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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三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由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了<中国精神卫生规划(2002~2010)>(下称<规划>)[1].随后,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2002~2010年规划>.为了更好地贯彻精神卫生规划,有计划地加强广东省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养和开发,于2002年对广东省精神卫生从业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