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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音乐与文学是共生同源的艺术文化,音乐可以使文学更富节奏性,文学文本又可以使音乐的思想情感深化。然而二者又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如艺术类型不同所致的媒介层的差异等。分析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异同在于更好地使文学为音乐提供素材,使文学更富节奏感,促进不同艺术类型要素的多元化运用和创新。
关键词:媒介 情感 文学性 文本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学与音乐是共生同源的艺术文化,同时,音乐与文学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运用文字符号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古代中国文学的传统是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艺术综合体,音乐这一艺术形式借助文学符号、情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中国古代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就是“弦诗三百、歌诗三百”,且篇篇都能入乐歌唱。风、雅、颂的划分实际上也是按照音乐上的分类,其中“风”为十五国的民歌;“雅”为宫廷所用之乐;“颂”为宗神祭祀的音乐。诗歌文学与音乐相互交织,相互补充使音乐不仅仅具有旋律美还具有文学美。正如所描述的那样:“没有不需要歌唱的诗,也没有不需要诗的歌唱。”诗歌和音乐称为“姊妹艺术”,诗歌文学的语言本身发展成了固定的具有音乐美感的格律形式。诗歌向音乐趋向,我们可以从音乐的一些要素中体现,例如,从节拍、节奏、音高、强弱、和声、旋律等。因此,音乐与文学是不可分割的。文学可以为音乐提供创作素材,而音乐可以利用比语言表现力更丰富的声音来表达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情感力量。文学需要音乐,音乐也离不开文学因素,二者是互辅互成的。
一 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差异性
音乐与文学在审美内涵、美学原则、情感组织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二者作为不同的艺术,在艺术表现和思想上有很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首先体现在构成音乐与文学的媒介材料上。高尔基从文学的角度说:“文学就是用语言来创造形象、典型和性格,用语言来反映现实世界、自然景象和思维过程。”他还说:“文学的基本材料是语言—是给我们一切的印象、感情、思想等以形态的语言,文学是借语言来雕型描写的艺术。”莫扎特从音乐的角度说:“我不能用诗句或色彩来表现我的感情和思想,因为我既非诗人,亦非画家,但我能用声音来表现,因为我是音乐家。”把声音、旋律、和声看作是音乐的材料本质,把语言、符号看作是文学的载体,这是正确的。然而我们也应该从更深的层次来思考二者的差异。
1 艺术类型的本质差别所致媒介材料的性质差异
音乐与文学都是运用语言符号这一媒介来表现情感、思想的艺术形式。但二者从表现形式上看是两种不同艺术领域的文艺类型,音乐通过音响与文本的组合以求达到表现其主题,没有旋律的音乐文本是没有意义的,是不能称得上为音乐的。而文学主要是通过语言符号这一系统来表现其思想内涵的。但是,语言与音响在表现形态上又有某种一致性,即他们都是通过声音来展示的。音乐的乐谱与文学的文字表述都可以化为特定的声音表述。不同的是,音乐的声音是乐艺术的生命,音乐的美主要存在于声音自身之中;而文学语言表达中的声音并不是文学的本质特征,文学的美主要存在于语言的涵义中。因此,音乐与文学的差异性在于其媒介材料的本质性和工具性,对于音乐来说文学媒介是作为表现音乐思想的一部分而存在的,音乐是声音、和声、内容的综合体,文学媒介材料的呈现并不是音乐艺术的主要目的。对于文学来说文学媒介材料是表现文学艺术思想精神内涵的载体,是其本质性的体现。
2 媒介层和其实现途径的差异性
