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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金融扶贫是我国反贫困战略的主导力量,在新的扶贫模式下,金融资本正逐步取代政府财政资金的主导性地位,成为支撑农村贫困地区扶贫金融事业的新核心。武威市探索推进普惠金融扶贫开发模式,增强金融扶贫开发"造血"功能。但在实践中却面临诸多问题,本文试图从金融制度、金融业务及金融风险控制等角度探讨当前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的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及风险控制管理创新等策略,优化农村贫困地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使金融服务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
关键词:金融方式创新 精准化 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作为我国反贫困战略的有机构件,在舒缓农村连片贫困地区的经济贫困领域功效显著。武威作为甘肃农业发展大市,要在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精准脱贫,任务十分艰巨。2010年以来,武威市先后争取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双联贷款、"双业"贷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等财政惠农贷款,努力把普惠政策转化为"特殊政策",充分发挥放大效应、撬动效应,有力支撑了扶贫开发和经济转型升级。笔者试图从金融制度、金融业务及金融风险控制等角度探讨当前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的合理化策略,最终起到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将金融服务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
一、武威依托金融扶贫实现精准脱贫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武威实施普惠金融扶贫开发供给不足
主要体现在:一是金融机构单一。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由于没有扶贫的任务和动力,尽在个别地区进行试点,浅尝辄止,作为主力的信用合作社也存在信贷资金向大客户集中的现象,抓大放小的趋势比较明显。二是普惠金融创新动力不足。受现有商业银行管理体制的影响,基层各金融机构业务自主权非常小。
(二)武威实施普惠金融扶贫需求不明确
一是农民的金融意识比较薄弱。农民由于较低的文化程度,没有意识到金融权是一种人权,是每个人都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并非只是富人的专利,所以,现实中弱势群体往往被排斥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之外。二是缺乏信贷资金承载主体。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恶化,传统种养规模小,效益差,无法形成规模化种养的比较优势,农业现代化发展缓慢,部分贫困地区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很少,不能起到脱贫致富的示范带头作用。受这些因素影响,贫困户大部分没有扩大生产的意愿与能力,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由于缺乏承贷主体而无法发挥扶贫作用。
(三)武威实施普惠金融的生态环境欠佳
一是信用体系仍未健全。贫困地区范围内,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等为代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农民、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的诚信和契约意识仍然比较淡薄,逃废、躲避银行债务时有发生,使得金融债权维护难度很大,必然会影晌金融机构加入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二是农村抵押担保体系不健全。贫困地区"贷款难"关键在于"担保难"。贷款可抵押担保物范围偏窄,土地承包经权、农房、宅基地等不动产法律不允许直接作为抵押物,土地上的种养物及农产品等动产,法律上虽未禁止,但是担保创新明显滞后,再加之财政出资建立的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少,担保额度小,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发育不成熟。三是金融扶贫风险大。金融风险是扶贫过程中遇到普遍现象。金融扶贫中项目选对皆大欢喜,一旦风险出现,大部分贷款没有保障,例如,在"征信+信贷"模式中,经常采用联保方式,当风险出现时,由于产业的同质性,容易形成群体失信,而少量的担保基金根本不能弥补宦贷损失。
二、武威推进普惠金融扶贫开发模式实现精准扶贫的策略探析
(一)完善普惠金融扶贫开发模式的制度建设
1、各级政府应当完善支农信贷担保政策
制约金融机构开发农村扶贫金融业务的主要障碍是扶贫金融业务的高风险低收益特性。地方政府可以为商业金融机构的扶贫金融业务提供政府信用担保,以降低商业银行开发扶贫金融业务的风险水平。地方政府亦可通过实施扶贫贷款的财政担保措施,来有效满足难以通过商业银行信用审核的贫困农户的贷款需求。
2、有效增加资金供给
一是增加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增加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网络银行、移动手机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补充扶贫基金的供给缺口。二是开发新型金融产品。三是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重点需要建立县、乡级的土地产权交易所和扩大交易品种。
