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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原则,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实践在一系列制度安排的引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以及独特的人才市场形态与企业人口学特征等因素的制约,高职院校在合作企业选择、校企合作成效等方面都有差别。为应对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校企合作需转变学生中心观念,建立企业需求导向的办学理念,并采取在明确分工基础上的有机合作策略。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需求导向;有机合作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3)13-0022-05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1]。如何促进校企合作,使得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的重要议题。
对校企合作推动机制、达成因素及合作成效的科学调查,可作为高职院校达成有效合作的借鉴,也是制定校企合作政策的基本依据。本研究以“骨干高职院校评审汇报数据”与“全国高职院校采集数据”为基础,分析高职校企合作的推动机制、合作方式、合作成效以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政策引导校企合作发展
校企合作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途径与体现,是职业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我国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实践,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在政策推动下逐步得到发展的。
毛泽东早在1934年就把“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定位为中华苏维埃教育总方针的一部分。建国后,他仍然十分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认为这有利于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使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然而,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以及意识形态的影响,在实践中曾一度扭曲了教育与实践联系的本意。
20世纪70年代末期,经济建设成为中国发展的重心,邓小平发展经济的思想贯穿着依靠科技、依靠人才、依靠教育的基本前提。他从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出发,要求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与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1995年5月,江泽民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要形成“高等学校与企业相结合,研究开发与生产相结合的机制”。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强调,高等教育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和企业界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这一决定极大地推动了高等学校采取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合作。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上届中央政府施政的主要特色是以关注民生为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生的关注所引发的制度和观念上的转变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也从发展经济回归到人本的定位。从21世纪初开始,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开始追求以就业为导向的提高质量的改革探索。2006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当年度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大力推动各地和职业院校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并把实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作为示范院校创建的主要任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职业教育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2]。
从上述政策层面的设计可以看出,校企合作在高职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在技能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已被广泛认同,同时这些政策也为推动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但要真正发挥校企合作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应有功能和使命,还必须直面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面临的诸多问题并实施相应的制度创新安排。
二、我国高职校企合作推动机制与运作现状
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训练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之人才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政府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其组织机构、合作模式、合作成效等方面的发展已初见成效。
(一)组织机构与师资建设
校企合作专职机构的成立标志着对校企合作的重视提上了日程,同时也为促进校企合作的纵深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对骨干高职院校的数据分析表明,这些学校虽从上世纪80年代就陆续成立了校企合作的专职机构,但大规模设立时间集中在2002年之后,而这一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出台,对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当然,这段时间成立校企合作专职机构也是与我国高职院校的建立与发展历史不能割裂的。我国高职院校大部分是通过转制与合并组建的,而上世纪末以及本世纪初正是高职院校大规模成立的时期,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00~2004年间,平均不到3天就有一所高职院校诞生。对照高职院校的成长趋势,与其校企合作专职机构的成立趋势大致一致,可见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重视,见图1。就校企合作专职机构的运行来看,70%的机构其组织规模为3~5人,见图2。
图1 高职院校专职校企合作机构成立时间
图2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构专职人数
