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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伦理,是商业活动中的伦理关系及其规律,其核心内容是商业主体应该遵守的商业行为原则和规范以及应当树立的优良商业精神等商业道德,它是作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道德领域的一种价值观念而存在的,也是企业建立自身企业文化、树立企业良好公众形象的一个标尺。一旦商业伦理意识有所改变,那么最终会对商业环境、社会环境造成相应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会是有益于社会的,也可能会是有害于社会的。
商业伦理的基础先天不足
目前我国的商业伦理的现状如何?从企业的虚假广告盛行,生产不安全或有损健康的产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讲信誉,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损害职工的健康,甚至进行财务欺诈、偷税漏税、商业贿赂等各类源源不断的新闻事件中,不难看出,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环境下,商业伦理并没有与经济发展的速度形成正比,反而是在不断地滑坡: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水平不断沦丧,从注水肉到黑心馒头,从三聚氰胺到塑化剂,一次次的挑战着公众的底线;企业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缺失,从黑单到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从虚报或做假账到大量吃回扣,一次次的考验着企业的制度。
商业伦理的丧失,意味着没有规则、没有正确的道德标准,所以将企业经营推向了一个不择手段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境地,并因而忽略或根本不去考虑此种行为给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
面对商业伦理缺失的现状,大家更多的是在讨论法律漏洞、监管不严、违法成本太低,但是却忽视了道德的因素,忽略了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商业伦理缺失,以及缺少必要的职业规范和素质,或者道德水准,特别是尽职性不高的现实。看看我们现在对于商业伦理方面的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商业伦理几乎是一个空白,即使是MBA、EMBA等专业的商业教育中,强调最多的也是战略、经营、管理、关系,商业伦理道德课或者缺席,或者仅仅是象征性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社会法律体系健全,政府监管及时有力、准确有效,坚持从道德、法律层面追究责任,往往会对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形成相当大的威慑力,从而减少恶意炒作、负面攻击和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不高,那么,只通过法律的约束是不可能使商业伦理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比如,在二手房的买卖过程中,中介公司和交易双方在明知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况下,还是签订“阴阳合同”,为什么?因为三方都能从中有利可图。
类似这种行为只通过法律手段恐怕很难管理,法律和制度都属于“补丁”的性质,事后找补的作用很大,前置预防的效果却不理想。仅靠事后的法律救济或者完全指望通过政府监管为中国商业社会营造一个海晏河清的竞争环境,肯定还不太现实。而唯一可治本的东西,往往又被忽视了,那就是商业信用体系的建立,通过系统的信用体系形成高尚的商业行为规范,才是商业伦理的基础。
社会急需建设信用系统
企业界不少管理者已经认识到商业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可付诸实践的却很少。这里面有一部分属于“只说不做”型的管理者,然而更多的是由于伦理道德准则的复杂、缺乏可操作性,让管理者无所适从。为此,目前中国社会急需建立一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商业伦理核查机制——信用系统,通过信用系统强大的记载功能,让商业伦理的效用得以彻底发挥,最终使全社会的道德水准逐步回升。
信用系统实际上就是监督体制的建立,它的重点在于信息平台的建立,信息的记载、管理和应用则是建立这个平台的三部曲。
首先来看信息的记载。记载实际上是信息和情报收集的过程,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以便未来可从数据库中心方便地查询各种需要的数据和信息。但如果收集的信息存在虚假或错误,将会直接导致决策失误,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政府和企业需要避免主观和片面性,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客观。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和企业可以借鉴目前商业公司普遍采用的“神秘顾客检测”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是信息的管理。这实际是对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没有分析和研究,记载下来的信息仅仅是一堆无用的数据,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对收集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整理、分析、总结,并定期更新,不断循环往复,信息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在信用系统中,对收集上来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根据分析结果评估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状况,并进行分级,最终形成一套连贯且严密的信用机制。
再次,是信息的应用。实际上是在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对分析结果加以应用。根据对相关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实现信息的联动性,这是发挥信息应用价值的最佳方法。以美国“911”应急中心为例,1967年,美国通过立法,将以前各自独立的报警、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的特服电话,全部统一为“911”特服电话。“911”应急中心的成立,使美国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处理危机事件的工作机制,解决了以前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使处理危机事件的效率明显提高,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危机事件给社会造成的损失。