(二)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刺激普惠金融的需求
完善扶贫项目的金融制度项目脱贫是扶贫开发的一种有效方式,在产业发展和项目开发过程中,无可厚非的需要借助金融资本工具。尽管我国目前平均每年引导大约500亿的贷款投入到扶贫开发项目,和整个扶贫事业而言,只是杯水车薪,扶贫项目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许多扶贫项目都因金融短缺而被推迟和搁置。所以,需要推进以项目(产业)为导向的金融扶贫制度安排。以开发性金融引领商业性金融流入贫困地区,同时建立政策性金融瞄准民生项目扶贫的机制,来扭转贫困地区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状态。
三、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扶贫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水平
商业金融机构开展农村贫困地区扶贫金融业务的核心内容是强化扶贫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水平。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商业金融机构应当激励农村基层行政组织积极建立农户融资联保机构,并通过为农户融资联保机构而非单个农户提供扶贫贷款资金的方式,来有效消除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第二,商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农村扶贫金融产品风险控制委员会,吸收三农专家、金融专家及地方政府官员入会,为扶贫金融产品研发部门及业务部门提供专业化的金融创新风险指导性意见。第三,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强化针对农村扶贫金融风险控制的机构问信息交流与合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以"一行三会"联席会议为核心,完善农村扶贫金融创新风险联合监控系统,从而有效控制农村扶贫金融创新引致的系统性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昊,金融减贫机理综述及实证研究[J].甘肃金融,2015.01.
[2] 李文瑞,构建普惠金融扶贫体系的路径探析[J].甘肃金融,2015.02.
[3]金运,韩喜平,扶贫开发的金融制度安排[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4.12.
[4] 李善民,普惠制金融视角下金融扶贫模式构建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金融财税研究,2014.11.
[5]周孟亮,彭雅婷,我国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体系构建研究[J].代经济管理,2015.04.
[6]黄彦菁,我国农村金融扶贫体系构建【J1北方经贸,2013, (2I: 35-36
[7]冯莉,尹洪举遏制收入分配马太效应的金融扶贫思考[JJ特区经济,2012,
关键词:金融方式创新 精准化 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作为我国反贫困战略的有机构件,在舒缓农村连片贫困地区的经济贫困领域功效显著。武威作为甘肃农业发展大市,要在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精准脱贫,任务十分艰巨。2010年以来,武威市先后争取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双联贷款、"双业"贷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等财政惠农贷款,努力把普惠政策转化为"特殊政策",充分发挥放大效应、撬动效应,有力支撑了扶贫开发和经济转型升级。笔者试图从金融制度、金融业务及金融风险控制等角度探讨当前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的合理化策略,最终起到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将金融服务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
一、武威依托金融扶贫实现精准脱贫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武威实施普惠金融扶贫开发供给不足
主要体现在:一是金融机构单一。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由于没有扶贫的任务和动力,尽在个别地区进行试点,浅尝辄止,作为主力的信用合作社也存在信贷资金向大客户集中的现象,抓大放小的趋势比较明显。二是普惠金融创新动力不足。受现有商业银行管理体制的影响,基层各金融机构业务自主权非常小。
(二)武威实施普惠金融扶贫需求不明确
一是农民的金融意识比较薄弱。农民由于较低的文化程度,没有意识到金融权是一种人权,是每个人都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并非只是富人的专利,所以,现实中弱势群体往往被排斥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之外。二是缺乏信贷资金承载主体。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恶化,传统种养规模小,效益差,无法形成规模化种养的比较优势,农业现代化发展缓慢,部分贫困地区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很少,不能起到脱贫致富的示范带头作用。受这些因素影响,贫困户大部分没有扩大生产的意愿与能力,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由于缺乏承贷主体而无法发挥扶贫作用。
