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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8日下午,全国政协在京召开第58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重视特殊教育”建言献策。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罗富和、张庆黎、卢展工、王家瑞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李卫红、王新宪、李和平、马德秀、朱晓进、王康、朱和平、刘焱、姚树坤、吴国华、秦和、孙惠玲、吴明、薄绍晔,以及专家学者尹烨、袁敬华作了发言。
俞正声认真听取了意见,不时与大家交流。
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介绍了有关情况。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晓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鲁勇等与委员互动交流。
民进中央是本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主办方之一。会上发言的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有8位是民进会员,他们的发言不仅仅代表他们个人的观点,还汇集了民进组织的调研与研讨成果。
朱永新(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
未来我国特教发展的战略方向,不是建设更多的特教学校、扩大特教学校规模,而是要城乡一体推进特教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规模和比重,坚定地走融合教育之路,尽可能地让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同时,现有的特教学校要适时转型,从单一的学校功能转型成为集教学、研究、指导、培训为一体的特教资源中心,承担示范性实验性教学、区域融合教育指导、特教发展研究、残疾儿童诊断评估、残疾儿童康复、特教师资培训等职能。建议:
第一,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明确把融合教育作为中国特教事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加大对随班就读的保障力度。适时出台《促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意见》。
第二,要完善融合教育的支持体系。
1.要明确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程序。目前,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对接收残疾儿童还有顾虑,如教师工作量成倍增加、残疾儿童学习康复等保障设备不足、普通学生家长对与残疾儿童共同学习有抵触情绪等等。但不能因为前端准备工作没做好,就拒绝残疾儿童的入学要求。
2.要支持普通学校做好融合教育的准备工作。拨付专项经费支持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设置无障碍环境,配备学习辅助器具,发放责任教师专项补贴,购买专业教育—康复—治疗团队的服务,或将随班就读学生的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3.要組织专业力量进行融合教育的教学研究。普通学校接收了残疾儿童入学,不能仅仅停留在保证安全的水平,要在科学评估、医教结合的基础上,对残疾儿童一人一案、因材施教。这是融合教育的一个难点,相关的教学研究应尽快加强,同时要对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4.要努力消除对融合教育的观念障碍。随班就读和融合教育是最好的生命教育形式,可以教育普通儿童认识生命多样性,内化平等理念,学会尊重和友爱,意识到残疾人并不特殊,才能让残疾儿童不再被排斥被忽视,而是被接纳被正视,才能让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接受合适的、正确的教育。
李和平(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特教缺少涵盖整个教育阶段的行政管理部门,各省教育厅基教处管理的学校多,战线长,人手不足,对特殊教育的管理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未能建立刚性的多部门联动机制;特教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仅占教育经费总投入的0.36%,总量偏低,在生均经费、教师津补贴等政策落实上不到位。建议:
第一,在教育系统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口径特殊教育。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纳入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负责落实医教结合和实施融合教育;负责特教师资、教材、教研等相关问题 ;协管教育康复、庇护性就业等事宜。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教管理的职责(包括主办和协办),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特教事宜。
第二,在教育系统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教育与医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实质性对接,建立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相应地,应合作建立特殊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设立特殊儿童入学咨询鉴定委员会,实行顾问医生制度,推动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和行业人员的合作、落实庇护性就业等教育系统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推动特殊教育向多方协作转型。
第三,建立特教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在继续加大对特教事业投入的同时,通过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筹集更多的经费。设定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的建设标准和经费投入标准,满足特殊教育的一般性需求;减免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费用;更新国家标准,加大特教师资的津补贴力度,对未能落实中央政策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和问责。
