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宿迁市安委会下发《关于印发宿迁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及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失信行为严重、事实清楚、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且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诚实守信,认真抓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