媒介层也就是作品的表层结构,它包括了各自的声音、符号材料,以及由概念或非概念来实现的“内容”材料。从比较的相互阐发来讲,音乐与文学在这个层面上是具有差异的。二者是不同种类作品的表层结构在整体艺术体系里具有完全不同的功能,正是这些功能的差异决定了它们的艺术独特性,由此也形成了联系创作与欣赏之间的独特性,没有这类差异,也就没有了各门艺术。音乐的主要媒介其实是处在音乐艺术组织规范中的各种形式的乐音。这些乐音本身就是音乐所要表达的思想意义。这是形成音乐欣赏直观性的本质体现。文学的主要媒介是语言符号系统,即使是口头文学,其特征也只是符号与声音的偶然性结合,大部分文学表现形式是文学符号。尽管音乐对文学媒介的运用有时是不可或缺的,但就其媒介层次上的意义是不同的。音乐的实现是通过乐音的连续发晌,它可以借助其它艺术形式,但是乐音的连续发晌是其他艺术形式和文学媒介材料得以展现的基础。文学意义的实现,主要依靠语义上的连续性。不断形成具有思想内涵的连续体,最终表达其思想内涵。虽然文学语言的声音结构有一定的完整性,例如,节奏、韵律、声调的不同也可以带来思想意义的不同。但其就与音乐的和声、节奏、旋律等因素相比,在实现的广度上还是存在很大差距的。
3 思想情感内容的差异
无论是音乐还是文学作品都是通过对社会历史场景的反映,对人类思想情感状态的外显或内隐等方式,表达出其主题。正如汉斯立克所说:“音乐比任何其他艺术美更快更强烈地影响我们的心情。少量的和弦即能把我们投入一种情调,而一首诗必须用较长的解说,一幅画必须经过不断的沉思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尽管二者比音乐有利,即它们能利用整个观念世界,这些观念是能左右我们的愉快和痛苦情感的。乐音的影响不仅更快,而且更直接、更强烈。其它艺术说服我们,音乐突然袭击我们。”音乐在表现思想内容时主要是运用旋律和语言的动态结合,而文学则主要运用语言符号在静态的阅读思考中实现其文学意义。不同的艺术载体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内容是不同的。音乐作品通过旋律的转变、文学媒介材料的表达而产生其思想意义。在这一过程中主要通过音乐曲体构成的结构对比、声音的轻重、动静、缓疾等等,产生一定的暗示而引起语义联想(如标题音乐),或在不同音响背景上重复某一个特殊乐句,使之具有“语义”(如瓦格纳音乐剧的“主题音乐”)。而文学作品的思想意义是具有系统性的,作者通过情感性的语言,典型事件、典型人物、社会场景的各种联系将语言组织起来。文学的哲理性意义在读者的阅读中实现其对文学作品思想内涵的理解。
二 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相同之处
文学与音乐本身就是共生同源的艺术文化,音乐和语言作为一种有声的符号系统,无论是乐音还是噪音,它们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只要在不同场合得到作者的独特运用,都可以表达出社会意义和思想内涵。声音的社会意义对于音乐的表达具有重大意义,它能够区别出不同类型风格、不同历史时期的音乐类型和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例如,由不同社会环境、民俗、传统审美意识等社会因素的差异,是音乐形成了不同的地方风格。虽然声音的区域性并不是音乐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综合体存在的主要依据,但是它使不同区域人们对思想情感表达有所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体现在文学上是对不同民族语言、民俗、审美情感表达、方言等方式对思想情感的表达。不同的地方特征或风格通过地方的独特表达方式展示出人们的思想情感,这是文学与音乐相同之处。这种相同之处体现在二者对民族语言、民俗的表现上。
1 情感表达的共性
文学借助大量的、连续的语言文字符号系统来表现作品中的思想内涵,音乐是靠声音、文本、和声等要素来表现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尽管二者在表现方式上不尽相同。但是二者作为共生同源的艺术文化,它们的相同点是借助这些基本的艺术组成要素来表达思想情感、美学思想的,以形成独特的艺术效果,在给人们以艺术享受的同时,还给人们以思想上的启迪。例如,文学作品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它通过直接的文字表现、间接的场景烘托来烘托出人们那种既定的感情印象,而钢琴曲《梁山伯与祝英台》是通过节奏的不断转换表现出变化的弦乐主题,音乐的思想情感是具有发散性的,所以说音乐比语言更具有丰富的情感表达因素。文学语言也有它的优势,就是清晰明了性和直观的思维指向性。如果音乐在体验、想象的过程,有文学因素的参与,就会融入文学的特点,使音乐更具艺术魅力。总之,音乐与文学是不可分割的。文学可以为音乐提供创作素材,而音乐可以利用比语言表现力更丰富的声音来表达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情感力量,二者互辅互成。
