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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焜先生关于“信息的度量(质和量)”问题的讨论,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可以说,无论是度量“绝对信息量”、“相对信息量”,还是度量“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信息量”,都离开了邬煜先生本人关于“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的规定,即离开了“客观不实在”、“间接存在(自在信息)”、“中介粒子场(信息场)”的范畴,将事物本体的质和量,说成是信息的质和量,与他所谓“信息思维是关于不实在、间接存在的思维”,实为南辕北辙,使传统哲学(马哲)的物质,沦为没有质和量可度量的“离休下岗”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