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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内一些人对MBO大唱赞歌,把MBO推崇为中国国企改革的救星之时,郎咸平教授站出来大声喊NO。他分析了美国人发明的MBO的历史条件,指出中国目前尚不具备MBO所需要的社会和法制框架和要求,因而滥用MBO只能导致典型的对国有产权的践踏和藐视。为增进对MBO的正确理解和应用能力,本刊特转载近期《董事会》上郎咸平教授的这篇文章,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