当完成了信息的记载、管理和应用,我们还应该提高信息的开放度,让信息真正地“活起来”。
视频监控系统俗称“天眼”系统,日本是全球“天眼”最多的国家之一。日本的“天眼”监控情况不仅可以用电脑在特定的网站查阅,甚至一台iphone就能调阅有关“天眼”的视频,并可以随时随地把视频监控的情况截取下来。跟国内对视频监控资料严防死守的做法正好南辕北辙,日本的做法更重视国民的知情权。简言之,除了法律明令禁止公开的资料要保密外,其他政府资料一律公开(包括视频监控资料)。这样高密度的视频监控及资料的开放促成了日本社会的低犯罪率。
建立信用系统,政府和企业还应该注意明确自身的定位。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政府既不可能当运动员(市场主体),也不可能当裁判员(法律法规),政府需要做的是通过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维护和疏导,以及制定长期有效、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市场实体去建立信用体系。
美国是世界上信用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为建设该体系大约花了100年的时间,它的信用制度就是通过三个方面在不断完善的:立法、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化运营、国家对信用工作的宏观管理。
当信用系统建立后,它将发挥两个主要功能:
一是激励功能,即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在数据库中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从而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大其在市场交易中的无形资产,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商业机会。
二是惩罚功能。将收集到的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情况记录在一定时期内并保留在数据库中,使失信者接受社会的惩罚。就拿乘车买票来说,德国所有的市内公共交通车辆内均没有固定的售票员,公勤人员只是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可是在这里,你很少发现逃票的现象。原因很简单,如果逃票被查到,就会写入个人的信用记录,成为终生的污点。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在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都比清白的人麻烦得多,还要多掏利息或保险费率。因此,人们非常重视培养自己的信用。在这样的社会中,不是人们不想耍滑头,而是制度约束人必须诚实。
长此以往,社会大环境和企业小环境都将进入一个商业道德提升的良性循环,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注重企业自律,确立先进的企业价值观,而因为商业伦理缺失带来的一系列风险也将得到很好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建立信用体系初期,不宜过分关注隐私保护。西方国家在信用体系建立百年之后,才慢慢出现隐私保护的议题,这是因为在严密的社会信用体系监管之下,个人隐私已经被压缩到了一定的限度,若再不采取措施保护人们的隐私,信用体系的优势就将被其弊端快速而猛烈地覆盖,最终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而中国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这个阶段就谈论隐私保护的话题,势必会影响信用体系的建立,甚至制约社会体系的监督管理作用。
如何在现实的情况下管控商业伦理风险
显然,信用体系的建立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它需要一个长期积累和不断完善的过程,至少需要二、三十年甚至几代人的努力。那么,在目前商业环境恶劣,商业伦理严重缺失,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大环境下,必然会给企业带来相应的风险。对于企业这个小环境,在如此情况下,又该如何让商业伦理发挥效用?如何管控可能遭遇的风险呢?
首先,必须增强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商业伦理意识。
2002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国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中,认为企业家品格对企业信誉“影响很大”和“影响较大”的比例达到了96%以上。
真正精明的企业管理者都懂得“信誉至上”的道理,他们的经营理念几乎很少与利润挂钩,而是更为全面地看待商业伦理,将其视为一种全面指导行为的价值观念,而不仅仅是制约不道德行为的规则和纪律。同时要将商业伦理的意识灌输给每位员工。如摩托罗拉公司把“诚信为本和公正”作为自己的核心理念,要求企业的每个员工和经理人“保持高尚的操守,对人永远尊重”。
其次,企业内部也须建立完善的数据记载机制,对记载数据进行科学管理并合理利用,使其对企业内部的商业伦理形成一种监督体系。
最后,加强企业内部的风险管控,建立企业自有的风险管理体系。
企业对外经营、商业合作以及内部管理中面临的各种风险,追其根源,均来自于“人”,因此,企业的内部风险管控也就是“人力资源风险管控”,企业需要建立并完善内部人力资源风险防范体系和危机处理机制,控制内部人力资源风险,从而保障企业的商业安全。
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通常需要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危机处理三个方面开展。
第一,培养事前风险防范的意识,建立事前防范保障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监督体制,以确保这种意识落实到现实的管理过程中。设立对应聘人员和重要岗位待聘人员的资质审核程序,全面、深入核实其背景资料,比如应聘人员是否对企业隐瞒,或档案材料中无记载的重要背景信息,包括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有吸毒、赌博和其它不良嗜好,是否加入了非法组织,是否是国外间谍或竞争企业的商业间谍等。
第二,建立事中预防监控机制。事中预防监控是事前防范的延伸。公司内部要对在职人员,特别是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公开的定期、不定期培训和考核,加强对员工个人职业素养的培训与提高;完善新员工的培训机制和对在职员工的考核机制。公司外部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重点岗位员工的尽职状况进行定期了解。
第三,建立事后危机处理机制。公司内部要设立专门的危机管理部门,并不断健全和完善部门制度;还可聘请专业机构了解在职人员、离职人员的职业去向,将风险防患于未然。
