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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了5G产业今后三年的发展目标,围绕加快5G网络建设、加快推进5G技术创新、大力发展5G产业、深入拓展5G应用场景、强化5G安全保障等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5G网络建设支持政策,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网络强省建设。
按照《行动计划》,到2022年,河南省5G基础网络和研发创新基地、生产制造基地、应用示范基地、信息安全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5G基站数量达到16.8万个,网络实现乡镇以上区域连续覆盖,基本满足应用场景需求,5G用户突破6200万户;5G研发创新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建设10个以上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平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取得明显成效;建成5G智能装备和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制造基地,创建国家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5G配套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5G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突破100个,打造一批标杆应用场景。
《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加快5G网络建设发展的支持政策。一是成立河南省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領导小组,将5G产业发展重点任务纳入省政府督查事项,开展督导检查。二是统筹5G基站规划布局,2020年8月底前完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5G基站专项规划编制和发布,将5G基站建设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三是研究编制5G基站建设、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技术标准,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学校、医院、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要按照标准同步设计并预留通信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空间。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优化5G网络建设审批和用电报装流程,提高自然资源、环评、无线电频谱资源等行政审批效率。五是对采用独立组网模式建设的5G基站,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比例,每建成1个给予5000元奖励。六是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设施,公路、绿地、机场、地铁、大型场馆、景区等公共场所向5G基站建设免费开放,推动通信杆(塔)与电力、市政、交通、公安等行业的杆(塔)资源共建共享。七是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因规划调整确需迁移通信基础设施的,严格落实《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相关规定。八是编制5G基站配电专项规划,建立电力部门与电信企业联合推进机制,对具备直供电改造条件的基站,由电力部门实施直供电改造。开展基站直供电改造专项行动,力争到2022年全省转供电基站占比降至20%以内。九是对直供电基站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统一实行集团户结算管理,支持打包批量采购,参与市场化交易。全面核查基站用电情况,确保县级以上区域基站用电费用统一结算、统一告知、统一催缴。开展转供电基站清理规范工作,依法查处转供电环节乱加价、收取不合理场租费用等行为。
按照《行动计划》,到2022年,河南省5G基础网络和研发创新基地、生产制造基地、应用示范基地、信息安全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5G基站数量达到16.8万个,网络实现乡镇以上区域连续覆盖,基本满足应用场景需求,5G用户突破6200万户;5G研发创新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建设10个以上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平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取得明显成效;建成5G智能装备和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制造基地,创建国家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5G配套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5G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突破100个,打造一批标杆应用场景。
《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加快5G网络建设发展的支持政策。一是成立河南省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領导小组,将5G产业发展重点任务纳入省政府督查事项,开展督导检查。二是统筹5G基站规划布局,2020年8月底前完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5G基站专项规划编制和发布,将5G基站建设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三是研究编制5G基站建设、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技术标准,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学校、医院、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要按照标准同步设计并预留通信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空间。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优化5G网络建设审批和用电报装流程,提高自然资源、环评、无线电频谱资源等行政审批效率。五是对采用独立组网模式建设的5G基站,由省、市级财政按照1∶1比例,每建成1个给予5000元奖励。六是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设施,公路、绿地、机场、地铁、大型场馆、景区等公共场所向5G基站建设免费开放,推动通信杆(塔)与电力、市政、交通、公安等行业的杆(塔)资源共建共享。七是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因规划调整确需迁移通信基础设施的,严格落实《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相关规定。八是编制5G基站配电专项规划,建立电力部门与电信企业联合推进机制,对具备直供电改造条件的基站,由电力部门实施直供电改造。开展基站直供电改造专项行动,力争到2022年全省转供电基站占比降至20%以内。九是对直供电基站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统一实行集团户结算管理,支持打包批量采购,参与市场化交易。全面核查基站用电情况,确保县级以上区域基站用电费用统一结算、统一告知、统一催缴。开展转供电基站清理规范工作,依法查处转供电环节乱加价、收取不合理场租费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