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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百年历史的我国高校教师教育正处于一个历史性转折和重要的发展时期。情况在变化,实践在发展,认识在深化。全社会关注着我国高校教师教育的走向,教师教育战线面临重大课题和严峻挑战。
一、教师教育“前身”——师范教育的产生
师范教育源于1684年法国拉萨尔于兰斯创办的教师训练机构,1695年德国法兰克于哈雷创设教员养成所是最早的师范教育机构。1870—1890年许多国家颁布法规设置师范学校,师范教育随之系统化、制度化。我国师范教育始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的上海南洋公学师范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前身),而清光绪二十八年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现为北京师范大学)的开学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开始。我国现行的师范教育体系是在1952年院系调整的基础上,参照前苏联的教育制度而形成的,是一种单一型、定向型和封闭式的培养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社会和教育的进步是奠基在中国师范教育发展基础之上的。但在知识经济时代,伴随着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教师的培养要求越来越高,师范教育已不能适应教师培养的需要,用教师教育取代师范教育已成为必然的选择。
二、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的转变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以“教师教育”替代了长期使用的“师范教育”的概念。2002年《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在终身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教师的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一体化”和“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与培训相衔接,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相比“师范教育”的概念,“教师教育”的概念更加完整,体现了教师培养的学科专业性和培养渠道的开放性,从而为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教育提供了理论基础。2003年,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又一次明确提出并具体阐述了构建教师教育体系的任务,指出要“构建以师范大学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水平大学为先导,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职前职后教育相互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教师教育”这一概念,意味着将教师的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职后培训连成一体,将教师教育过程视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终身教育过程,体现了教师教育的连续性、一体化与可持续发展的特征。
三、我国高校教师教育的改革探索
(一)积极打造开放而规范的高校教师教育体系
就业的市场化已经在客观上打破了原有封闭的师范教育体系,国家要顺应这种发展趋势,鼓励综合性高校和非师范类高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使得一个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综合大学和非师范类高校参与到教师教育体系中来,这一方面可提高教师队伍来源的多元化和教师的整体水平,为师范院校充分发挥原有的师范教育的特色与优势提供更大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使师范院校在生源、师资和办学条件上面临更大的竞争,使得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呼唤教师教育结构的调整与改革。
(二)推进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建立教师终身教育体系
适应教师终身教育和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要求,针对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分离中存在的机构各自为政、内容重叠交叉、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教师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经过整合将成为连续的整体。今后,我国教师的在职培训,将由学历补偿教育转向知识更新、教学研究和提高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对象广,质量要求高,需要调整或合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与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成人教育院校,使之兼具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功能,实现教师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的一体化。通过开展教师教育的职前培养与职后提高的一体化改革,加强与中小幼教师教育的合作,建立教师终身教育的协调机制,逐步改变把教师教育当作教师职业生涯中某一阶段的“终结性教育”的局面,切实推进了教师终身教育体系的形成与完善。
(三)改革教师培养模式,把重心后移到教师入职和终身教育上
在大学本科教育中,逐渐模糊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差别,让学生主要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教师教育的重心应后移到教师的入职教育和终身(职后)教育。教师入职教育是保证教师职业专业化的重要一环,可以设计成一个学年的教学模块,包括一定量的教学实践。学生可以在接受一般本科教育时选修教师教育模块,取得教师入职的资格(“3 1”模式);也可以在取得本科学历后再到教师教育机构接受这一模块的教学(“4 1”模式)。“4 2”模式以培养骨干教师,即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招收教育硕士学生,经过两年硕士阶段的学习,取得教育硕士学位后去担任教师。教师入职教育模块的课程摒弃老三门的课程设置,代之以观念新、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学生选择自由度大的课程体系。教师的终身教育不排除部分学历教育,但更多的是能力提高型的非学历教育,着重在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教学手段以及学科知识的更新和教学能力的提高上,其教育模式主要是分散型、小型化的,网络手段可充分得到运用。
(四)规范教师入职资格和准入资格,提高教师职业专业化水平
适应教师职业专业化的要求,逐步提升对教师入职资格的要求,改革与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适时推出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保证教师在其从业生涯中不断更新观念,提高水平。同时,建立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和课程认证制度,确立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构建教师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制度,组建专门的教师教育认证机构。并且,不断完善教师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加强教师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教育的设施建设与课程建设,加强对教师教育的质量评估,改进质量评估方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一、教师教育“前身”——师范教育的产生
