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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爱情,她毅然放弃生育而一心呵护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后来,一纸亲子鉴定认定她抚养了10年的孩子并不是丈夫的亲生骨肉!为了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她冒险高龄怀孕,结果生下一痴呆儿!于是,一场因耽误优生时机而追讨巨额精神损害赔偿的官司拉开了帷幕……
放弃生育,签订协议太冲动
1994年8月,26岁的下岗女工刘璎应聘到湖南省怀化市一家公司上班,一天下午,一个女子突然冲进她的办公室,大肆谩骂:“你这个臭婊子,刚离婚几天就来勾引我丈夫?”刘璎正想分辩,公司经理胡军走了过来,对那女子大喝:“陈颖你太不像话了,凭什么诬赖好人,给我滚出去!”那女子只好满脸怒容悻悻而去。
胡军安慰刘璎几句就走了,同事告诉她:“那女子是经理的妻子,一个有名的醋坛子。”
刘璎这才想起,她前几天因工作太劳累昏倒在办公桌上,胡军发现后马上将她送进医院并交了住院费。出院后,为了表示谢意,刘璎请胡军吃了一顿饭。不知怎的,这事传进了陈颖的耳朵里。
陈颖的父亲是胡军公司的主管领导,胡军原来是公司普通员工,在岳父的关照下才当上了经理。因此,陈颖对丈夫总是颐使气指,自己经常流连歌舞厅,却不许胡军与其他异性交往。
看到胡军在公司干得风风火火,在家里却受着窝囊气,刘璎对他产生了同情。
不久,胡军带着刘璎与另外一位同事出差,回来没几天,陈颖又一次闹到刘璎的办公室,大骂她是第三者。
此后,胡军与陈颖的关系更加紧张。而刘璎竟也渐渐地爱上了胡军。
1995年3月,胡军和陈颖经法院判决离婚,两岁的孩子胡小龙判归胡军。随后,在亲友的祝福声中,刘璎与胡军携手步入婚姻殿堂。
听说胡军与刘璎结婚,陈颖偏执地认为刘璎早已与丈夫勾搭,从而拆散了她的家,于是经常上门胡闹,并四处宣扬刘璎是第三者,还提出要胡军将孩子交给她抚养。胡军没有答应。
一天,陈颖到幼儿园将孩子接走并隐藏起来。胡军与刘璎找她理论,她却提出:“如果你们以后不再生育小孩,我就将孩子送回去给你们抚养,否则,我要让你们不得安宁!”
晚上,胡军痛苦地对刘璎说:“璎,我不想让她带走孩子,可要是你因此不能有自己的孩子,我又于心不忍。要不,我们离婚吧,我不能害你!”
刘璎尽管心里不好受,但她能体会丈夫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她找到陈颖,说:“我答应你,今后不再生孩子,但你也得信守承诺。” “凭你这句话就能算数?要不我们签个协议,免得以后发生争执。”陈颖步步紧逼。
为了丈夫,刘璎豁出去了,与陈颖签下了这样的协议:
刘璎在与胡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不生育小孩,胡军与陈颖的亲生儿子胡小龙由胡军、刘璎抚养监护。如违反,陈颖可随时将儿子胡小龙带走抚养。同时陈颖不再担负胡小龙的抚养费用,如需探视,由胡军、刘璎配合,但陈颖不能带走孩子。
一纸鉴定,10年抚养非亲生
光阴似箭,胡小龙很快就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看着儿子茁壮成长,胡军夫妻俩心里甜滋滋的。
然而,一个偶然的事件,使这个温馨的家庭波澜陡起。
一天,胡军突然接到儿子班主任的电话,说小龙遇到车祸,正在医院抢救,请他马上赶过去。
胡军急忙赶到医院。医生焦急地告诉他:“孩子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由于失血过多需要输血,遗憾的是,医院没有与你儿子相同类型的血,只好看看你的了!”