兼职教师是现代高职院校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方面补充了高职教育中专职教师的不足;同时作为校企合作的一部分,特别是兼职专业教师作为为职业院校学生传授岗位工作技能的实践者,其数量与作业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校企合作发展的深入程度。从骨干高职院校的统计数据来看,其兼职教师的校均数量为210人,其中兼职专业教师的校均数量达到194人,占专职专业教师人数的62%;从授课时数比例来看,兼职专业教师的授课时数与专职专业教师的授课时数比例大约为1∶3,即在样本院校中,有大约1/4的专业课是由兼职教师讲授的。无论是兼职专业教师的数量还是授课时数,在样本院校中的分布均存在显著差异,这表明高职院校之间在这些指标上有较大差别。 (二)校企合作实施形式
整理高职院校汇总数据中的校企合作形式发现,我国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闯出了不少新路,创造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合作,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类型。
一是“订单式”。即学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按照企业特定要求,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为企业量身定做培养人才,教学与实践过程由学院和企业共同完成、共同管理,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落实订单学生就业。订单培养根据订单签订的时间分为“学前订单”、“学中订单”及“学末订单”三种;还有的订单班为了加强企业文化的渗透,采用“冠名班”的形式。
二是工学交替。即工作与学习轮流进行。在具体的学校与具体专业,又可以根据自身的学校条件、专业特征以及合作企业的生产周期等发展出多种方法,如旅游、酒店管理等专业的“旺进淡出”;弹性学期、顶岗实习、分段式工学交替、2 1、5 1、分批轮岗实训、生产性实训等。
三是现场教学与仿真模拟。现场教学与仿真模拟教学都是为了使学生对工作场所有现场感,在学习场域与工作场域之间实现零距离,从而促进学生从学校到职场的顺利过渡,甚至没有过渡直接上岗胜任。根据专业与工作场所环境,有些专业可以做到现场教学,如医学护理等专业的床边教学、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工场、真实案例等;对于一些受到条件限制的专业,可以通过建立实训基地模仿真实工作场景,让学生在具有现场感的情境中学习职业岗位所需要的技能与素质,如仿真模拟、仿真训练、工作情境引入、课堂-工作间、3D演练、实景穿插、校内实训基地等;另外,项目导向与任务导向是根据工作场域与工作岗位的项目或任务来进行课程改革与教学方式转变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在高职教学改革中也广为推广,其目的是改造传统的课程与教学方式,营造适合工作的场域进行教学。
四是课证融合,课证岗直通定向。将企业标准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把学历教育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衔接起来。毕业生在完成专业学历教育、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如城市管理与监察、国际商务等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将全国信息化工程师、资料员(管网数据)、报关员、国际商务单证员等证书的考核内容与专业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开发课程,使学生在完成教学的同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有的学校将校内生产性实训与双证书相结合:每个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都设有3~5个第一岗位目标,校内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已具备培养这种能力的条件,每位学生在校内基地中按每一岗位进行1~8周的训练,全部毕业生均获双证书。
上述几种形式并非完全孤立,而是在具体实践中相互融合,多种方法并用。另外,近年来高职院校还探索出了诸如技术服务、创新创业教育、选拔集训比赛等工学结合的方式,也在逐渐推广。
(三)校企合作成效
若从合作企业数、合作企业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数与接受就业学生数、合作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及共同开发课程数等方面来衡量校企合作的规模与成效,可以看出,我国校企合作已经达到相当规模:校均200家合作企业,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达1274524人(同年样本高职院校在校生数为1398768人,即接受顶岗实习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91.1%);2009年合作企业接受就业学生127651人,占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数的10%,即仅有1/10的实习生实现了在合作企业就业。就获取资金支持方面的表现来看,2009年度,样本院校从合作企业得到的设备与技术服务经费共计145423.72万元,占当年学校学费收入的30%,占总收入的10%。
表1 校企合作规模与成效
从数据来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如火如荼,成效显著,但样本数据同样显示,各院校在表1列出的几方面表现均存在较大的离散性,差异显著(sig.<.05)。调查材料也反映出,不同院校的校企合作深入程度与成效存在很大差异,如珠三角、长三角等地一些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已经深入内核,成效显著,而一些中西部地区的高职院校却仍在苦苦寻觅可达成协议的合作企业。
三、存在问题与可行策略
如果按照人才培养的深度来划分,可以把企业对学校人才培养的参与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浅层次合作。在这个层面,学校只是在人才培养末端向企业开放,如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或者鼓励企业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鼓励获奖者毕业后优先去合作企业工作等[3],目前多数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还停留在此阶段。二是中层次合作。即学校建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专家、高级技师等作为指导委员会成员,根据企业需要,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要求,学校在此指导下开展人才培养实践[4]。三是深层次合作。即学校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参加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校发展,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专业、制订教学规划,共同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提高整体效益[5]。这是一个由浅入深,由外围向核心转移的过程,第三层次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最核心的层次,也是最优选择。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多样化的合作模式。实证调查资料显示,不同地区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层次差异较大,有些地区高职院校如东南地区的宁波、苏州等地的高职院校已经开展了深入核心的有效合作,但多数还处于第一、二阶段的外围合作层次。制约其校企合作不能深入的因素,除了传统的体制原因① 与区位发展限制之外,还包括观念转变的局限、人才市场发展不充分、中国人力资本规模与结构的独特形态以及选择参与校企合作的合作企业的人口学特征等变量。要实现深度的校企合作,必须转变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观念,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加强中间机构的调查资讯功能,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实现深入的有机合作。