师范教育源于1684年法国拉萨尔于兰斯创办的教师训练机构,1695年德国法兰克于哈雷创设教员养成所是最早的师范教育机构。1870—1890年许多国家颁布法规设置师范学校,师范教育随之系统化、制度化。我国师范教育始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的上海南洋公学师范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前身),而清光绪二十八年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现为北京师范大学)的开学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开始。我国现行的师范教育体系是在1952年院系调整的基础上,参照前苏联的教育制度而形成的,是一种单一型、定向型和封闭式的培养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社会和教育的进步是奠基在中国师范教育发展基础之上的。但在知识经济时代,伴随着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教师的培养要求越来越高,师范教育已不能适应教师培养的需要,用教师教育取代师范教育已成为必然的选择。
二、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的转变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以“教师教育”替代了长期使用的“师范教育”的概念。2002年《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在终身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教师的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一体化”和“以现有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共同参与,培养与培训相衔接,体现终身教育思想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相比“师范教育”的概念,“教师教育”的概念更加完整,体现了教师培养的学科专业性和培养渠道的开放性,从而为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教育提供了理论基础。2003年,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又一次明确提出并具体阐述了构建教师教育体系的任务,指出要“构建以师范大学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水平大学为先导,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职前职后教育相互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教师教育”这一概念,意味着将教师的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职后培训连成一体,将教师教育过程视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终身教育过程,体现了教师教育的连续性、一体化与可持续发展的特征。
三、我国高校教师教育的改革探索
(一)积极打造开放而规范的高校教师教育体系
就业的市场化已经在客观上打破了原有封闭的师范教育体系,国家要顺应这种发展趋势,鼓励综合性高校和非师范类高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使得一个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综合大学和非师范类高校参与到教师教育体系中来,这一方面可提高教师队伍来源的多元化和教师的整体水平,为师范院校充分发挥原有的师范教育的特色与优势提供更大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使师范院校在生源、师资和办学条件上面临更大的竞争,使得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呼唤教师教育结构的调整与改革。
(二)推进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建立教师终身教育体系
适应教师终身教育和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要求,针对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分离中存在的机构各自为政、内容重叠交叉、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教师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经过整合将成为连续的整体。今后,我国教师的在职培训,将由学历补偿教育转向知识更新、教学研究和提高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对象广,质量要求高,需要调整或合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与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成人教育院校,使之兼具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功能,实现教师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的一体化。通过开展教师教育的职前培养与职后提高的一体化改革,加强与中小幼教师教育的合作,建立教师终身教育的协调机制,逐步改变把教师教育当作教师职业生涯中某一阶段的“终结性教育”的局面,切实推进了教师终身教育体系的形成与完善。
(三)改革教师培养模式,把重心后移到教师入职和终身教育上
在大学本科教育中,逐渐模糊师范生和非师范生的差别,让学生主要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教师教育的重心应后移到教师的入职教育和终身(职后)教育。教师入职教育是保证教师职业专业化的重要一环,可以设计成一个学年的教学模块,包括一定量的教学实践。学生可以在接受一般本科教育时选修教师教育模块,取得教师入职的资格(“3 1”模式);也可以在取得本科学历后再到教师教育机构接受这一模块的教学(“4 1”模式)。“4 2”模式以培养骨干教师,即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招收教育硕士学生,经过两年硕士阶段的学习,取得教育硕士学位后去担任教师。教师入职教育模块的课程摒弃老三门的课程设置,代之以观念新、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学生选择自由度大的课程体系。教师的终身教育不排除部分学历教育,但更多的是能力提高型的非学历教育,着重在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教学手段以及学科知识的更新和教学能力的提高上,其教育模式主要是分散型、小型化的,网络手段可充分得到运用。
(四)规范教师入职资格和准入资格,提高教师职业专业化水平
适应教师职业专业化的要求,逐步提升对教师入职资格的要求,改革与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适时推出教师资格再认证制度,保证教师在其从业生涯中不断更新观念,提高水平。同时,建立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和课程认证制度,确立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构建教师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教师教育课程鉴定制度,组建专门的教师教育认证机构。并且,不断完善教师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加强教师教育的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教育的设施建设与课程建设,加强对教师教育的质量评估,改进质量评估方法,切实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