胡军二话没说挽起袖子就随医生进入抽血室。一会儿,医生说:“奇怪,你的血型与儿子的没有关联,要不赶快通知他妈妈来。”
医生的话让胡军大吃一惊:“自己的儿子,怎么会跟自己没有关联呢?”
后来儿子得救了。望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胡军不由想起当年那些关于前妻生活放荡的传言,会不会儿子真不是自己的呢?
这个疑问一直缠扰着胡军,使他不得安宁。
两个月后,小龙出院了。为了辨明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胡军以给他复查身体为由,带他到省城做了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胡小龙与胡军无血缘关系。这行字令胡军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高龄妊娠,不幸生下痴呆儿
胡军将亲子鉴定的结论告诉妻子,刘璎异常震惊,没想到自己与丈夫辛苦抚养了10年的孩子竟然不是丈夫的亲生骨肉!
胡军打电话质问陈颖,她极力否认,还威胁说:“我知道你是在为自己再生一个孩子找借口。你要想清楚,你们是与我签订了协议的,想抛下儿子另外生养,趁早打消这个念头!”
见陈颖不但不承认,反而如此嚣张,气愤的胡军抛出一句:“陈颖,告诉你,我已经带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证明孩子不是我亲生的!”
一听此话,陈颖心虚了,口气也软了下来,请求与他面谈。
当她看到亲子鉴定检验单时,沉默了半晌,对胡军说:“小龙确实不是你的骨血。如果你们认为我隐瞒事实而伤害了你们,那么请你把孩子还给我,你们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作为补偿。”
事到如今,胡军和妻子无可奈何,只好决定再生孩子。
2005年4月8日,37岁的刘璎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夫妻俩异常高兴。然而,不久,不幸降临到他们头上。
孩子4个月大时,夫妻俩发现他有些异常:四肢乏力,面部表情异常,舌头老往外伸,双眼及双眉距离很宽,眼眶外形呈豆角状。
经医院诊断,孩子患了“唐氏综合症”,也就是先天愚型,这种病的患者大多为严重智能障碍并伴有多种脏器异常,如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
听医生这么一说,夫妻俩惊呆了,决定带孩子到省城长沙作进一步诊断。
省城医院对孩子的病情作出权威认定:孩子系典型的“唐氏综合症”,病因之一是高龄妊娠。
痛苦万分的刘璎掐指一算,如果倒退10年,自己不正处于生育的最佳年龄吗?10年,自己的黄金生育期被耽误了!那10年,刘璎被一纸协议所禁锢!
为此,她和丈夫后悔莫及。
怒上法庭,耽误优生怎了断
2006年3月1日上午,陈颖打电话对胡军说:“小龙的外婆想外孙了,我过去接他!”胡军没有反对。
下午,胡军一位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打电话给他:“你小子真行,把儿子迁往深圳,是不是想往那边发展啊?”胡军一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赶紧到派出所问个究竟。
原来,陈颖已与深圳一老板张某结婚,张某没有儿女,梦想有个孩子。于是,她找借口将孩子带走,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你不能带走孩子!”胡军找陈颖理论。“胡小龙是你的孩子吗?如果你真对孩子有感情,会带他去做亲子鉴定?还会冒险生下一个傻儿子?告诉你,我的孩子由我带走天经地义!”
面对陈颖的无情,胡军与刘璎意见一致:绝不能便宜了她!
