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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已具有一定规模,为保持首都的稳定,规范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势在必行。为引导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北京市教委组织开展对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进行评估。2009~2010学年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只参加"诚信办学""资产与财务""教学状况"三个一级指标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