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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税法对原有企业所得税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实现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并"。统一后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率、税前扣除标准、税收优惠等方面较前均有明显的不同,本文从六个方面阐述企业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才能保证及时足额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