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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基于全球化和多元化交织的世界性趋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重要性日显突出。这种日趋显著的重要性,迫切要求我们在理论上对少数民族发展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系统的思考,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实践发挥更大的指导作用。
民族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发展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入探索了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正确揭示了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把民族发展作为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奠定了民族发展的理论基础。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列宁和斯大林提出民族发展和民族类型的问题,并提出了被压迫民族自身发展的重大课题,探索了使这些民族赶上走在前面的民族的途径,提出了关于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思想,他们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在建立和建设苏联的斗争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理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理论解决当代中国民族发展问题的过程中,经历了三个不同发展阶段的演进,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其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理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理论,大致经历了以政治平等为特征的发展理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民族发展理论——全面协调的民族发展理论的演变轨迹,基本体现了当代中国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设想。
一、以政治平等为特征的民族发展理论
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压迫制度被废除,民族平等已基本实现。但是,由于少数民族深受历史上民族压迫政策的影响,对中央人民政府仍持怀疑的态度,与汉族隔阂较深,甚至存在严重的民族对立。各民族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十分不平衡,少数民族中存在着封建地主制、农奴制、奴隶制和原始公社制等前资本主义社会诸形态。当时面临的民族问题主要是解决民族平等和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问题,使少数民族已有的社会制度过渡到可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为实现当代中国民族发展进步提供政治基础,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顺利地进入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行列。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改变历史上汉族同少数民族之间的紧张关系,真正形成平等的民族关系是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发展问题的主要内容。因此,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真正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政治平等的理想和落实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作为主要任务和主要目标。
建国初期,毛泽东开创性地提出各民族共同进步与繁荣的思想,在肯定少数民族对民族解放战争的贡献的同时,提出工作要转到内部建设上来。“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在毛泽东的民族平等理论中也呈现着民族发展的思想,他指出要重视解决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我们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尤其是大汉族主义。民族之间不应互相歧视,而应采取平等的原则,互相取长补短,这样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必须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一切联系群众的领袖人物在内,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并成立维护群众利益的少数民族自己的军队。”他十分严肃地说:“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少数民族)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为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平等,解决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人经过艰苦探索,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自决理论。
为了落实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解决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自主理论。民族自主作为民族的一项根本权利,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实现民族自主的多种形式中,没有照搬苏联“联邦制”的模式,而是把马列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我国的客观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把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结合起来的理论,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张。多年来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性,已充分证明了马列主义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大国学说的现实性和科学性,从而为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发展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从理论和实践都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民族发展理论。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民族发展理论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突飞猛进,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把民族发展理论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1992年春他在南巡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我国的民族工作及时地实现了向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使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理论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的核心是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中共十二大报告指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不仅把我们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首次提到“关系国家命运”的高度来认识,并在马克思主义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中增加了“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个新内容,使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成为这一时期民族发展理论中一个完整的、科学的重大原则,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民族发展理论。
“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但他又认为: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地区、差异大的贫穷国家,实现共同富裕只能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历史进程。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
2.“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解决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间的差距。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正逐步扩大,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作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差距的方针。他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一个大局。那时候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最终实现全国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目标。
3.深化和发展了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的重要原则。邓小平认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总结我国的经验和国外的教训后,他提出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是形式上的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早在建国初期,邓小平就指出:“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充分奠定了经济发展对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重要性。
民族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发展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实践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入探索了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正确揭示了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发展规律,把民族发展作为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奠定了民族发展的理论基础。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列宁和斯大林提出民族发展和民族类型的问题,并提出了被压迫民族自身发展的重大课题,探索了使这些民族赶上走在前面的民族的途径,提出了关于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思想,他们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在建立和建设苏联的斗争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理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理论解决当代中国民族发展问题的过程中,经历了三个不同发展阶段的演进,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其内涵不断丰富和完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理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理论,大致经历了以政治平等为特征的发展理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民族发展理论——全面协调的民族发展理论的演变轨迹,基本体现了当代中国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设想。
一、以政治平等为特征的民族发展理论
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压迫制度被废除,民族平等已基本实现。但是,由于少数民族深受历史上民族压迫政策的影响,对中央人民政府仍持怀疑的态度,与汉族隔阂较深,甚至存在严重的民族对立。各民族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十分不平衡,少数民族中存在着封建地主制、农奴制、奴隶制和原始公社制等前资本主义社会诸形态。当时面临的民族问题主要是解决民族平等和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问题,使少数民族已有的社会制度过渡到可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为实现当代中国民族发展进步提供政治基础,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顺利地进入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行列。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改变历史上汉族同少数民族之间的紧张关系,真正形成平等的民族关系是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发展问题的主要内容。因此,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真正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政治平等的理想和落实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作为主要任务和主要目标。
建国初期,毛泽东开创性地提出各民族共同进步与繁荣的思想,在肯定少数民族对民族解放战争的贡献的同时,提出工作要转到内部建设上来。“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在毛泽东的民族平等理论中也呈现着民族发展的思想,他指出要重视解决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我们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尤其是大汉族主义。民族之间不应互相歧视,而应采取平等的原则,互相取长补短,这样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必须帮助各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一切联系群众的领袖人物在内,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并成立维护群众利益的少数民族自己的军队。”他十分严肃地说:“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少数民族)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为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平等,解决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人经过艰苦探索,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自决理论。
为了落实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解决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自主理论。民族自主作为民族的一项根本权利,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实现民族自主的多种形式中,没有照搬苏联“联邦制”的模式,而是把马列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我国的客观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把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结合起来的理论,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张。多年来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性,已充分证明了马列主义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大国学说的现实性和科学性,从而为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发展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从理论和实践都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民族发展理论。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民族发展理论
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突飞猛进,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把民族发展理论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1992年春他在南巡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我国的民族工作及时地实现了向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使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理论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的核心是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中共十二大报告指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不仅把我们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首次提到“关系国家命运”的高度来认识,并在马克思主义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中增加了“各民族共同繁荣”这个新内容,使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成为这一时期民族发展理论中一个完整的、科学的重大原则,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民族发展理论。
“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但他又认为: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地区、差异大的贫穷国家,实现共同富裕只能是一个渐进的、长期的历史进程。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
2.“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解决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间的差距。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正逐步扩大,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作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差距的方针。他说:“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一个大局。那时候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到那个时候,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一定能够逐步顺利解决沿海同内地贫富差距的问题”,最终实现全国各民族共同富裕的目标。
3.深化和发展了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的重要原则。邓小平认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总结我国的经验和国外的教训后,他提出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是形式上的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早在建国初期,邓小平就指出:“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充分奠定了经济发展对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