朱晓进(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教师是支撑特教事业发展的脊梁,但目前特教教师培养还存在特教专职教师培养力量不足、随班就读指导教师缺乏专业培训等问题。建议:
第一,加大特教教师培养力度。有计划地在师范类院校和医学院校增设一批特殊教育相关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在现有师范类专业中加开特殊教育类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抑制各地盲目建设特教学院的冲动,集中财力、物力办好一批特色突出的示范性特教学院;以提升质量为目的对已开设特教专业的院校进行专项督查。
第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在“国培计划”中单列特教教师培训项目,带动各省加大力度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在一段时间内逐级开展包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指导教师在内的特教教师全员培训。
此外,特教教师缺乏职业成就感,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长期与残疾儿童相处,特教教师每天经历的负面刺激较多,特别是当前智障儿童增多,教育的愉悦感很难达成,成就感更低。建议设立特教教师心理辅导站,恢复特教教师的休养、疗养制度,让特教教师“喘一口气”;在各种级别、各个系统的表彰中给予特教教师一定的名额,让特教教师多一点荣誉感。 王 康(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教育厅巡视员):
我国目前尚缺乏特殊少儿识别、评估和统计的专业体系,致使许多地方对接受特殊教育的目标人群,在人群数量、年龄结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等诸多方面,都還是一笔糊涂账。就评估和分级情况来看,我国缺乏专业的评估、分类体系,大量的特殊少儿未能得到及时的分类管理和差别对待。建议:
第一,建立覆盖所有特殊少儿的专用信息系统。建议依托信息技术,整合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和残联等部门的力量和信息,为所有特殊少儿建档立卡,设立专用信息库。以使相关部门都能够根据全面信息,提供全覆盖的服务。
第二,建立特殊少儿识别、评估和分级制度。建议根据特殊少儿的年龄、疾患、生理和心理特点,研究制定“中国特殊少儿的识别和分级标准”;建议由残联牵头设立全国残疾人群综合信息中心,同时,在地市以上的残联设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特殊少儿的识别、评估和分类、分级工作,并将相关数据上传到全国中心,形成数据库。
第三,加强研究,做好特教科研、政策和人才的储备。建议建立国家级特殊少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同时设立国家特教专项基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特殊少儿的疾患情况、生理和心理特点、行为模式、干预治疗方式、特殊教育方法等开展深入研究。以支撑我国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
姚树坤(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
医教结合是我国特殊教育走向内涵发展、实现高品质的必由之路,而医教分离的现实情况则有目共睹。建议:
第一,在模式选择上,要致力于建立以学校为基点的医教结合模式。应该在卫生部门的支持下,在有条件的特殊学校设立由合格的康复师主持的儿童康复治疗中心,使康复与教学结合并相互促进,同时提高康复治疗的依从性和实际效果。
第二,依托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在地市级以上普遍设立兼具医学评估和教育评估能力的残疾儿童评估中心。遴选区域内特教领域和医学领域有影响力的听障、视障、智障等教育专家和遗传代谢、听力、神经、眼科、发育行为、儿科及儿童保健等学科的专家,参与特殊学生评估、指导服务、开发研究、师资和专业人员培训等。
第三,完善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和教育—康复—治疗标准。明确残疾儿童的就学处置程序,建设“入学评估—过程评估—毕业评估”相互衔接的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体系。建立多方参与的过程性教育会商机制,以及终结性教学效果评估机制;特殊学校的教学方案和课程设置、专业教师的资格,应该由评估中心来认定,确保其符合有关标准。
第四,加快培养教育—康复(治疗)“双师型”特教师资队伍。倡导师范院校和医学院校合作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大幅提高特殊教育专业中医学类课程的比例 ;通过继续教育,对在职在岗的特教教师进行相关医学课程的培训;通过双学位、联合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造就一批支撑医教结合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第五,完善对医教结合的财政保障政策。鼓励地方政府为学校购买具备资质、符合标准的康复医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民办特教机构依法举办对社会开放的康复医院。
秦 和(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
当前,残疾孩子受教育仍面临形式单一、内容单调、通道狭窄等问题,高等教育阶段尤为突出:就学机会偏少,融合教育不够;学科专业有限,教育质量不高;研究生教育的提升渠道受限;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费保障制度不完善;手语、盲文研究与推广工作进展迟缓。建议:
第一,拓宽教育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改变13年未变的高考入学体检标准,加强资源教室、残疾人通道、师资等各项保障措施,使更多听力、视力、肢体残疾的学生能进入普通高校就读。开发设立更多适合不同类型残疾人学习需求的专业,为就业扩大渠道。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特教学院和设立硕士、博士专业类型。
