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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骏在2014年7月8日《中国教育报》撰文指出: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湖南大学视察,参观了该校大学生的创业成果展,并当场花了106元,买下大学生自己生产的4件创意产品。所花不多,其中蕴含的深意从学生到校长和教师应该都能体会。
今日中国最需要的是创造和创新的能力,没有核心技术,没有文化创意,产品的附加值有限,市场价格上不去,中国劳动者的报酬和中国产业的能级也都上不去,所谓转型升级难免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在这个意义层面,李克强总理购买大学生的创意产品,表明了国家对中国未来经济走向和教育走向的思考——不能在人类创新发明的成果排位中占据一席之地,中国就难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教育就没有完成国家托付的历史重任。这是从宏观层面来解读的。
从微观层面也就是学生个人发展的层面来解读,当下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迫在眉睫的是,切实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在大学期间如何增强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意识,提高他们创造发明能力,激发他们走向市场、面对竞争的胆略,应该成为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克强总理拒绝大学生赠送,坚持付钱购买,就为了让学生明白“好的创意就是有市场定价的商品,好的创意者就是能在市场上获得合理回报的企业家”,创业做买卖是天经地义。
别把“在校生育可报销”想歪了
杨姝菡在2014年7月3日《新京报》撰文指出:随着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中“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规定的废除,各大高校逐渐放开婚禁,承认结婚是在校大学生作为适龄公民的基本权利。生育与婚姻逻辑相连,同为天赋人权。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示“公民有生育的权利”,2007年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则专为“妥善解决在校学生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量身打造。因此,南昌市开“在校生育纳入医保”的先河,符合法规,无可厚非。
保不保障是公民权益与公共服务的落实问题,生不生则是自主选择。在校大学生中已婚生育妇女与普通城镇居民同享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正常权利保障,并非变相鼓励。更何况,作为受高等教育的公民,大学生应有足够的理性做出判断、支配权利。这项政策,很难让没有生育意愿的已婚大学生放下现实负担和顾虑,为拿到保险而改变决定,却能给真正走向孕产手术间的大学生带来切实帮助和风险分担。
正如此次报道进入公众视野后,无法避免“伤风败俗”“荒废学业”的质疑,很多人对女大学生在校期间怀孕生育这一行为,向来抱有成见和歧视,带着有色眼镜站在道德制高点加以指责,这未尝不是种无意识的伤害。南昌市相关做法不仅是对该群体权利的“补缺”,还释放出一种积极的信号:她们应平等享有政策关怀和社会尊重。每一种色彩都该盛开,别让阳光背后只剩黑白。女大学生在校生育可纳入医保的政策值得肯定、完善和推广。
毕业生“假就业”应引起重视
王海磬在2014年7月4日《光明日报》撰文指出:没有就业协议书,学校就不发给报到证(派遣证),档案就会被打回原籍。每到就业季,不少毕业学生选择“假签”就业协议书,一些“精明”的商家,则在网上推出代签就业协议书业务。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协议造假问题频发,民进福建省委經过多方调研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政策,取消通过就业协议书统计就业率的做法,督促高校加快向毕业生就业的指导者、监督者和协调者转变。
经过调研,民进福建省委认为,政策原因是导致“假就业”现象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教育主管部门把就业率高低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把就业状况作为招生计划制定、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调整、班子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就业协议书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
对此,民进福建省委建议,高校应集中精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前的专业教育、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以及就业过程中对用人单位资格和毕业生就业材料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防止处于弱势地位的毕业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维护就业市场良好秩序。建议通过立法禁止高校把就业协议书作为发出派遣证和转移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等材料的前提,允许大学毕业生在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丢失的情况下拿到报到证(派遣证)。
今日中国最需要的是创造和创新的能力,没有核心技术,没有文化创意,产品的附加值有限,市场价格上不去,中国劳动者的报酬和中国产业的能级也都上不去,所谓转型升级难免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在这个意义层面,李克强总理购买大学生的创意产品,表明了国家对中国未来经济走向和教育走向的思考——不能在人类创新发明的成果排位中占据一席之地,中国就难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教育就没有完成国家托付的历史重任。这是从宏观层面来解读的。
从微观层面也就是学生个人发展的层面来解读,当下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迫在眉睫的是,切实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在大学期间如何增强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意识,提高他们创造发明能力,激发他们走向市场、面对竞争的胆略,应该成为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克强总理拒绝大学生赠送,坚持付钱购买,就为了让学生明白“好的创意就是有市场定价的商品,好的创意者就是能在市场上获得合理回报的企业家”,创业做买卖是天经地义。
别把“在校生育可报销”想歪了
杨姝菡在2014年7月3日《新京报》撰文指出:随着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中“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规定的废除,各大高校逐渐放开婚禁,承认结婚是在校大学生作为适龄公民的基本权利。生育与婚姻逻辑相连,同为天赋人权。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示“公民有生育的权利”,2007年出台的《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则专为“妥善解决在校学生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量身打造。因此,南昌市开“在校生育纳入医保”的先河,符合法规,无可厚非。
保不保障是公民权益与公共服务的落实问题,生不生则是自主选择。在校大学生中已婚生育妇女与普通城镇居民同享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正常权利保障,并非变相鼓励。更何况,作为受高等教育的公民,大学生应有足够的理性做出判断、支配权利。这项政策,很难让没有生育意愿的已婚大学生放下现实负担和顾虑,为拿到保险而改变决定,却能给真正走向孕产手术间的大学生带来切实帮助和风险分担。
正如此次报道进入公众视野后,无法避免“伤风败俗”“荒废学业”的质疑,很多人对女大学生在校期间怀孕生育这一行为,向来抱有成见和歧视,带着有色眼镜站在道德制高点加以指责,这未尝不是种无意识的伤害。南昌市相关做法不仅是对该群体权利的“补缺”,还释放出一种积极的信号:她们应平等享有政策关怀和社会尊重。每一种色彩都该盛开,别让阳光背后只剩黑白。女大学生在校生育可纳入医保的政策值得肯定、完善和推广。
毕业生“假就业”应引起重视
王海磬在2014年7月4日《光明日报》撰文指出:没有就业协议书,学校就不发给报到证(派遣证),档案就会被打回原籍。每到就业季,不少毕业学生选择“假签”就业协议书,一些“精明”的商家,则在网上推出代签就业协议书业务。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协议造假问题频发,民进福建省委經过多方调研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政策,取消通过就业协议书统计就业率的做法,督促高校加快向毕业生就业的指导者、监督者和协调者转变。
经过调研,民进福建省委认为,政策原因是导致“假就业”现象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教育主管部门把就业率高低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评价指标,把就业状况作为招生计划制定、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调整、班子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就业协议书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
对此,民进福建省委建议,高校应集中精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前的专业教育、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以及就业过程中对用人单位资格和毕业生就业材料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防止处于弱势地位的毕业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维护就业市场良好秩序。建议通过立法禁止高校把就业协议书作为发出派遣证和转移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等材料的前提,允许大学毕业生在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丢失的情况下拿到报到证(派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