(一)改变学生中心观念,转向企业需求导向
在一系列改革的推动下,我国教育观念逐渐从传统的“以教为本”向“以学为本”转变,学生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被逐渐凸显和加强,这与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改革一脉相承,“用者付费”的市场逻辑,在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付费者的地位受到尊崇,甚至偏倚。有些学校甚至打出了“学生的需要,我们的目标”、“满足学生一切需要”等标语,甚至根据学生意愿设置专业。然而,在一个职业指导没有发展或者发展不完善的社会中,学生的意愿往往并不能理性地随社会需求而律动,这便形成了学校依寻学生偏好而设置的专业和课程与社会经济、企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张力,并进一步延伸为校企合作由于缺乏结合点而不能深入,以及社会人才需求与学校人才培养之间的错位。因此,高等职业教育要转变以学生为本的办学观念,把目光转向企业需求,建立企业需求导向观念,调查分析企业人才需求的规格、层次与种类等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学校的教学活动,创造校企合作的结合点,从而推进其深入发展。 (二)明确校企分工,促进有机合作
就合作企业的人口学特征来看,目前高职院校的合作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与制造类行业企业。由于高等教育的扩张以及由此引发的过度教育与文凭贬值,大型企业人才需求一般均要求本科以上,少有专科层次的需求。而中小企业为求经营上的近期获利,对校企合作能够带来的人才储备与技术革新兴趣不高,但对与高校合作能够带来的声誉与广告效应却有较大认同,这使得校企合作中联谊性质高于实际作用。加之由于当前的校企合作没有对合作企业标准的设定,缺乏方向引导与资源整合,企业往往出于对廉价人力资本使用的考虑,以及合作的广告效应而选择与高职合作,导致校企合作流于形式,这与基于人才培养的深入有效的校企合作核心层次尚有距离。在这一背景下,就要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沟通对话,深入分析企业人才需求的各方面特征,明确在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各自的“应为”与“能为”,并达成明确的责任分工与“利益分成”,以实现深入、有机的合作。
(三)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发挥科研机构的咨询功能
在校企合作向深层次推进的过程中,为政府的宏观调控与中间机构的信息“传递”作用至关重要。政府要以法令的形式明确学校与企业分别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担负的责任,并制定颁布和监督落实校企合作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分工和利益补偿政策。明确的责任分工使学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责任分明,各施其责,有章可循。合理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能够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从而采取实质的合作方式。
然而,无论是学校和企业基于人才培养合作中的分工,还是合理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都没有现成的模板,需要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设计,因而有必要建立相关方面的调查咨询机构,调查收集企业人才需求的种类、规格、层次及能力特征,组织专家研究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律,并对基于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之间如何分工,双方在此过程中承担不同责任的优势与局限,双方的期许与利益所在等具体信息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向企业和学校宣传、推广校企合作的政策和经验,促进企业和学校开展深入有效的合作。
参考文献
[1][2]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Z].2010-07-29.
[3]陈解放.合作教育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学习与工作相结合教育模式[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40.
[4]罗海鸥,白燕.企业环境与大学课堂一体化办学模式——南洋理工学院的“教学工厂”及其启示[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2):97-100.
[5]单强.企业型大学与高职院校的“四化”策略[N].光明日报,2007-12-24.
[6]Kerr C.Troubled Times for American Higher Education:the 1990s and Beyond[M].NY:SUNY Press,1994.
[7][美]埃里克·古尔德.公司文化中的大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WANG Xiu-li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Finance of China, Beij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Abstract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the basic principl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and the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has achieved marked effects in China under the guidance of a series of systematic arrangement. However, there are some differences in the selection and effects in the cooperated enterprises for some reasons such as uneven regional development, under-developed labor market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 response to the needs raised by industrial upgrading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should transform the student-centered educational philosophy, build enterprises’ demand-led school-running view, and adopt effective cooperation strategy based on clear work division.