第二,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高等特教管理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特教管理机构或相关高等特教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特殊高等教育经费拨款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第三,综合高校、团体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聋人手语的实际困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正酝酿开设特殊高等教育手语相关专业,作出自己的贡献。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通用手语和盲文标准。
孙惠玲(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委副主任):
由于随班就读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班就读的支撑条件不足,“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混读”和“随班陪读”,可能会对残疾儿童造成“二次伤害”。一是资源教室和资源教师建设滞后。二是指导中心和巡回指导教师的作用发挥不足。三是很多随班就读学生的生均经费未按照特殊教育的生均经费标准执行。建议:
第一,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将特殊教育课程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在普通教师资格从业证书的考核中增加特殊教育内容,培养具有“全纳教育”理念、能够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师队伍,并在各级培训中增加随班就读相关的主题培训内容。向资源教师和随班就读班的班主任发放特教津贴。
第二,探索残疾儿童双学籍制度。借鉴北京等地的先进经验,为残疾学生建立特教学校学籍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普通学校学籍,确保有条件的学生每周有一定时间参加普通学校活动,并逐步延长,使其更好地融入普通学校的教育环境。
第三,加强对随班就读的督导力度。将随班就读学生生均经费拨付、资源教室建设、资源教师配备和生师比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袁敬华(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夏津县精华聋儿语训希望学校校长):
我来自山东德州夏津县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我校历经20多年发展,现有聋哑、智障、脑瘫、自闭症及多重残疾的学生700多名,员工170多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一些困难:
第一,国家对残疾儿童的救助政策还有待加强。一是救助没有成为一项长期政策。建议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进行整合,制定残疾儿童救助康复工作机制,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为一项长期制度或政策。二是救助项目对残疾儿童年龄限制不合理。建议将残疾儿童救助年龄扩展到9岁。
第二,创办康复机构遇到困难。建议改进对开展“医教结合”机构资质审批条件,加快行政许可和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第三,残疾儿童的学籍管理需要明确政策。建议明确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入学程序的政策。
第四,加大对民办特教机构的扶持力度。建议完善民办特教学校性质划分,充分重视民办特教学校的特殊性。要保持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公益性,但也应充分保证举办者办学出资的个人资产保障诉求。
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李卫红、王新宪、李和平、马德秀、朱晓进、王康、朱和平、刘焱、姚树坤、吴国华、秦和、孙惠玲、吴明、薄绍晔,以及专家学者尹烨、袁敬华作了发言。
俞正声认真听取了意见,不时与大家交流。
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介绍了有关情况。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晓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鲁勇等与委员互动交流。
民进中央是本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主办方之一。会上发言的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有8位是民进会员,他们的发言不仅仅代表他们个人的观点,还汇集了民进组织的调研与研讨成果。
朱永新(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
未来我国特教发展的战略方向,不是建设更多的特教学校、扩大特教学校规模,而是要城乡一体推进特教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规模和比重,坚定地走融合教育之路,尽可能地让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同时,现有的特教学校要适时转型,从单一的学校功能转型成为集教学、研究、指导、培训为一体的特教资源中心,承担示范性实验性教学、区域融合教育指导、特教发展研究、残疾儿童诊断评估、残疾儿童康复、特教师资培训等职能。建议:
第一,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明确把融合教育作为中国特教事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并调整经费投入结构,加大对随班就读的保障力度。适时出台《促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的意见》。
第二,要完善融合教育的支持体系。
1.要明确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程序。目前,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对接收残疾儿童还有顾虑,如教师工作量成倍增加、残疾儿童学习康复等保障设备不足、普通学生家长对与残疾儿童共同学习有抵触情绪等等。但不能因为前端准备工作没做好,就拒绝残疾儿童的入学要求。
