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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整理现有研究成果发现,司法民主核心议题是公民参与,并已形成“人民陪审一人民监督”的双轨制参与模式。但同时也暴露出对司法民主中公民参与问题的研究很不平衡的缺陷,主要有:一是研究方向不平衡,集中于审判阶段的公民参与而忽视了更加广泛的司法活动;二是研究方法不平衡,集中于规范分析而欠缺面向实证法学的相关路径;三是内涵外延不平衡,将司法民主限定为法院的审判活动,把行政活动中“准司法”问题排除在外。因此,应当尝试开阔司法民主中公民参与新路径,建立互动沟通机制,指导型案例评价机制、“互联网+”背景下的创新参与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