2 音乐的文学性
音乐与文学是相互渗透的,音乐具有文学性因素。音乐的文学性因素主要是指其过程性、戏剧性、抒情性。这种音乐的文学性表现形式可分为显性、亚显性、隐性三种类型,歌曲是显性类型的典型代表。可以说,旋律中音调的起伏、节奏的张弛、力度的强弱、音色的浓淡、节拍的骤缓,都无不受到歌词的意境、节奏、情感等因素,即词的内在张力的“限定”。曲随词转,词藉曲扬,文学美在富有韵律和弹性的旋律线条里悠扬地荡漾着,并与旋律共同造就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器乐曲是亚显性类型的典型代表,这些音乐作品的直接取材主要源于文学作品,无论是古典音乐、民族音乐还是现阶段的流行音乐,都通过借助内涵丰富的文学文本来表现其思想意义,这是音乐作品的文学性因素的隐性表现。由于音乐与文学的抒情性特点,许多音乐作品都取材于文学作品,例如,交响曲《离骚》;莫扎特把长诗《唐璜》改编成歌剧;柴可夫斯基把普希金的长诗《叶甫根尼·奥涅金》和莎士比亚的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改编成同名歌剧和同名交响乐等。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共同运用,以文学作品的文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构建阴郁也作品的主体框架,体现了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交融和共性。
3 文本符号的共性
文本是音乐创作和文学创作的符号基础,文本的内容是艺术所要展现其思想内容的载体,与舞蹈、美术不同的是音乐与文学作品都必须借助于文字符号,无论二者怎样运用文字符号,这都是二者的共性。文本符号本身就具有在声音上的长短、高低、轻重起伏的节奏,对文本符号的调质也能体现出情感的变化,文学文本与音乐文本的不同之处在于二者在不同艺术类型中的地位不同。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在《略论语言形式美》中说过:“语言的形式之所以能是美的,因为它有整齐的美,抑扬的美,回环的美。这些美都是音乐所具备的,所以语言的形式美也可以说是语言的音乐美”。文本符号的共性使得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形成内容丰富的艺术作品。
从总体上看,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相同之处在于文本的相同,音乐的文本又具有比文学文本更独特的艺术特征,二者因此又不完全相同。二者的媒介材料在情感表达、审美内涵、媒介层次、美学意义上具有差别。对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不同特征和相同点的分析目的并不在于划分二者的艺术领域范畴,而是通过对比二者的不同艺术特征,以及二者的共性引导运用二者的差别实现音乐的发展和创新。
注:本文系2010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论文,课题编号:201003285。
参考文献:
[1] 靳晓莉:《从艺术歌曲的角度谈音乐与文学的关系》,《文教资料》,2008年第12期。
[2] 杨柳:《论音乐与文学的密切关系》,《歌海》,2008年第2期。
[3] 汤才虎:《浅谈音乐与文学的联系》,《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S1期。
[4] 周扬:《论散文》,《马克思主义与文艺》,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49年版。
[5] 王次炤:《论音乐与文学》,《文艺争鸣》,1991年第1期。
[6] 张建建:《调与语式:音乐与文学的比较中介——兼论建立文学的形式化分析》,《贵州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
[7] [奥]爱德华·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
[8] 王珏:《浅议音乐和文学的渗透关系》,《宜宾学院学报》,2007年第9期。