2.要支持普通学校做好融合教育的准备工作。拨付专项经费支持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设置无障碍环境,配备学习辅助器具,发放责任教师专项补贴,购买专业教育—康复—治疗团队的服务,或将随班就读学生的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3.要組织专业力量进行融合教育的教学研究。普通学校接收了残疾儿童入学,不能仅仅停留在保证安全的水平,要在科学评估、医教结合的基础上,对残疾儿童一人一案、因材施教。这是融合教育的一个难点,相关的教学研究应尽快加强,同时要对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4.要努力消除对融合教育的观念障碍。随班就读和融合教育是最好的生命教育形式,可以教育普通儿童认识生命多样性,内化平等理念,学会尊重和友爱,意识到残疾人并不特殊,才能让残疾儿童不再被排斥被忽视,而是被接纳被正视,才能让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接受合适的、正确的教育。
李和平(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特教缺少涵盖整个教育阶段的行政管理部门,各省教育厅基教处管理的学校多,战线长,人手不足,对特殊教育的管理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未能建立刚性的多部门联动机制;特教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仅占教育经费总投入的0.36%,总量偏低,在生均经费、教师津补贴等政策落实上不到位。建议:
第一,在教育系统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口径特殊教育。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纳入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负责落实医教结合和实施融合教育;负责特教师资、教材、教研等相关问题 ;协管教育康复、庇护性就业等事宜。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教管理的职责(包括主办和协办),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特教事宜。
第二,在教育系统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教育与医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实质性对接,建立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相应地,应合作建立特殊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设立特殊儿童入学咨询鉴定委员会,实行顾问医生制度,推动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和行业人员的合作、落实庇护性就业等教育系统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推动特殊教育向多方协作转型。
第三,建立特教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在继续加大对特教事业投入的同时,通过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筹集更多的经费。设定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的建设标准和经费投入标准,满足特殊教育的一般性需求;减免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费用;更新国家标准,加大特教师资的津补贴力度,对未能落实中央政策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和问责。
朱晓进(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
教师是支撑特教事业发展的脊梁,但目前特教教师培养还存在特教专职教师培养力量不足、随班就读指导教师缺乏专业培训等问题。建议:
第一,加大特教教师培养力度。有计划地在师范类院校和医学院校增设一批特殊教育相关专业,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在现有师范类专业中加开特殊教育类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抑制各地盲目建设特教学院的冲动,集中财力、物力办好一批特色突出的示范性特教学院;以提升质量为目的对已开设特教专业的院校进行专项督查。
第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机制。在“国培计划”中单列特教教师培训项目,带动各省加大力度培训特殊教育教师,在一段时间内逐级开展包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指导教师在内的特教教师全员培训。
此外,特教教师缺乏职业成就感,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长期与残疾儿童相处,特教教师每天经历的负面刺激较多,特别是当前智障儿童增多,教育的愉悦感很难达成,成就感更低。建议设立特教教师心理辅导站,恢复特教教师的休养、疗养制度,让特教教师“喘一口气”;在各种级别、各个系统的表彰中给予特教教师一定的名额,让特教教师多一点荣誉感。 王 康(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教育厅巡视员):
我国目前尚缺乏特殊少儿识别、评估和统计的专业体系,致使许多地方对接受特殊教育的目标人群,在人群数量、年龄结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等诸多方面,都還是一笔糊涂账。就评估和分级情况来看,我国缺乏专业的评估、分类体系,大量的特殊少儿未能得到及时的分类管理和差别对待。建议:
第一,建立覆盖所有特殊少儿的专用信息系统。建议依托信息技术,整合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和残联等部门的力量和信息,为所有特殊少儿建档立卡,设立专用信息库。以使相关部门都能够根据全面信息,提供全覆盖的服务。
第二,建立特殊少儿识别、评估和分级制度。建议根据特殊少儿的年龄、疾患、生理和心理特点,研究制定“中国特殊少儿的识别和分级标准”;建议由残联牵头设立全国残疾人群综合信息中心,同时,在地市以上的残联设分支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特殊少儿的识别、评估和分类、分级工作,并将相关数据上传到全国中心,形成数据库。
第三,加强研究,做好特教科研、政策和人才的储备。建议建立国家级特殊少儿康复教育研究中心,同时设立国家特教专项基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特殊少儿的疾患情况、生理和心理特点、行为模式、干预治疗方式、特殊教育方法等开展深入研究。以支撑我国特殊教育的科学发展。
姚树坤(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
医教结合是我国特殊教育走向内涵发展、实现高品质的必由之路,而医教分离的现实情况则有目共睹。建议:
第一,在模式选择上,要致力于建立以学校为基点的医教结合模式。应该在卫生部门的支持下,在有条件的特殊学校设立由合格的康复师主持的儿童康复治疗中心,使康复与教学结合并相互促进,同时提高康复治疗的依从性和实际效果。