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demand-oriented; organic cooperation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需求导向;有机合作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3)13-0022-05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1]。如何促进校企合作,使得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的重要议题。
对校企合作推动机制、达成因素及合作成效的科学调查,可作为高职院校达成有效合作的借鉴,也是制定校企合作政策的基本依据。本研究以“骨干高职院校评审汇报数据”与“全国高职院校采集数据”为基础,分析高职校企合作的推动机制、合作方式、合作成效以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政策引导校企合作发展
校企合作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联系的途径与体现,是职业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我国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实践,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在政策推动下逐步得到发展的。
毛泽东早在1934年就把“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定位为中华苏维埃教育总方针的一部分。建国后,他仍然十分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认为这有利于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使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然而,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以及意识形态的影响,在实践中曾一度扭曲了教育与实践联系的本意。
20世纪70年代末期,经济建设成为中国发展的重心,邓小平发展经济的思想贯穿着依靠科技、依靠人才、依靠教育的基本前提。他从发展生产力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出发,要求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与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1995年5月,江泽民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要形成“高等学校与企业相结合,研究开发与生产相结合的机制”。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强调,高等教育要加强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和企业界以及科研院所的合作。这一决定极大地推动了高等学校采取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合作。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上届中央政府施政的主要特色是以关注民生为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生的关注所引发的制度和观念上的转变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也从发展经济回归到人本的定位。从21世纪初开始,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开始追求以就业为导向的提高质量的改革探索。2006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当年度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大力推动各地和职业院校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并把实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作为示范院校创建的主要任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职业教育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2]。
从上述政策层面的设计可以看出,校企合作在高职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在技能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已被广泛认同,同时这些政策也为推动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但要真正发挥校企合作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应有功能和使命,还必须直面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面临的诸多问题并实施相应的制度创新安排。
二、我国高职校企合作推动机制与运作现状
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训练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之人才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政府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其组织机构、合作模式、合作成效等方面的发展已初见成效。
(一)组织机构与师资建设
校企合作专职机构的成立标志着对校企合作的重视提上了日程,同时也为促进校企合作的纵深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对骨干高职院校的数据分析表明,这些学校虽从上世纪80年代就陆续成立了校企合作的专职机构,但大规模设立时间集中在2002年之后,而这一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出台,对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当然,这段时间成立校企合作专职机构也是与我国高职院校的建立与发展历史不能割裂的。我国高职院校大部分是通过转制与合并组建的,而上世纪末以及本世纪初正是高职院校大规模成立的时期,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00~2004年间,平均不到3天就有一所高职院校诞生。对照高职院校的成长趋势,与其校企合作专职机构的成立趋势大致一致,可见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重视,见图1。就校企合作专职机构的运行来看,70%的机构其组织规模为3~5人,见图2。
图1 高职院校专职校企合作机构成立时间
图2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构专职人数