2006年4月13日,胡军和刘璎将陈颖告上法庭,诉讼请求是:一、由陈颖返还他们10年间对胡小龙付出的抚养费用3万元;二、因陈颖的过错行为,导致刘璎错过了黄金生育期,造成严重的生育风险,索赔10万元;三、因陈颖过错行为,导致原告夫妇错过黄金生育期而生下痴呆儿,由此造成对原告的精神损害,索赔5万元。
2006年5月16日上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陈颖在法庭上辩称:亲子鉴定是胡军私自带孩子去做的,自己作为母亲不在场,这种鉴定有伪造的可能,法庭不能采信。另外,即便孩子是自己与他人所生,这并不妨碍胡军与刘璎结婚后另外生一个孩子,而这次刘璎生出的孩子是痴呆儿,与刘璎的身体机能有关,与孩子不是胡军的亲生子之间没有联系。
为了驳斥陈颖,胡军与刘璎出示了亲子鉴定书原件,以及专家对刘璎再次生育可能存在痴呆儿高危而作出的权威分析认定。同时,胡军夫妇还向法庭出示了当初签订的协议,指出当初他与刘璎之所以不生孩子,是由于陈颖以争夺监护权以及无理取闹为要挟,迫使刘璎为了保住婚姻及维护他的名声不得不放弃生育,况且,签订协议时自己并不知道胡小龙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虽然胡小龙不是胡军的亲生儿已铁证如山,被告陈颖对此也没有异议,但此案中关于丧失黄金生育期导致的索赔及生出痴呆儿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还是法律的空白。庭审中,法官希望尽可能调解原、被告之间的这起纠纷,不料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未能成功。
2006年6月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一、男孩胡小龙由被告陈颖抚养并随其生活。二、被告陈颖返还原告胡军、刘璎小孩抚养费3万元。三、被告陈颖赔偿原告胡军、刘璎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四、驳回原告胡军、刘璎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下达后,陈颖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11月6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后语:这样的案件实属罕见,法院的判决无疑是公正的。被告陈颖在与原告胡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能对丈夫履行忠实义务,与他人生下孩子,并隐瞒实情达10年之久,对原告方的心灵造成的伤害比一般情况严重,经济损失也相对较高。因此被告陈颖应对原告由此受到的精神损害给予相应的赔偿与抚慰,并对原告方10年期间付出的抚养心血进行补偿。
至于丧失优生时机索赔的诉讼请求,因原告方的生育权由原告方直接享有,生育与否只能由原告方决定而不能由法院判定和他人决定,此项诉讼请求系一种期待权,因缺乏确定性与不能约束,法院难以支持。如原告方今后继续行使合法生育权,出生的子女如具有优生缺陷,加之法定鉴定证明系由于丧失优生时机造成,原告方可对此另行起诉进行索赔。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放弃生育,签订协议太冲动
1994年8月,26岁的下岗女工刘璎应聘到湖南省怀化市一家公司上班,一天下午,一个女子突然冲进她的办公室,大肆谩骂:“你这个臭婊子,刚离婚几天就来勾引我丈夫?”刘璎正想分辩,公司经理胡军走了过来,对那女子大喝:“陈颖你太不像话了,凭什么诬赖好人,给我滚出去!”那女子只好满脸怒容悻悻而去。
胡军安慰刘璎几句就走了,同事告诉她:“那女子是经理的妻子,一个有名的醋坛子。”
刘璎这才想起,她前几天因工作太劳累昏倒在办公桌上,胡军发现后马上将她送进医院并交了住院费。出院后,为了表示谢意,刘璎请胡军吃了一顿饭。不知怎的,这事传进了陈颖的耳朵里。
陈颖的父亲是胡军公司的主管领导,胡军原来是公司普通员工,在岳父的关照下才当上了经理。因此,陈颖对丈夫总是颐使气指,自己经常流连歌舞厅,却不许胡军与其他异性交往。
看到胡军在公司干得风风火火,在家里却受着窝囊气,刘璎对他产生了同情。
不久,胡军带着刘璎与另外一位同事出差,回来没几天,陈颖又一次闹到刘璎的办公室,大骂她是第三者。
此后,胡军与陈颖的关系更加紧张。而刘璎竟也渐渐地爱上了胡军。
1995年3月,胡军和陈颖经法院判决离婚,两岁的孩子胡小龙判归胡军。随后,在亲友的祝福声中,刘璎与胡军携手步入婚姻殿堂。
听说胡军与刘璎结婚,陈颖偏执地认为刘璎早已与丈夫勾搭,从而拆散了她的家,于是经常上门胡闹,并四处宣扬刘璎是第三者,还提出要胡军将孩子交给她抚养。胡军没有答应。
一天,陈颖到幼儿园将孩子接走并隐藏起来。胡军与刘璎找她理论,她却提出:“如果你们以后不再生育小孩,我就将孩子送回去给你们抚养,否则,我要让你们不得安宁!”
