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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C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4)18-0047-01
四川省简阳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偏西,距成都50公里,是成都的东大门,全市有140多万人口,55个乡镇,是典型的人口丘陵大县(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从2002年开展以来,到2003年底,全市(县级市)796个村、32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实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推动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2002年和2003年均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在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中,我们狠抓了认识提高,强化宣传到位,强化工作落实,抓住重点和关键。
1.抓住一个关键。就是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居)“两委”签订好“两包一挂一否决”责任书(包任务、包工作经费,挂奖惩、实行一票否决)。
2.强化一个核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核心是民主。必须在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民主的原则,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充分酝酿讨论通过并签字、搭迹,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逐人签订《计划生育服务协议》,让群众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享有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现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3.把握一个原则。《公约》、《服务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有不平等或歧视性条款,也不得有无视育龄群众民主权利或无故损害育龄群众利益的苛刻条款。
4.突出一个重点。建章立制,制定《公约》,要充分体现“四性”,即合法性、民主性、平等性、可操作性。签订“服务协议”,必须体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普遍性。
5.健全一个网络。一是村级基层组织、计生干部网络;二是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网络;三是以“计划生育中心学习户”、社区楼(幢)长为中心的社区学习网络;四是以基层党员、干部联系到农户的网络;五是在外出流动人口中指定专人负责的计划生育信息情报网络。
6.理顺一个管理体制和明确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划、宣传培训、组织服务、协助执法、指导监督,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提供必要的条件;村(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动员村(居)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完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7.明确一个标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工作标准是“六有、三无、一好”。六有:有一个计划生育工作班子,有一支计生协会队伍,有一个合法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有一份《计划生育责任书》,有一套完善的服务措施,有一个包括人口教育、计生协会活动、生殖保健服务在内的阵地;三无:无违法违规生育、无人口统计信息错漏报,无因计生工作引起的恶性案件发生;一好:党群干群关系好。
8.实现一个目标。全市的村、社区、居委会全部开展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作者单位:简阳市计生局)
四川省简阳市位于四川盆地中部偏西,距成都50公里,是成都的东大门,全市有140多万人口,55个乡镇,是典型的人口丘陵大县(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从2002年开展以来,到2003年底,全市(县级市)796个村、32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实行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推动了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2002年和2003年均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在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中,我们狠抓了认识提高,强化宣传到位,强化工作落实,抓住重点和关键。
1.抓住一个关键。就是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居)“两委”签订好“两包一挂一否决”责任书(包任务、包工作经费,挂奖惩、实行一票否决)。
2.强化一个核心。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核心是民主。必须在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民主的原则,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充分酝酿讨论通过并签字、搭迹,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逐人签订《计划生育服务协议》,让群众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享有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现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3.把握一个原则。《公约》、《服务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有不平等或歧视性条款,也不得有无视育龄群众民主权利或无故损害育龄群众利益的苛刻条款。
4.突出一个重点。建章立制,制定《公约》,要充分体现“四性”,即合法性、民主性、平等性、可操作性。签订“服务协议”,必须体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普遍性。
5.健全一个网络。一是村级基层组织、计生干部网络;二是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网络;三是以“计划生育中心学习户”、社区楼(幢)长为中心的社区学习网络;四是以基层党员、干部联系到农户的网络;五是在外出流动人口中指定专人负责的计划生育信息情报网络。
6.理顺一个管理体制和明确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划、宣传培训、组织服务、协助执法、指导监督,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提供必要的条件;村(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动员村(居)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完成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7.明确一个标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工作标准是“六有、三无、一好”。六有:有一个计划生育工作班子,有一支计生协会队伍,有一个合法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有一份《计划生育责任书》,有一套完善的服务措施,有一个包括人口教育、计生协会活动、生殖保健服务在内的阵地;三无:无违法违规生育、无人口统计信息错漏报,无因计生工作引起的恶性案件发生;一好:党群干群关系好。
8.实现一个目标。全市的村、社区、居委会全部开展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以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作者单位:简阳市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