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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首在落实责任。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严管、治党才能做到真治。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抓责任制必须抓责任人,抓责任人必须抓第一责任人,落实到党委书记身上,落实到各级党组织。他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深入学习贯彻这些重要论述,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以责任压力激发工作动力,以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实,推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开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境界。
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
习近平同志强调:“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这“三问”振聋发聩、发人深思,直指要害、鞭辟入里,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警醒起来,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起来。
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来说,抓好党建工作是最大的主业,是不可推卸的分内职责。应当看到,绝大多数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好的,党建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但不愿、不想、不会、不敢抓党建工作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习近平同志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出问题是渎职”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克服“重经济、轻党建” “重业务、轻党务”思想,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深刻认识到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必须抓党建。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个领域、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责任就是使命,使命重于泰山。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责任。习近平同志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要把中国共产党的事情办好,这是全党的政治责任。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各级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坚持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选拔任用干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要看抓党建工作怎么样。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更好地推动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管党治党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落实好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责任。强化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承担好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责任,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切实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经常研究部署,做到党委全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报告,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调度,通过组织开展督查、党代表监督等经常性督促检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任务落实。
加大对从严治党的考核力度。习近平同志指出:“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着力形成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健全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通过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问责机制,运用巡视督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落实党建责任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力度,及时发现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不称职造成严重后果,导致一个地方、部门和分管领域政治生态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致使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甚至发生“塌方式”腐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决不能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法外开恩,通过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和力量源泉。“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中国共产党将群众路线作为生命线来守护。习近平同志指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这标志着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
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习近平同志指出:“实践证明,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打开大门、依靠群众,让群众来监督和评判,才能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当前,我们在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总体向好的同时,还有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听意见多、围绕从严治党听意见少” “请上来听意见多、走下去听意见少”,等等。为此,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指出批评。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和监督渠道。这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应有之义。习近平同志指出:“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教育实践活动开门搞活动的做法,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公示听证、咨询评议等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网络问政、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经常性地向群众了解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整改落实情况。
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
习近平同志强调:“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这“三问”振聋发聩、发人深思,直指要害、鞭辟入里,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警醒起来,对党建工作高度重视起来。
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来说,抓好党建工作是最大的主业,是不可推卸的分内职责。应当看到,绝大多数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好的,党建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但不愿、不想、不会、不敢抓党建工作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习近平同志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出问题是渎职”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克服“重经济、轻党建” “重业务、轻党务”思想,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深刻认识到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必须抓党建。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个领域、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责任就是使命,使命重于泰山。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责任。习近平同志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事情要办好,首先要把中国共产党的事情办好,这是全党的政治责任。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各级党委书记要在其位、谋其政。坚持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选拔任用干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要看抓党建工作怎么样。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更好地推动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管党治党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落实好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责任。强化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承担好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责任,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切实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经常研究部署,做到党委全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报告,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调度,通过组织开展督查、党代表监督等经常性督促检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任务落实。
加大对从严治党的考核力度。习近平同志指出:“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着力形成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健全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通过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问责机制,运用巡视督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落实党建责任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力度,及时发现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不称职造成严重后果,导致一个地方、部门和分管领域政治生态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致使不正之风滋长蔓延,甚至发生“塌方式”腐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决不能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法外开恩,通过问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必须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和力量源泉。“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中国共产党将群众路线作为生命线来守护。习近平同志指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这标志着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
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习近平同志指出:“实践证明,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必须打开大门、依靠群众,让群众来监督和评判,才能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当前,我们在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总体向好的同时,还有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听意见多、围绕从严治党听意见少” “请上来听意见多、走下去听意见少”,等等。为此,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指出批评。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和监督渠道。这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的应有之义。习近平同志指出:“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教育实践活动开门搞活动的做法,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公示听证、咨询评议等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网络问政、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经常性地向群众了解管党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