[9] 梁筱妹、陈珊:《音乐与文学的相关关系探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10] 吴国玲:《音乐和文学关系之探讨》,《时代文学》,2009年第4期。
作者简介:张迎芬,女,1978—,河北遵化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工作单位:唐山师范学院。
关键词:媒介 情感 文学性 文本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学与音乐是共生同源的艺术文化,同时,音乐与文学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运用文字符号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古代中国文学的传统是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艺术综合体,音乐这一艺术形式借助文学符号、情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中国古代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就是“弦诗三百、歌诗三百”,且篇篇都能入乐歌唱。风、雅、颂的划分实际上也是按照音乐上的分类,其中“风”为十五国的民歌;“雅”为宫廷所用之乐;“颂”为宗神祭祀的音乐。诗歌文学与音乐相互交织,相互补充使音乐不仅仅具有旋律美还具有文学美。正如所描述的那样:“没有不需要歌唱的诗,也没有不需要诗的歌唱。”诗歌和音乐称为“姊妹艺术”,诗歌文学的语言本身发展成了固定的具有音乐美感的格律形式。诗歌向音乐趋向,我们可以从音乐的一些要素中体现,例如,从节拍、节奏、音高、强弱、和声、旋律等。因此,音乐与文学是不可分割的。文学可以为音乐提供创作素材,而音乐可以利用比语言表现力更丰富的声音来表达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情感力量。文学需要音乐,音乐也离不开文学因素,二者是互辅互成的。
一 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差异性
音乐与文学在审美内涵、美学原则、情感组织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二者作为不同的艺术,在艺术表现和思想上有很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首先体现在构成音乐与文学的媒介材料上。高尔基从文学的角度说:“文学就是用语言来创造形象、典型和性格,用语言来反映现实世界、自然景象和思维过程。”他还说:“文学的基本材料是语言—是给我们一切的印象、感情、思想等以形态的语言,文学是借语言来雕型描写的艺术。”莫扎特从音乐的角度说:“我不能用诗句或色彩来表现我的感情和思想,因为我既非诗人,亦非画家,但我能用声音来表现,因为我是音乐家。”把声音、旋律、和声看作是音乐的材料本质,把语言、符号看作是文学的载体,这是正确的。然而我们也应该从更深的层次来思考二者的差异。
1 艺术类型的本质差别所致媒介材料的性质差异
音乐与文学都是运用语言符号这一媒介来表现情感、思想的艺术形式。但二者从表现形式上看是两种不同艺术领域的文艺类型,音乐通过音响与文本的组合以求达到表现其主题,没有旋律的音乐文本是没有意义的,是不能称得上为音乐的。而文学主要是通过语言符号这一系统来表现其思想内涵的。但是,语言与音响在表现形态上又有某种一致性,即他们都是通过声音来展示的。音乐的乐谱与文学的文字表述都可以化为特定的声音表述。不同的是,音乐的声音是乐艺术的生命,音乐的美主要存在于声音自身之中;而文学语言表达中的声音并不是文学的本质特征,文学的美主要存在于语言的涵义中。因此,音乐与文学的差异性在于其媒介材料的本质性和工具性,对于音乐来说文学媒介是作为表现音乐思想的一部分而存在的,音乐是声音、和声、内容的综合体,文学媒介材料的呈现并不是音乐艺术的主要目的。对于文学来说文学媒介材料是表现文学艺术思想精神内涵的载体,是其本质性的体现。
2 媒介层和其实现途径的差异性
媒介层也就是作品的表层结构,它包括了各自的声音、符号材料,以及由概念或非概念来实现的“内容”材料。从比较的相互阐发来讲,音乐与文学在这个层面上是具有差异的。二者是不同种类作品的表层结构在整体艺术体系里具有完全不同的功能,正是这些功能的差异决定了它们的艺术独特性,由此也形成了联系创作与欣赏之间的独特性,没有这类差异,也就没有了各门艺术。音乐的主要媒介其实是处在音乐艺术组织规范中的各种形式的乐音。这些乐音本身就是音乐所要表达的思想意义。这是形成音乐欣赏直观性的本质体现。文学的主要媒介是语言符号系统,即使是口头文学,其特征也只是符号与声音的偶然性结合,大部分文学表现形式是文学符号。尽管音乐对文学媒介的运用有时是不可或缺的,但就其媒介层次上的意义是不同的。音乐的实现是通过乐音的连续发晌,它可以借助其它艺术形式,但是乐音的连续发晌是其他艺术形式和文学媒介材料得以展现的基础。文学意义的实现,主要依靠语义上的连续性。不断形成具有思想内涵的连续体,最终表达其思想内涵。虽然文学语言的声音结构有一定的完整性,例如,节奏、韵律、声调的不同也可以带来思想意义的不同。但其就与音乐的和声、节奏、旋律等因素相比,在实现的广度上还是存在很大差距的。