兼职教师是现代高职院校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方面补充了高职教育中专职教师的不足;同时作为校企合作的一部分,特别是兼职专业教师作为为职业院校学生传授岗位工作技能的实践者,其数量与作业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校企合作发展的深入程度。从骨干高职院校的统计数据来看,其兼职教师的校均数量为210人,其中兼职专业教师的校均数量达到194人,占专职专业教师人数的62%;从授课时数比例来看,兼职专业教师的授课时数与专职专业教师的授课时数比例大约为1∶3,即在样本院校中,有大约1/4的专业课是由兼职教师讲授的。无论是兼职专业教师的数量还是授课时数,在样本院校中的分布均存在显著差异,这表明高职院校之间在这些指标上有较大差别。 (二)校企合作实施形式
整理高职院校汇总数据中的校企合作形式发现,我国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闯出了不少新路,创造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合作,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类型。
一是“订单式”。即学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按照企业特定要求,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为企业量身定做培养人才,教学与实践过程由学院和企业共同完成、共同管理,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落实订单学生就业。订单培养根据订单签订的时间分为“学前订单”、“学中订单”及“学末订单”三种;还有的订单班为了加强企业文化的渗透,采用“冠名班”的形式。
二是工学交替。即工作与学习轮流进行。在具体的学校与具体专业,又可以根据自身的学校条件、专业特征以及合作企业的生产周期等发展出多种方法,如旅游、酒店管理等专业的“旺进淡出”;弹性学期、顶岗实习、分段式工学交替、2 1、5 1、分批轮岗实训、生产性实训等。
三是现场教学与仿真模拟。现场教学与仿真模拟教学都是为了使学生对工作场所有现场感,在学习场域与工作场域之间实现零距离,从而促进学生从学校到职场的顺利过渡,甚至没有过渡直接上岗胜任。根据专业与工作场所环境,有些专业可以做到现场教学,如医学护理等专业的床边教学、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工场、真实案例等;对于一些受到条件限制的专业,可以通过建立实训基地模仿真实工作场景,让学生在具有现场感的情境中学习职业岗位所需要的技能与素质,如仿真模拟、仿真训练、工作情境引入、课堂-工作间、3D演练、实景穿插、校内实训基地等;另外,项目导向与任务导向是根据工作场域与工作岗位的项目或任务来进行课程改革与教学方式转变的一种方式,近年来在高职教学改革中也广为推广,其目的是改造传统的课程与教学方式,营造适合工作的场域进行教学。
四是课证融合,课证岗直通定向。将企业标准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把学历教育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衔接起来。毕业生在完成专业学历教育、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如城市管理与监察、国际商务等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将全国信息化工程师、资料员(管网数据)、报关员、国际商务单证员等证书的考核内容与专业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开发课程,使学生在完成教学的同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有的学校将校内生产性实训与双证书相结合:每个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都设有3~5个第一岗位目标,校内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已具备培养这种能力的条件,每位学生在校内基地中按每一岗位进行1~8周的训练,全部毕业生均获双证书。
上述几种形式并非完全孤立,而是在具体实践中相互融合,多种方法并用。另外,近年来高职院校还探索出了诸如技术服务、创新创业教育、选拔集训比赛等工学结合的方式,也在逐渐推广。
(三)校企合作成效
若从合作企业数、合作企业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数与接受就业学生数、合作企业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及共同开发课程数等方面来衡量校企合作的规模与成效,可以看出,我国校企合作已经达到相当规模:校均200家合作企业,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达1274524人(同年样本高职院校在校生数为1398768人,即接受顶岗实习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91.1%);2009年合作企业接受就业学生127651人,占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数的10%,即仅有1/10的实习生实现了在合作企业就业。就获取资金支持方面的表现来看,2009年度,样本院校从合作企业得到的设备与技术服务经费共计145423.72万元,占当年学校学费收入的30%,占总收入的10%。
表1 校企合作规模与成效
从数据来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如火如荼,成效显著,但样本数据同样显示,各院校在表1列出的几方面表现均存在较大的离散性,差异显著(sig.<.05)。调查材料也反映出,不同院校的校企合作深入程度与成效存在很大差异,如珠三角、长三角等地一些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已经深入内核,成效显著,而一些中西部地区的高职院校却仍在苦苦寻觅可达成协议的合作企业。
三、存在问题与可行策略
如果按照人才培养的深度来划分,可以把企业对学校人才培养的参与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浅层次合作。在这个层面,学校只是在人才培养末端向企业开放,如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或者鼓励企业在学校设立奖助学金,鼓励获奖者毕业后优先去合作企业工作等[3],目前多数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还停留在此阶段。二是中层次合作。即学校建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习指导委员会,聘请行业(企业)专家、高级技师等作为指导委员会成员,根据企业需要,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确定专业能力结构和非专业能力素质要求,学校在此指导下开展人才培养实践[4]。三是深层次合作。即学校争取国内外的企业家参加董事会,形成多元投资主体,争取社会各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以董事单位的身份支持学校发展,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专业、制订教学规划,共同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提高整体效益[5]。这是一个由浅入深,由外围向核心转移的过程,第三层次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最核心的层次,也是最优选择。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多样化的合作模式。实证调查资料显示,不同地区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层次差异较大,有些地区高职院校如东南地区的宁波、苏州等地的高职院校已经开展了深入核心的有效合作,但多数还处于第一、二阶段的外围合作层次。制约其校企合作不能深入的因素,除了传统的体制原因① 与区位发展限制之外,还包括观念转变的局限、人才市场发展不充分、中国人力资本规模与结构的独特形态以及选择参与校企合作的合作企业的人口学特征等变量。要实现深度的校企合作,必须转变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观念,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加强中间机构的调查资讯功能,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实现深入的有机合作。
