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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文件辽职转发[2021]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最多跑一次"规定》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