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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毛泽东同志在给陈毅同志的信中说:“诗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所以比、兴两法是不能不用的。”他还引用了宋代朱熹对“比、兴”的解释:“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通俗些说,“比”就是指比喻;“兴”就是指借物以起兴。这两种艺术手法,对诗歌来说,是不可缺少的。理由很明白:诗歌总是以写情为主,抒发胸臆、托物言志、对景述怀是诗歌常用的写作方法,真挚的感情和丰富的想象是创造诗歌形象的两个要素,作为艺术手法的“比”和“兴”,正是感情和想象的必然产物,因而它们在诗歌创作中占着相当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