(一)改变学生中心观念,转向企业需求导向
在一系列改革的推动下,我国教育观念逐渐从传统的“以教为本”向“以学为本”转变,学生在学校中的主体地位被逐渐凸显和加强,这与高等教育的市场化改革一脉相承,“用者付费”的市场逻辑,在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同时,也使得付费者的地位受到尊崇,甚至偏倚。有些学校甚至打出了“学生的需要,我们的目标”、“满足学生一切需要”等标语,甚至根据学生意愿设置专业。然而,在一个职业指导没有发展或者发展不完善的社会中,学生的意愿往往并不能理性地随社会需求而律动,这便形成了学校依寻学生偏好而设置的专业和课程与社会经济、企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张力,并进一步延伸为校企合作由于缺乏结合点而不能深入,以及社会人才需求与学校人才培养之间的错位。因此,高等职业教育要转变以学生为本的办学观念,把目光转向企业需求,建立企业需求导向观念,调查分析企业人才需求的规格、层次与种类等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学校的教学活动,创造校企合作的结合点,从而推进其深入发展。 (二)明确校企分工,促进有机合作
就合作企业的人口学特征来看,目前高职院校的合作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与制造类行业企业。由于高等教育的扩张以及由此引发的过度教育与文凭贬值,大型企业人才需求一般均要求本科以上,少有专科层次的需求。而中小企业为求经营上的近期获利,对校企合作能够带来的人才储备与技术革新兴趣不高,但对与高校合作能够带来的声誉与广告效应却有较大认同,这使得校企合作中联谊性质高于实际作用。加之由于当前的校企合作没有对合作企业标准的设定,缺乏方向引导与资源整合,企业往往出于对廉价人力资本使用的考虑,以及合作的广告效应而选择与高职合作,导致校企合作流于形式,这与基于人才培养的深入有效的校企合作核心层次尚有距离。在这一背景下,就要加强学校与企业的沟通对话,深入分析企业人才需求的各方面特征,明确在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各自的“应为”与“能为”,并达成明确的责任分工与“利益分成”,以实现深入、有机的合作。
(三)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发挥科研机构的咨询功能
在校企合作向深层次推进的过程中,为政府的宏观调控与中间机构的信息“传递”作用至关重要。政府要以法令的形式明确学校与企业分别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担负的责任,并制定颁布和监督落实校企合作过程中双方的责任分工和利益补偿政策。明确的责任分工使学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责任分明,各施其责,有章可循。合理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能够调动双方的积极性从而采取实质的合作方式。
然而,无论是学校和企业基于人才培养合作中的分工,还是合理有效的利益补偿机制都没有现成的模板,需要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设计,因而有必要建立相关方面的调查咨询机构,调查收集企业人才需求的种类、规格、层次及能力特征,组织专家研究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律,并对基于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之间如何分工,双方在此过程中承担不同责任的优势与局限,双方的期许与利益所在等具体信息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为政府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向企业和学校宣传、推广校企合作的政策和经验,促进企业和学校开展深入有效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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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WANG Xiu-li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Finance of China, Beij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Abstract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the basic principl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and the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has achieved marked effects in China under the guidance of a series of systematic arrangement. However, there are some differences in the selection and effects in the cooperated enterprises for some reasons such as uneven regional development, under-developed labor market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 response to the needs raised by industrial upgrading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should transform the student-centered educational philosophy, build enterprises’ demand-led school-running view, and adopt effective cooperation strategy based on clear work division.
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demand-oriented; organ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