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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我国律师队伍有了很大的发展,那么,到底律师队迅达展到多少人数:基本成熟的1点,现在经“说我国需要Q外国平均多少人拥有一名律师,以此类推,我国需要多少律师。实际上,这种说法似是而非。单纯以人口数量相比以决定律师需要量毫无疑问是片面的。那么,我国到底需要多少律师呢?一个国家的律师需要是客观存在的,它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因而其数目J是根据各种制约因素综合出来的,而不应当是主观臆断的结果。律师队伍的数量应当与社会的实际需求量大体相当,应做童社会的发展而扩大,律人民群众随时获过多则容蜃不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