在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但是商业伦理体系仍然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的现状下,“法制”与“德治”并举,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与此同时,企业在自身小环境内,加强人力资源风险管控,是让商业回归道德的最好途径,也是企业实现高效能风险管控的基础。
(作者为中国商业风险控制理论倡导者、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调查协会中国区主管)
商业伦理的基础先天不足
目前我国的商业伦理的现状如何?从企业的虚假广告盛行,生产不安全或有损健康的产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讲信誉,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损害职工的健康,甚至进行财务欺诈、偷税漏税、商业贿赂等各类源源不断的新闻事件中,不难看出,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环境下,商业伦理并没有与经济发展的速度形成正比,反而是在不断地滑坡:企业经营者的道德水平不断沦丧,从注水肉到黑心馒头,从三聚氰胺到塑化剂,一次次的挑战着公众的底线;企业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缺失,从黑单到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从虚报或做假账到大量吃回扣,一次次的考验着企业的制度。
商业伦理的丧失,意味着没有规则、没有正确的道德标准,所以将企业经营推向了一个不择手段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境地,并因而忽略或根本不去考虑此种行为给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
面对商业伦理缺失的现状,大家更多的是在讨论法律漏洞、监管不严、违法成本太低,但是却忽视了道德的因素,忽略了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商业伦理缺失,以及缺少必要的职业规范和素质,或者道德水准,特别是尽职性不高的现实。看看我们现在对于商业伦理方面的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商业伦理几乎是一个空白,即使是MBA、EMBA等专业的商业教育中,强调最多的也是战略、经营、管理、关系,商业伦理道德课或者缺席,或者仅仅是象征性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社会法律体系健全,政府监管及时有力、准确有效,坚持从道德、法律层面追究责任,往往会对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形成相当大的威慑力,从而减少恶意炒作、负面攻击和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但是如果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不高,那么,只通过法律的约束是不可能使商业伦理向好的方向发展的。比如,在二手房的买卖过程中,中介公司和交易双方在明知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况下,还是签订“阴阳合同”,为什么?因为三方都能从中有利可图。
类似这种行为只通过法律手段恐怕很难管理,法律和制度都属于“补丁”的性质,事后找补的作用很大,前置预防的效果却不理想。仅靠事后的法律救济或者完全指望通过政府监管为中国商业社会营造一个海晏河清的竞争环境,肯定还不太现实。而唯一可治本的东西,往往又被忽视了,那就是商业信用体系的建立,通过系统的信用体系形成高尚的商业行为规范,才是商业伦理的基础。
社会急需建设信用系统
企业界不少管理者已经认识到商业伦理建设的重要性,可付诸实践的却很少。这里面有一部分属于“只说不做”型的管理者,然而更多的是由于伦理道德准则的复杂、缺乏可操作性,让管理者无所适从。为此,目前中国社会急需建立一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商业伦理核查机制——信用系统,通过信用系统强大的记载功能,让商业伦理的效用得以彻底发挥,最终使全社会的道德水准逐步回升。
信用系统实际上就是监督体制的建立,它的重点在于信息平台的建立,信息的记载、管理和应用则是建立这个平台的三部曲。
首先来看信息的记载。记载实际上是信息和情报收集的过程,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以便未来可从数据库中心方便地查询各种需要的数据和信息。但如果收集的信息存在虚假或错误,将会直接导致决策失误,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政府和企业需要避免主观和片面性,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客观。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和企业可以借鉴目前商业公司普遍采用的“神秘顾客检测”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是信息的管理。这实际是对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没有分析和研究,记载下来的信息仅仅是一堆无用的数据,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对收集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整理、分析、总结,并定期更新,不断循环往复,信息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在信用系统中,对收集上来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根据分析结果评估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状况,并进行分级,最终形成一套连贯且严密的信用机制。
再次,是信息的应用。实际上是在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对分析结果加以应用。根据对相关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实现信息的联动性,这是发挥信息应用价值的最佳方法。以美国“911”应急中心为例,1967年,美国通过立法,将以前各自独立的报警、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的特服电话,全部统一为“911”特服电话。“911”应急中心的成立,使美国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处理危机事件的工作机制,解决了以前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使处理危机事件的效率明显提高,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危机事件给社会造成的损失。
当完成了信息的记载、管理和应用,我们还应该提高信息的开放度,让信息真正地“活起来”。
视频监控系统俗称“天眼”系统,日本是全球“天眼”最多的国家之一。日本的“天眼”监控情况不仅可以用电脑在特定的网站查阅,甚至一台iphone就能调阅有关“天眼”的视频,并可以随时随地把视频监控的情况截取下来。跟国内对视频监控资料严防死守的做法正好南辕北辙,日本的做法更重视国民的知情权。简言之,除了法律明令禁止公开的资料要保密外,其他政府资料一律公开(包括视频监控资料)。这样高密度的视频监控及资料的开放促成了日本社会的低犯罪率。
