。对公众而言,公共危机事件不仅会造成公众心理恐慌,而且还成为公众认知的逻辑参考点。公众“所处的场合背景也常常成为判断的参考系统”③,因此公众会在这个背景下对一些普通社会事件产生相应的认知,就会将普通社会事件与公共危机建立联系。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整个社会基本上都处于恐慌状态。一起普通的社会事件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会被打上危机的标签,而公众获知此类事件就会朝坏的方面联想。在“绑架娃娃”的社会传闻调查过程中,就有一位李先生在看到寻人启事后,认为大家对绑架娃娃的猜测是有一定可能性的。李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之前就听说过有小孩被绑架的事,现在两个小孩一起失踪,由不得人不往这方面想。”④公共危机事件无形中营造了公众判断周围事态的氛围。社会传闻大多都是在这样的氛围中出现的。
社会传闻还和公众的恐慌心理有着必然联系。公众的恐慌心理往往源于对外界不确定性的无法把握。而公共危机事件则破坏了以往正常的社会秩序,增加了社会的不确定性。在公共危机事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公众一直将处于焦虑、恐慌状态。一旦出现信息不明的社会事件,公众紧绷的弦就会被重重地刺激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会被负面情绪和不安全感所遮盖”⑤,公众自然就会对信息不明的社会事件给予大量的猜测。乌鲁木齐市发生针刺事件后,就有很多人猜测针刺的可能会造成的危害。有传闻说因针刺而导致截肢,得艾滋病、乙肝等。诸如此类的传闻很多,这些社会传闻都反映了公众对危机的恐慌。而公众在传播社会传闻时,其恐慌心理也将随着社会传闻感染其他人。所以,公众在传播社会传闻时,不仅仅是传播了传闻本身,还扩散了公众的恐慌心理。
社会传闻大多通过人际传播进行扩散。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传闻大多是通过人际传播的途径传播的。在这个时候,正常的信息渠道已不能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要,那么人际传播就起到了很重要的信息补充作用。伯杰和卡拉布里兹提出了一个理论假设就是“人际传播是降低不确定性的主要手段”⑥,这一点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显得尤为突出。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大众传媒主要的任务放在了揭批三股势力,宣传民族团结、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对于很多普通的社会事件无暇顾及。这个时候,自治区政府对网络和移动通信进行了必要的管制,大家只能通过电话等方式来交流。缺少安全感的人们在互通社会传闻时往往都是在善意地提醒对方要注意安全等方面的事项。
社会传闻本身是“言之凿凿”、无源可寻。刘建明教授在其《舆论学概论》中就指出,社会传闻在传播过程中往往带有一定情节。通过对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出现的社会传闻的分析,笔者发现这些社会传闻被传者叙述得有鼻子有眼,而且细节翔实。笔者也通过电话被告知类似的社会传闻,对方在叙述传闻时十分肯定,且会举出很多让你相信的细节,可谓“言之凿凿”。关于“绑架娃娃”的传闻,就有记者逐一核实线索。根据2009年7月31日《都市消费晨报》的报道,在记者回访时,被采访者说“我不认识这个路人,公交车来后我们就分开了,无法核实是谁的孩子被绑架了”、“听同事的爱人的朋友说的”,等等,在措辞上显得谨慎了,而先前在告诉记者时却是十分肯定。
应对社会传闻的策略
社会传闻对于公众心理、社会稳定以及政府处理公共危机事件造成了很多不利影响,因此政府和大众传媒有必要对社会传闻实时监控,加以澄清。如何终止社会传闻继续发挥作用呢?本文认为得从政府和大众传媒两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对于政府来讲,政府应该本着信息透明的原则。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利用各种途径及时公布社会上所发生的具有危害可能的事件,避免和终止社会传闻的产生和继续起作用。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不久,新疆新闻办新闻中心就通过手机短信和大众传媒时时通报最近发生的警情。公众对所通报的社会事件有了大致的了解,这样就可以从普通社会事件的源头上避免社会传闻的产生。
而大众传媒也要敏锐地觉察社会传闻,及时追踪报道,澄清事实原委。同时,大众传媒在核实社会传闻的报道写作中,也要注意不可报道得太过笼统,一定要做到细节翔实,可以有效地终止社会传闻的进一步扩散。
注 釋:
①②刘建明等著:《舆论学概论》,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③全国十三所高等院校《社会心理学》编写组:《社会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④⑤邢东:《记者追溯绑架传闻 结果:都是听人说的》,《都市消费晨报》,2009年7月31日。
⑥理查德·韦斯特、林恩·H·特纳著,刘海龙译:《传播理论引导:分析语应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作者为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硕士生,新疆昌吉学院中文系教师)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