(三)武威实施普惠金融的生态环境欠佳
一是信用体系仍未健全。贫困地区范围内,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等为代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才刚刚起步,农民、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的诚信和契约意识仍然比较淡薄,逃废、躲避银行债务时有发生,使得金融债权维护难度很大,必然会影晌金融机构加入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二是农村抵押担保体系不健全。贫困地区"贷款难"关键在于"担保难"。贷款可抵押担保物范围偏窄,土地承包经权、农房、宅基地等不动产法律不允许直接作为抵押物,土地上的种养物及农产品等动产,法律上虽未禁止,但是担保创新明显滞后,再加之财政出资建立的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少,担保额度小,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发育不成熟。三是金融扶贫风险大。金融风险是扶贫过程中遇到普遍现象。金融扶贫中项目选对皆大欢喜,一旦风险出现,大部分贷款没有保障,例如,在"征信+信贷"模式中,经常采用联保方式,当风险出现时,由于产业的同质性,容易形成群体失信,而少量的担保基金根本不能弥补宦贷损失。
二、武威推进普惠金融扶贫开发模式实现精准扶贫的策略探析
(一)完善普惠金融扶贫开发模式的制度建设
1、各级政府应当完善支农信贷担保政策
制约金融机构开发农村扶贫金融业务的主要障碍是扶贫金融业务的高风险低收益特性。地方政府可以为商业金融机构的扶贫金融业务提供政府信用担保,以降低商业银行开发扶贫金融业务的风险水平。地方政府亦可通过实施扶贫贷款的财政担保措施,来有效满足难以通过商业银行信用审核的贫困农户的贷款需求。
2、有效增加资金供给
一是增加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增加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网络银行、移动手机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补充扶贫基金的供给缺口。二是开发新型金融产品。三是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重点需要建立县、乡级的土地产权交易所和扩大交易品种。
(二)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刺激普惠金融的需求
完善扶贫项目的金融制度项目脱贫是扶贫开发的一种有效方式,在产业发展和项目开发过程中,无可厚非的需要借助金融资本工具。尽管我国目前平均每年引导大约500亿的贷款投入到扶贫开发项目,和整个扶贫事业而言,只是杯水车薪,扶贫项目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许多扶贫项目都因金融短缺而被推迟和搁置。所以,需要推进以项目(产业)为导向的金融扶贫制度安排。以开发性金融引领商业性金融流入贫困地区,同时建立政策性金融瞄准民生项目扶贫的机制,来扭转贫困地区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状态。
三、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扶贫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水平
商业金融机构开展农村贫困地区扶贫金融业务的核心内容是强化扶贫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水平。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商业金融机构应当激励农村基层行政组织积极建立农户融资联保机构,并通过为农户融资联保机构而非单个农户提供扶贫贷款资金的方式,来有效消除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第二,商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农村扶贫金融产品风险控制委员会,吸收三农专家、金融专家及地方政府官员入会,为扶贫金融产品研发部门及业务部门提供专业化的金融创新风险指导性意见。第三,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强化针对农村扶贫金融风险控制的机构问信息交流与合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以"一行三会"联席会议为核心,完善农村扶贫金融创新风险联合监控系统,从而有效控制农村扶贫金融创新引致的系统性风险。
【参考文献】
[1] 王昊,金融减贫机理综述及实证研究[J].甘肃金融,2015.01.
[2] 李文瑞,构建普惠金融扶贫体系的路径探析[J].甘肃金融,2015.02.
[3]金运,韩喜平,扶贫开发的金融制度安排[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4.12.
[4] 李善民,普惠制金融视角下金融扶贫模式构建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金融财税研究,2014.11.
[5]周孟亮,彭雅婷,我国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扶贫体系构建研究[J].代经济管理,2015.04.
[6]黄彦菁,我国农村金融扶贫体系构建【J1北方经贸,2013, (2I: 35-36
[7]冯莉,尹洪举遏制收入分配马太效应的金融扶贫思考[JJ特区经济,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