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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区的农村合作医疗开始于1969年,到1991年已实现村村都有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占农村总人口的98.9%。1997年,嘉定的合作医疗从传统的村办镇管、镇办镇管提升到区级管理,实行区级大病统筹。随着上海市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嘉定的新农合制度在国家制定的原则框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