晚上,胡军痛苦地对刘璎说:“璎,我不想让她带走孩子,可要是你因此不能有自己的孩子,我又于心不忍。要不,我们离婚吧,我不能害你!”
刘璎尽管心里不好受,但她能体会丈夫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她找到陈颖,说:“我答应你,今后不再生孩子,但你也得信守承诺。” “凭你这句话就能算数?要不我们签个协议,免得以后发生争执。”陈颖步步紧逼。
为了丈夫,刘璎豁出去了,与陈颖签下了这样的协议:
刘璎在与胡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不生育小孩,胡军与陈颖的亲生儿子胡小龙由胡军、刘璎抚养监护。如违反,陈颖可随时将儿子胡小龙带走抚养。同时陈颖不再担负胡小龙的抚养费用,如需探视,由胡军、刘璎配合,但陈颖不能带走孩子。
一纸鉴定,10年抚养非亲生
光阴似箭,胡小龙很快就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看着儿子茁壮成长,胡军夫妻俩心里甜滋滋的。
然而,一个偶然的事件,使这个温馨的家庭波澜陡起。
一天,胡军突然接到儿子班主任的电话,说小龙遇到车祸,正在医院抢救,请他马上赶过去。
胡军急忙赶到医院。医生焦急地告诉他:“孩子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由于失血过多需要输血,遗憾的是,医院没有与你儿子相同类型的血,只好看看你的了!”
胡军二话没说挽起袖子就随医生进入抽血室。一会儿,医生说:“奇怪,你的血型与儿子的没有关联,要不赶快通知他妈妈来。”
医生的话让胡军大吃一惊:“自己的儿子,怎么会跟自己没有关联呢?”
后来儿子得救了。望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胡军不由想起当年那些关于前妻生活放荡的传言,会不会儿子真不是自己的呢?
这个疑问一直缠扰着胡军,使他不得安宁。
两个月后,小龙出院了。为了辨明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胡军以给他复查身体为由,带他到省城做了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胡小龙与胡军无血缘关系。这行字令胡军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高龄妊娠,不幸生下痴呆儿
胡军将亲子鉴定的结论告诉妻子,刘璎异常震惊,没想到自己与丈夫辛苦抚养了10年的孩子竟然不是丈夫的亲生骨肉!
胡军打电话质问陈颖,她极力否认,还威胁说:“我知道你是在为自己再生一个孩子找借口。你要想清楚,你们是与我签订了协议的,想抛下儿子另外生养,趁早打消这个念头!”
见陈颖不但不承认,反而如此嚣张,气愤的胡军抛出一句:“陈颖,告诉你,我已经带儿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证明孩子不是我亲生的!”
一听此话,陈颖心虚了,口气也软了下来,请求与他面谈。
当她看到亲子鉴定检验单时,沉默了半晌,对胡军说:“小龙确实不是你的骨血。如果你们认为我隐瞒事实而伤害了你们,那么请你把孩子还给我,你们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作为补偿。”
事到如今,胡军和妻子无可奈何,只好决定再生孩子。
2005年4月8日,37岁的刘璎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夫妻俩异常高兴。然而,不久,不幸降临到他们头上。
孩子4个月大时,夫妻俩发现他有些异常:四肢乏力,面部表情异常,舌头老往外伸,双眼及双眉距离很宽,眼眶外形呈豆角状。
经医院诊断,孩子患了“唐氏综合症”,也就是先天愚型,这种病的患者大多为严重智能障碍并伴有多种脏器异常,如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
听医生这么一说,夫妻俩惊呆了,决定带孩子到省城长沙作进一步诊断。
省城医院对孩子的病情作出权威认定:孩子系典型的“唐氏综合症”,病因之一是高龄妊娠。
痛苦万分的刘璎掐指一算,如果倒退10年,自己不正处于生育的最佳年龄吗?10年,自己的黄金生育期被耽误了!那10年,刘璎被一纸协议所禁锢!