建立信用系统,政府和企业还应该注意明确自身的定位。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政府既不可能当运动员(市场主体),也不可能当裁判员(法律法规),政府需要做的是通过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维护和疏导,以及制定长期有效、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市场实体去建立信用体系。
美国是世界上信用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为建设该体系大约花了100年的时间,它的信用制度就是通过三个方面在不断完善的:立法、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化运营、国家对信用工作的宏观管理。
当信用系统建立后,它将发挥两个主要功能:
一是激励功能,即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在数据库中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从而可以帮助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大其在市场交易中的无形资产,并由此得到更多的商业机会。
二是惩罚功能。将收集到的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情况记录在一定时期内并保留在数据库中,使失信者接受社会的惩罚。就拿乘车买票来说,德国所有的市内公共交通车辆内均没有固定的售票员,公勤人员只是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可是在这里,你很少发现逃票的现象。原因很简单,如果逃票被查到,就会写入个人的信用记录,成为终生的污点。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在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都比清白的人麻烦得多,还要多掏利息或保险费率。因此,人们非常重视培养自己的信用。在这样的社会中,不是人们不想耍滑头,而是制度约束人必须诚实。
长此以往,社会大环境和企业小环境都将进入一个商业道德提升的良性循环,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注重企业自律,确立先进的企业价值观,而因为商业伦理缺失带来的一系列风险也将得到很好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建立信用体系初期,不宜过分关注隐私保护。西方国家在信用体系建立百年之后,才慢慢出现隐私保护的议题,这是因为在严密的社会信用体系监管之下,个人隐私已经被压缩到了一定的限度,若再不采取措施保护人们的隐私,信用体系的优势就将被其弊端快速而猛烈地覆盖,最终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而中国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这个阶段就谈论隐私保护的话题,势必会影响信用体系的建立,甚至制约社会体系的监督管理作用。
如何在现实的情况下管控商业伦理风险
显然,信用体系的建立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它需要一个长期积累和不断完善的过程,至少需要二、三十年甚至几代人的努力。那么,在目前商业环境恶劣,商业伦理严重缺失,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大环境下,必然会给企业带来相应的风险。对于企业这个小环境,在如此情况下,又该如何让商业伦理发挥效用?如何管控可能遭遇的风险呢?
首先,必须增强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商业伦理意识。
2002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对中国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中,认为企业家品格对企业信誉“影响很大”和“影响较大”的比例达到了96%以上。
真正精明的企业管理者都懂得“信誉至上”的道理,他们的经营理念几乎很少与利润挂钩,而是更为全面地看待商业伦理,将其视为一种全面指导行为的价值观念,而不仅仅是制约不道德行为的规则和纪律。同时要将商业伦理的意识灌输给每位员工。如摩托罗拉公司把“诚信为本和公正”作为自己的核心理念,要求企业的每个员工和经理人“保持高尚的操守,对人永远尊重”。
其次,企业内部也须建立完善的数据记载机制,对记载数据进行科学管理并合理利用,使其对企业内部的商业伦理形成一种监督体系。
最后,加强企业内部的风险管控,建立企业自有的风险管理体系。
企业对外经营、商业合作以及内部管理中面临的各种风险,追其根源,均来自于“人”,因此,企业的内部风险管控也就是“人力资源风险管控”,企业需要建立并完善内部人力资源风险防范体系和危机处理机制,控制内部人力资源风险,从而保障企业的商业安全。
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通常需要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危机处理三个方面开展。
第一,培养事前风险防范的意识,建立事前防范保障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监督体制,以确保这种意识落实到现实的管理过程中。设立对应聘人员和重要岗位待聘人员的资质审核程序,全面、深入核实其背景资料,比如应聘人员是否对企业隐瞒,或档案材料中无记载的重要背景信息,包括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有吸毒、赌博和其它不良嗜好,是否加入了非法组织,是否是国外间谍或竞争企业的商业间谍等。
第二,建立事中预防监控机制。事中预防监控是事前防范的延伸。公司内部要对在职人员,特别是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公开的定期、不定期培训和考核,加强对员工个人职业素养的培训与提高;完善新员工的培训机制和对在职员工的考核机制。公司外部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重点岗位员工的尽职状况进行定期了解。
第三,建立事后危机处理机制。公司内部要设立专门的危机管理部门,并不断健全和完善部门制度;还可聘请专业机构了解在职人员、离职人员的职业去向,将风险防患于未然。
在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但是商业伦理体系仍然存在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的现状下,“法制”与“德治”并举,大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与此同时,企业在自身小环境内,加强人力资源风险管控,是让商业回归道德的最好途径,也是企业实现高效能风险管控的基础。
(作者为中国商业风险控制理论倡导者、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国际调查协会中国区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