3 思想情感内容的差异
无论是音乐还是文学作品都是通过对社会历史场景的反映,对人类思想情感状态的外显或内隐等方式,表达出其主题。正如汉斯立克所说:“音乐比任何其他艺术美更快更强烈地影响我们的心情。少量的和弦即能把我们投入一种情调,而一首诗必须用较长的解说,一幅画必须经过不断的沉思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尽管二者比音乐有利,即它们能利用整个观念世界,这些观念是能左右我们的愉快和痛苦情感的。乐音的影响不仅更快,而且更直接、更强烈。其它艺术说服我们,音乐突然袭击我们。”音乐在表现思想内容时主要是运用旋律和语言的动态结合,而文学则主要运用语言符号在静态的阅读思考中实现其文学意义。不同的艺术载体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内容是不同的。音乐作品通过旋律的转变、文学媒介材料的表达而产生其思想意义。在这一过程中主要通过音乐曲体构成的结构对比、声音的轻重、动静、缓疾等等,产生一定的暗示而引起语义联想(如标题音乐),或在不同音响背景上重复某一个特殊乐句,使之具有“语义”(如瓦格纳音乐剧的“主题音乐”)。而文学作品的思想意义是具有系统性的,作者通过情感性的语言,典型事件、典型人物、社会场景的各种联系将语言组织起来。文学的哲理性意义在读者的阅读中实现其对文学作品思想内涵的理解。
二 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相同之处
文学与音乐本身就是共生同源的艺术文化,音乐和语言作为一种有声的符号系统,无论是乐音还是噪音,它们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只要在不同场合得到作者的独特运用,都可以表达出社会意义和思想内涵。声音的社会意义对于音乐的表达具有重大意义,它能够区别出不同类型风格、不同历史时期的音乐类型和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例如,由不同社会环境、民俗、传统审美意识等社会因素的差异,是音乐形成了不同的地方风格。虽然声音的区域性并不是音乐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综合体存在的主要依据,但是它使不同区域人们对思想情感表达有所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体现在文学上是对不同民族语言、民俗、审美情感表达、方言等方式对思想情感的表达。不同的地方特征或风格通过地方的独特表达方式展示出人们的思想情感,这是文学与音乐相同之处。这种相同之处体现在二者对民族语言、民俗的表现上。
1 情感表达的共性
文学借助大量的、连续的语言文字符号系统来表现作品中的思想内涵,音乐是靠声音、文本、和声等要素来表现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尽管二者在表现方式上不尽相同。但是二者作为共生同源的艺术文化,它们的相同点是借助这些基本的艺术组成要素来表达思想情感、美学思想的,以形成独特的艺术效果,在给人们以艺术享受的同时,还给人们以思想上的启迪。例如,文学作品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它通过直接的文字表现、间接的场景烘托来烘托出人们那种既定的感情印象,而钢琴曲《梁山伯与祝英台》是通过节奏的不断转换表现出变化的弦乐主题,音乐的思想情感是具有发散性的,所以说音乐比语言更具有丰富的情感表达因素。文学语言也有它的优势,就是清晰明了性和直观的思维指向性。如果音乐在体验、想象的过程,有文学因素的参与,就会融入文学的特点,使音乐更具艺术魅力。总之,音乐与文学是不可分割的。文学可以为音乐提供创作素材,而音乐可以利用比语言表现力更丰富的声音来表达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和情感力量,二者互辅互成。
2 音乐的文学性