为此,她和丈夫后悔莫及。
怒上法庭,耽误优生怎了断
2006年3月1日上午,陈颖打电话对胡军说:“小龙的外婆想外孙了,我过去接他!”胡军没有反对。
下午,胡军一位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打电话给他:“你小子真行,把儿子迁往深圳,是不是想往那边发展啊?”胡军一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赶紧到派出所问个究竟。
原来,陈颖已与深圳一老板张某结婚,张某没有儿女,梦想有个孩子。于是,她找借口将孩子带走,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你不能带走孩子!”胡军找陈颖理论。“胡小龙是你的孩子吗?如果你真对孩子有感情,会带他去做亲子鉴定?还会冒险生下一个傻儿子?告诉你,我的孩子由我带走天经地义!”
面对陈颖的无情,胡军与刘璎意见一致:绝不能便宜了她!
2006年4月13日,胡军和刘璎将陈颖告上法庭,诉讼请求是:一、由陈颖返还他们10年间对胡小龙付出的抚养费用3万元;二、因陈颖的过错行为,导致刘璎错过了黄金生育期,造成严重的生育风险,索赔10万元;三、因陈颖过错行为,导致原告夫妇错过黄金生育期而生下痴呆儿,由此造成对原告的精神损害,索赔5万元。
2006年5月16日上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陈颖在法庭上辩称:亲子鉴定是胡军私自带孩子去做的,自己作为母亲不在场,这种鉴定有伪造的可能,法庭不能采信。另外,即便孩子是自己与他人所生,这并不妨碍胡军与刘璎结婚后另外生一个孩子,而这次刘璎生出的孩子是痴呆儿,与刘璎的身体机能有关,与孩子不是胡军的亲生子之间没有联系。
为了驳斥陈颖,胡军与刘璎出示了亲子鉴定书原件,以及专家对刘璎再次生育可能存在痴呆儿高危而作出的权威分析认定。同时,胡军夫妇还向法庭出示了当初签订的协议,指出当初他与刘璎之所以不生孩子,是由于陈颖以争夺监护权以及无理取闹为要挟,迫使刘璎为了保住婚姻及维护他的名声不得不放弃生育,况且,签订协议时自己并不知道胡小龙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虽然胡小龙不是胡军的亲生儿已铁证如山,被告陈颖对此也没有异议,但此案中关于丧失黄金生育期导致的索赔及生出痴呆儿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还是法律的空白。庭审中,法官希望尽可能调解原、被告之间的这起纠纷,不料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未能成功。
2006年6月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一、男孩胡小龙由被告陈颖抚养并随其生活。二、被告陈颖返还原告胡军、刘璎小孩抚养费3万元。三、被告陈颖赔偿原告胡军、刘璎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四、驳回原告胡军、刘璎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下达后,陈颖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11月6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后语:这样的案件实属罕见,法院的判决无疑是公正的。被告陈颖在与原告胡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能对丈夫履行忠实义务,与他人生下孩子,并隐瞒实情达10年之久,对原告方的心灵造成的伤害比一般情况严重,经济损失也相对较高。因此被告陈颖应对原告由此受到的精神损害给予相应的赔偿与抚慰,并对原告方10年期间付出的抚养心血进行补偿。
至于丧失优生时机索赔的诉讼请求,因原告方的生育权由原告方直接享有,生育与否只能由原告方决定而不能由法院判定和他人决定,此项诉讼请求系一种期待权,因缺乏确定性与不能约束,法院难以支持。如原告方今后继续行使合法生育权,出生的子女如具有优生缺陷,加之法定鉴定证明系由于丧失优生时机造成,原告方可对此另行起诉进行索赔。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