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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 王世赋) 2月2日至3日,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委托,在省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福生,省学位委员会秘书长、省教育厅副厅长邹平的带领下,组织包括两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和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在内的9位专家,对云南省3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整体验收通过。
2008年,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人事厅等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和配合下,经省学位委员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反复沟通协调、多次工作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我省立项建设单位在2008~2015年规划周期的地区分类为Ⅳ类,立项建设单位限额为3个。随后,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学位授予单位编制立项建设规划、答辩评审、省学位委员会全委会审议、立项建设规划公示等环节,确定了我省拟立项建设的3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云南民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立项建设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后予以正式实施。
2011年7月,省学位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委托,组织专家对3所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中期检查。检查表明:我省3所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组织有力、制度完善、投入充足,在学科方向、人才队伍、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学科综合实力有了较大提升,部分建设内容实现了重大突破。同时,在中期检查后,西南林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对拟授权学科进行了调整。
经过4年多的建设,3所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已经完成了立项建设规划的各项任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文件精神,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8个拟授权学科,参加了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学科评议组专家评审,并通过验收。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学、社会学;西南林业大学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云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专家评审。其中,社会学、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应用经济学属云南首个拟授权学科。
2008年,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人事厅等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和配合下,经省学位委员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反复沟通协调、多次工作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关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我省立项建设单位在2008~2015年规划周期的地区分类为Ⅳ类,立项建设单位限额为3个。随后,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学位授予单位编制立项建设规划、答辩评审、省学位委员会全委会审议、立项建设规划公示等环节,确定了我省拟立项建设的3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即:云南民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立项建设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后予以正式实施。
2011年7月,省学位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委托,组织专家对3所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中期检查。检查表明:我省3所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组织有力、制度完善、投入充足,在学科方向、人才队伍、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学科综合实力有了较大提升,部分建设内容实现了重大突破。同时,在中期检查后,西南林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对拟授权学科进行了调整。
经过4年多的建设,3所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已经完成了立项建设规划的各项任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文件精神,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8个拟授权学科,参加了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学科评议组专家评审,并通过验收。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学、社会学;西南林业大学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云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专家评审。其中,社会学、林学、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应用经济学属云南首个拟授权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