音乐与文学是相互渗透的,音乐具有文学性因素。音乐的文学性因素主要是指其过程性、戏剧性、抒情性。这种音乐的文学性表现形式可分为显性、亚显性、隐性三种类型,歌曲是显性类型的典型代表。可以说,旋律中音调的起伏、节奏的张弛、力度的强弱、音色的浓淡、节拍的骤缓,都无不受到歌词的意境、节奏、情感等因素,即词的内在张力的“限定”。曲随词转,词藉曲扬,文学美在富有韵律和弹性的旋律线条里悠扬地荡漾着,并与旋律共同造就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器乐曲是亚显性类型的典型代表,这些音乐作品的直接取材主要源于文学作品,无论是古典音乐、民族音乐还是现阶段的流行音乐,都通过借助内涵丰富的文学文本来表现其思想意义,这是音乐作品的文学性因素的隐性表现。由于音乐与文学的抒情性特点,许多音乐作品都取材于文学作品,例如,交响曲《离骚》;莫扎特把长诗《唐璜》改编成歌剧;柴可夫斯基把普希金的长诗《叶甫根尼·奥涅金》和莎士比亚的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改编成同名歌剧和同名交响乐等。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共同运用,以文学作品的文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构建阴郁也作品的主体框架,体现了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交融和共性。
3 文本符号的共性
文本是音乐创作和文学创作的符号基础,文本的内容是艺术所要展现其思想内容的载体,与舞蹈、美术不同的是音乐与文学作品都必须借助于文字符号,无论二者怎样运用文字符号,这都是二者的共性。文本符号本身就具有在声音上的长短、高低、轻重起伏的节奏,对文本符号的调质也能体现出情感的变化,文学文本与音乐文本的不同之处在于二者在不同艺术类型中的地位不同。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在《略论语言形式美》中说过:“语言的形式之所以能是美的,因为它有整齐的美,抑扬的美,回环的美。这些美都是音乐所具备的,所以语言的形式美也可以说是语言的音乐美”。文本符号的共性使得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形成内容丰富的艺术作品。
从总体上看,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相同之处在于文本的相同,音乐的文本又具有比文学文本更独特的艺术特征,二者因此又不完全相同。二者的媒介材料在情感表达、审美内涵、媒介层次、美学意义上具有差别。对音乐与文学媒介材料的不同特征和相同点的分析目的并不在于划分二者的艺术领域范畴,而是通过对比二者的不同艺术特征,以及二者的共性引导运用二者的差别实现音乐的发展和创新。
注:本文系2010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论文,课题编号:201003285。
参考文献:
[1] 靳晓莉:《从艺术歌曲的角度谈音乐与文学的关系》,《文教资料》,2008年第12期。
[2] 杨柳:《论音乐与文学的密切关系》,《歌海》,2008年第2期。
[3] 汤才虎:《浅谈音乐与文学的联系》,《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S1期。
[4] 周扬:《论散文》,《马克思主义与文艺》,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49年版。
[5] 王次炤:《论音乐与文学》,《文艺争鸣》,1991年第1期。
[6] 张建建:《调与语式:音乐与文学的比较中介——兼论建立文学的形式化分析》,《贵州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
[7] [奥]爱德华·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版。
[8] 王珏:《浅议音乐和文学的渗透关系》,《宜宾学院学报》,2007年第9期。
[9] 梁筱妹、陈珊:《音乐与文学的相关关系探究》,《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10] 吴国玲:《音乐和文学关系之探讨》,《时代文学》,2009年第4期。
作者简介:张迎芬,女,1978—,河北遵化人,本科,讲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工作单位:唐山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