第二,依托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在地市级以上普遍设立兼具医学评估和教育评估能力的残疾儿童评估中心。遴选区域内特教领域和医学领域有影响力的听障、视障、智障等教育专家和遗传代谢、听力、神经、眼科、发育行为、儿科及儿童保健等学科的专家,参与特殊学生评估、指导服务、开发研究、师资和专业人员培训等。
第三,完善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和教育—康复—治疗标准。明确残疾儿童的就学处置程序,建设“入学评估—过程评估—毕业评估”相互衔接的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体系。建立多方参与的过程性教育会商机制,以及终结性教学效果评估机制;特殊学校的教学方案和课程设置、专业教师的资格,应该由评估中心来认定,确保其符合有关标准。
第四,加快培养教育—康复(治疗)“双师型”特教师资队伍。倡导师范院校和医学院校合作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大幅提高特殊教育专业中医学类课程的比例 ;通过继续教育,对在职在岗的特教教师进行相关医学课程的培训;通过双学位、联合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造就一批支撑医教结合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第五,完善对医教结合的财政保障政策。鼓励地方政府为学校购买具备资质、符合标准的康复医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民办特教机构依法举办对社会开放的康复医院。
秦 和(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
当前,残疾孩子受教育仍面临形式单一、内容单调、通道狭窄等问题,高等教育阶段尤为突出:就学机会偏少,融合教育不够;学科专业有限,教育质量不高;研究生教育的提升渠道受限;管理体制不健全,经费保障制度不完善;手语、盲文研究与推广工作进展迟缓。建议:
第一,拓宽教育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阶段的融合教育,改变13年未变的高考入学体检标准,加强资源教室、残疾人通道、师资等各项保障措施,使更多听力、视力、肢体残疾的学生能进入普通高校就读。开发设立更多适合不同类型残疾人学习需求的专业,为就业扩大渠道。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特教学院和设立硕士、博士专业类型。
第二,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高等特教管理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的特教管理机构或相关高等特教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特殊高等教育经费拨款制度,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第三,综合高校、团体等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聋人手语的实际困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正酝酿开设特殊高等教育手语相关专业,作出自己的贡献。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通用手语和盲文标准。
孙惠玲(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委副主任):
由于随班就读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班就读的支撑条件不足,“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混读”和“随班陪读”,可能会对残疾儿童造成“二次伤害”。一是资源教室和资源教师建设滞后。二是指导中心和巡回指导教师的作用发挥不足。三是很多随班就读学生的生均经费未按照特殊教育的生均经费标准执行。建议:
第一,加强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将特殊教育课程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课程体系,在普通教师资格从业证书的考核中增加特殊教育内容,培养具有“全纳教育”理念、能够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师队伍,并在各级培训中增加随班就读相关的主题培训内容。向资源教师和随班就读班的班主任发放特教津贴。
第二,探索残疾儿童双学籍制度。借鉴北京等地的先进经验,为残疾学生建立特教学校学籍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普通学校学籍,确保有条件的学生每周有一定时间参加普通学校活动,并逐步延长,使其更好地融入普通学校的教育环境。
第三,加强对随班就读的督导力度。将随班就读学生生均经费拨付、资源教室建设、资源教师配备和生师比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袁敬华(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夏津县精华聋儿语训希望学校校长):
我来自山东德州夏津县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我校历经20多年发展,现有聋哑、智障、脑瘫、自闭症及多重残疾的学生700多名,员工170多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一些困难:
第一,国家对残疾儿童的救助政策还有待加强。一是救助没有成为一项长期政策。建议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进行整合,制定残疾儿童救助康复工作机制,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为一项长期制度或政策。二是救助项目对残疾儿童年龄限制不合理。建议将残疾儿童救助年龄扩展到9岁。
第二,创办康复机构遇到困难。建议改进对开展“医教结合”机构资质审批条件,加快行政许可和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第三,残疾儿童的学籍管理需要明确政策。建议明确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入学程序的政策。
第四,加大对民办特教机构的扶持力度。建议完善民办特教学校性质划分,充分重视民办特教学校的特殊性。要保持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公益性,但也应充分保证举办者办学出资的个人资产保障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