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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红十字会与企业家协会4月中旬就给首府40多家私营企业主发出了为特困农牧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募捐的倡议,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名私营企业主响应。作为高收入代表的私营企业主不仅在此次募捐中参与不积极,在以往的各种救灾捐赠中也是寥寥无几。
新疆的情形不过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缩影。与国外富人的慷慨解囊、热心慈善和公益事业相比,与中低收入者的踊跃捐款相比,这些私营业主对慈善和公益事业的淡漠反应确实令人生气。对此人们当然可以议论,也需要富人们道义、良心的自省。不过,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相当复杂,我们与其在这里骂富人们为富不仁,还不如转而思考到底是什么堵塞了富人们的为善之路,这样对我们的慈善事业的发展恐怕更有益处。
人们对富人捐款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富人做善事的热情。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只要结果是善举,就应当得到肯定和鼓励。但现实中富人的善举却一直饱受质疑。备受争议的“慈善排行榜”就是典型的例子。有关方面排出每年一度的“慈善富豪榜”的目的本来是为了激起全社会对富豪们社会公益心的尊重和理解,促使富人攀比做了多少公益事业,同时也纠正人们对富豪们的误解与非议,但结果不仅没有改变人们对富人的看法,相反,更多的人对富人行善的目的表示了怀疑,认为他们是为了出名、为了骗取更多的贷款和其他利益、是为了赎罪、是别有用心等等,甚至当李海仓这样优秀的企业家遇害以后,社会上对他的质疑也超过了悲痛。这种不正常的心态,当然无法让富人树立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自豪感,再加上富人一旦露富,名目繁多的多头募捐也会纷至沓来,让人不堪忍受,使得富人们更愿意藏而不露,这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害无益。
国家的鼓励和优惠政策无疑是富人们投身慈善事业的一个直接的动力。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政府对慈善事业有很多政策支持,比如免税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还有对遗产实行高额税率等,对引导富人投身慈善事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我国目前没有开征遗产税,税收上过去执行的也一直是企业3%、个人30%的规定。如果按照3%捐赠免税的政策,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多少税收减免,还要对限额以外的捐赠支付税费,捐款越多,纳税越多。这实际上等于不鼓励企业捐赠。而在实际办理申请退税的过程当中,繁琐的手续也让人望而生畏。
善款的去向不公开、不透明,也使富人的捐助积极性大受影响。钱捐出去了,但捐得不安心,不放心,无法实现自已扶贫济弱的意愿,谁还愿意捐呢?可见,私营企业主对公益捐赠热情不高事出有因,不能动不动就乱扣没有社会责任的大帽子。富人与穷人共同占用社会资源,前者因为条件优越占尽先机,而后者因为条件缺失处处受制,前者对社会的回报天生的就应该大于后者。但这只是个宏观的因果关系,在各方面关系尚未理顺时,应该允许富人保持选择的权利,而不宜轻率举起道德的大棒施加压力。
在国民经济分配中,有个很流行的说法,叫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三次分配讲爱心。怎样让富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讲爱心?显然,一味的道德说教无济于事。只有在社会舆论上、慈善体制上给富人的善举创造良好的环境,形成有利于捐赠的氛围,让“爱心”不再换得冷遇,慈善事业才能有发育成熟的土壤,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推进社会公益、公平的作用。
新疆的情形不过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缩影。与国外富人的慷慨解囊、热心慈善和公益事业相比,与中低收入者的踊跃捐款相比,这些私营业主对慈善和公益事业的淡漠反应确实令人生气。对此人们当然可以议论,也需要富人们道义、良心的自省。不过,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相当复杂,我们与其在这里骂富人们为富不仁,还不如转而思考到底是什么堵塞了富人们的为善之路,这样对我们的慈善事业的发展恐怕更有益处。
人们对富人捐款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富人做善事的热情。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只要结果是善举,就应当得到肯定和鼓励。但现实中富人的善举却一直饱受质疑。备受争议的“慈善排行榜”就是典型的例子。有关方面排出每年一度的“慈善富豪榜”的目的本来是为了激起全社会对富豪们社会公益心的尊重和理解,促使富人攀比做了多少公益事业,同时也纠正人们对富豪们的误解与非议,但结果不仅没有改变人们对富人的看法,相反,更多的人对富人行善的目的表示了怀疑,认为他们是为了出名、为了骗取更多的贷款和其他利益、是为了赎罪、是别有用心等等,甚至当李海仓这样优秀的企业家遇害以后,社会上对他的质疑也超过了悲痛。这种不正常的心态,当然无法让富人树立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的自豪感,再加上富人一旦露富,名目繁多的多头募捐也会纷至沓来,让人不堪忍受,使得富人们更愿意藏而不露,这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害无益。
国家的鼓励和优惠政策无疑是富人们投身慈善事业的一个直接的动力。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政府对慈善事业有很多政策支持,比如免税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还有对遗产实行高额税率等,对引导富人投身慈善事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我国目前没有开征遗产税,税收上过去执行的也一直是企业3%、个人30%的规定。如果按照3%捐赠免税的政策,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多少税收减免,还要对限额以外的捐赠支付税费,捐款越多,纳税越多。这实际上等于不鼓励企业捐赠。而在实际办理申请退税的过程当中,繁琐的手续也让人望而生畏。
善款的去向不公开、不透明,也使富人的捐助积极性大受影响。钱捐出去了,但捐得不安心,不放心,无法实现自已扶贫济弱的意愿,谁还愿意捐呢?可见,私营企业主对公益捐赠热情不高事出有因,不能动不动就乱扣没有社会责任的大帽子。富人与穷人共同占用社会资源,前者因为条件优越占尽先机,而后者因为条件缺失处处受制,前者对社会的回报天生的就应该大于后者。但这只是个宏观的因果关系,在各方面关系尚未理顺时,应该允许富人保持选择的权利,而不宜轻率举起道德的大棒施加压力。
在国民经济分配中,有个很流行的说法,叫一次分配讲效率;二次分配讲公平;三次分配讲爱心。怎样让富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讲爱心?显然,一味的道德说教无济于事。只有在社会舆论上、慈善体制上给富人的善举创造良好的环境,形成有利于捐赠的氛围,让“爱心”不再换得冷遇,慈善事业才能有发育成熟的土壤,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推进社会公益、公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