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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的部分规定,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太大了。”全国政协委员、香港达成集团主席马介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自己在全国两会的主要提案就是就《劳动合同法》中的部分条款表达意见,他认为该法应缓行两三年。
其实,在马介璋之前,已有另一全国政协委员、前“中国首富”张茵呼吁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二人特殊的企业家身份,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乃至警惕。
我国劳动法律是否严苛7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大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对此有过公允评判:我们的法律在国际上相对是松的,《劳动合同法》所有内容都非中国独创,仅仅是把人家做了几十年的东西学了一点儿,而且相当有限。法律并没有超出现有劳动关系调整的需求,不用说和发达国家比较,就是和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劳动法律规制仍松得多。
常凯教授的话在内蒙古蒙牛集团也得到了具体印证——该企业副总裁李彤公开表示说:“对遵纪守法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根本不是什么负担。”
对于整天喊着与国际接轨的企业界而言,为什么劳工标准稍稍与国际接轨,“仅仅把人家做了几十年的东西学了一点儿”,就引得有人作如此激烈反应?要找答案并不难,看看某些超级富豪惊人的暴富速度,看看某些发达地区农民工薪酬十数年未涨分文的现实,就能理解了。
是否“缓行”新《劳动合同法》,或者删除其中至关重要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作为超级富豪的马介璋、张茵有理由为本阶层、本行业代言,但身为全国政协委员,他们肩负着议政建言的权力责任,理应站在更高更广层面共商国是,行使权力。在这方面,最高立法机关需要保持足够的清醒,既尊重政协委员自由表达的权利,亦有效防止偏听偏信,通过充分听取广大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意见,公平公正地对劳动新法作出考量。
不能让《劳动合同法》被富豪围剿 侯文学
张茵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前就声称,她将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取消《劳动合同法》中“签订无限期合同”一项,称“大锅饭劳动条例要不得”。她还历数了《劳动合同法》带来的种种“不良后果”。
张茵作为政协委员,提出什么提案是她的权力,说什么话也享有豁免权,为富人阶层代言也在情理之中,谁也奈何不了她。问题是,富豪们没有很好地对《劳动合同法》进行研读,只为了自身利益,不考虑劳动者权益,就盲目把矛头指向《劳动合同法》,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一直受到个别经济学家和富豪们的非难。香港大学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其博客里连篇累牍发表文章,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维护懒人,导致铁饭碗;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失业率逾8%恐怕是起码的了;把改革得大有看头的经济搞垮了,是“中国伟大经济改革的致命伤”,等等。《劳动合同法》 颁布一个月后,就有媒体调查显示,70%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希望修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和关于经济补偿的条款,广州市政协会议的分组讨论会,成了企业家委员声讨《劳动合同法》的批判会。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结晶,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草案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发出了征集对《劳动合同法》(草案)意见的通知,短短的一个月内便收到1 9多万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前后三次对《劳动合同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从而保证了这部法律具有较高的水平。《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弥补了《劳动法》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劳动用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出台是经过长时间酝酿的,十分慎重的。
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其实早已在《劳动法》第二十条中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不过进行了具体规范,增加了可操作性。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条款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从而保障了企业用工的合法权利。也就是说,劳资双方即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并非端上了“铁饭碗”,享受“终身制”。
应当说,《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也是纠正劳动用工中歪风邪气的法宝。一些富豪所以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耿耿于怀,恰恰说明《劳动合同法》击中了他们违法用工的要害。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不仅不应该取消,还须在企业认真落实。
其实,在马介璋之前,已有另一全国政协委员、前“中国首富”张茵呼吁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二人特殊的企业家身份,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注意乃至警惕。
我国劳动法律是否严苛7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大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对此有过公允评判:我们的法律在国际上相对是松的,《劳动合同法》所有内容都非中国独创,仅仅是把人家做了几十年的东西学了一点儿,而且相当有限。法律并没有超出现有劳动关系调整的需求,不用说和发达国家比较,就是和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劳动法律规制仍松得多。
常凯教授的话在内蒙古蒙牛集团也得到了具体印证——该企业副总裁李彤公开表示说:“对遵纪守法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根本不是什么负担。”
对于整天喊着与国际接轨的企业界而言,为什么劳工标准稍稍与国际接轨,“仅仅把人家做了几十年的东西学了一点儿”,就引得有人作如此激烈反应?要找答案并不难,看看某些超级富豪惊人的暴富速度,看看某些发达地区农民工薪酬十数年未涨分文的现实,就能理解了。
是否“缓行”新《劳动合同法》,或者删除其中至关重要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作为超级富豪的马介璋、张茵有理由为本阶层、本行业代言,但身为全国政协委员,他们肩负着议政建言的权力责任,理应站在更高更广层面共商国是,行使权力。在这方面,最高立法机关需要保持足够的清醒,既尊重政协委员自由表达的权利,亦有效防止偏听偏信,通过充分听取广大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意见,公平公正地对劳动新法作出考量。
不能让《劳动合同法》被富豪围剿 侯文学
张茵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前就声称,她将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取消《劳动合同法》中“签订无限期合同”一项,称“大锅饭劳动条例要不得”。她还历数了《劳动合同法》带来的种种“不良后果”。
张茵作为政协委员,提出什么提案是她的权力,说什么话也享有豁免权,为富人阶层代言也在情理之中,谁也奈何不了她。问题是,富豪们没有很好地对《劳动合同法》进行研读,只为了自身利益,不考虑劳动者权益,就盲目把矛头指向《劳动合同法》,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一直受到个别经济学家和富豪们的非难。香港大学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其博客里连篇累牍发表文章,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维护懒人,导致铁饭碗;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失业率逾8%恐怕是起码的了;把改革得大有看头的经济搞垮了,是“中国伟大经济改革的致命伤”,等等。《劳动合同法》 颁布一个月后,就有媒体调查显示,70%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希望修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和关于经济补偿的条款,广州市政协会议的分组讨论会,成了企业家委员声讨《劳动合同法》的批判会。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结晶,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草案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发出了征集对《劳动合同法》(草案)意见的通知,短短的一个月内便收到1 9多万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前后三次对《劳动合同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从而保证了这部法律具有较高的水平。《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弥补了《劳动法》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劳动用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出台是经过长时间酝酿的,十分慎重的。
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其实早已在《劳动法》第二十条中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不过进行了具体规范,增加了可操作性。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条款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从而保障了企业用工的合法权利。也就是说,劳资双方即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并非端上了“铁饭碗”,享受“终身制”。
应当说,《劳动合同法》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也是纠正劳动用工中歪风邪气的法宝。一些富豪所以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耿耿于怀,恰恰说明《劳动合同法》击中了他们违法用工的要害。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不仅不应该取消,还须在企业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