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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27余万元、美元13.2万元、欧元3万元和价值33万元的钻石、价值27.66万元的黄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铁窗内,李喜经常想到体弱的妻子、患病的儿子,感到凄凉和悲哀。他在忏悔书中感叹:“假如当初我没有走向歧途……全家就能团圆幸福地在一起……”
在“灯红酒绿”中锐变
2014年12月31日,52岁的云南省昆明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正厅级)以涉嫌受贿,被云南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立案侦查。由此,李喜的人生由“喜”转悲……
在悔过书中,李喜直言:“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好政策,没有各级组织的哺育和培养,我今天仍然还是滇池渔村的农民。我一个祖上世代靠打鱼种田谋生的农家少年,因大学、中专招考走出渔村,踏上人生坦途。让我能从一个农科员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厅级领导干部。追思这30年,组织上给予我的太多了,我终身感激不尽。可如今,我却掉进违纪违法的深渊,自毁前程。我追悔莫及,万分痛心!”
应该说,在参加工作后的一段时间里,李喜也是一名兢兢业业、恪守本分的干部。“按照我正常的工资和奖金,已经足够一家三口的开销,全家团圆幸福的日子本值得珍惜。”他自叹,随着职务的升迁,心态也在悄悄改变,由此放松了学习,不注重党性修养和锤炼,任由思想意识发生蜕变。李喜平时接触到的不少老板过着奢靡的生活。“坐豪车、穿名牌、上酒楼,大把花钱,花天酒地……”是这些老板们留给李喜的印象,对其产生了很大冲击,让他萌发了“要过上好日子”的念头。然而,李喜深知自己还年轻,如果轻易去触碰仕途的“高压线”,那弄不好将会断送前程;但仅靠自己那一点工资,要想“过上好日子”这是不可能的。李喜在两难中徘徊。
1997年8月的一天,那时的李喜还是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的镇长,当地的一个建筑老板张某为道路硬化工程来到了他的办公室。张某说来看看“李镇长”,他顺便把一只黑色塑料袋放在了李喜的办公桌上,“这两条‘中华’烟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收下。如有可能那条路的硬化工程能让镇长关照一下。”李喜还没回话,张某推说有事先走一步。李喜认识张某,听说是送的两条香烟,也没往心里去。他自顾埋头看文件,大约一个小时后,李喜想把张某拿来的两条烟放到抽屉里。打开塑料袋他瞧见里面竟还有两刀崭新的百元人民币,李喜愣了一下,连忙将办公室的门反锁,看着崭新的钞票,他既喜又惊,過了一会儿他才小心翼翼地把钱锁进了抽屉里。这2万元是李喜收受的第一笔贿款。事后,一切风平浪静,那个道路硬化工程也自然落入了张某之手。
李喜在悔过书中写道,在担任安宁市党政一把手后,主政一方,自己感到“‘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正当他“飘飘然、忘乎所以”时,围在他身边的人也多了起来。李喜爱讲江湖话,爱混老板圈,经常让手下组织操办杀牛饭、全羊席,“整天迎来送往、忙于应酬,晕晕乎乎”。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之际,向李喜涌来的不仅仅是明面上的各种吹捧、笑脸,还有暗藏着的诱惑和算计。但李喜开始在灯红酒绿之中构筑起属于自己的“财富之塔”,同时也埋下了一颗葬送自己前程和家庭幸福的“定时炸弹”。因他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扭曲,贪腐的大门由此悄然打开。
按李喜自己的话说,曾经的奋斗跟机遇让我前半生人生轨迹划成一个“喜”字;那么失范的所作所为,又把我的下半生命运改写成一个大大的“悲”字。
明目张胆大肆受贿千万余元
据李喜交代,自己刚来到安宁工作的时候,面对他人奉上的不义之财,他还是比较谨慎的,进行选择性受贿。随着收受不义之财次数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他的心态也从忐忑不安渐渐变成心安理得。那是2004年的春节,李喜已出任安宁市市长。昆明一房地产公司老总徐某,拿着两只旅行袋满头大汗地來到他家拜年。“李市长,新年好啊……”“喔唷,是徐总啊,新年好!”二人相互问候一番客套后,见徐某一副气喘吁吁的样子,李喜假惺惺地问:“徐总你拿的什么东西啊,怎么这么沉?”“没什么, 一点年货,给李市长全家拜个年。”
李喜没去看那旅行袋里的东西,徐某也没挑明送的是啥。待徐某离开后,李喜连忙打开两个旅行袋,果然,里面全是一捆捆的百元大钞。
“因我在一些工程项目中给徐老板提供过帮助,他是为了感谢我。”李喜数了数旅行袋里的现金,足足有80万元!
“一次性送给我80万,当时,我还真的犹豫了一下,是收还是不收?但最终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就鬼使神差地收下了。”李喜回忆说,至此,他的廉政防线彻底崩溃。
收下这笔钱后,李喜知道自己闯了“祸”,着实紧张了一段时间,但过了几个月,又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徐老板肯定不会说的,心里就变得坦然起来。此后,他收钱就成了惯性,甚至还担心离开领导岗位的那一天再无“捞钱”机会了。于是有人送1万、2万元,李喜觉得这是小儿科,很自然地收下;有人送10万、20万元,他也只是假意客气一下之后也就如数“笑纳”,有时也会指使亲属出面。
李喜从不敢贪走向大肆贪腐,直至发展为明目张胆地索要。他还曾安排下属陪同到山东探望病人,开支6万多元,事后以接待费的名义由其下属在分管的部门财务予以报销。
这时的李喜视廉洁从政的相关纪律和规定如一纸空文,敛财变得疯狂。2006年七八月间,李喜利用职权帮助私企老板唐某获得工程项目开发权,并协调减免了5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当时其他领导就提出这样做违反规定,认为不妥。身为书记的李喜独断专行,哪里还听得进不同意见。在他的指示下,市建设局、财政局只得照办,从而导致国家损失,唐某获利颇丰。为感谢“李书记”的关照,唐某大手笔一次性送给李喜500万元“感谢费”!面对巨额贿款,李喜认为唐老板够义气,出手大方,竟“理直气壮”地收下了这500万。2011年,李喜以同样方式收受某房地产老板一次性送上的300万元。 从2003年到安宁任职至2014年案发,十多年间,李喜先后直接或间接收受21名私企老板所送钱物价值1800余万元。当他接受组织调查,逐一回忆梳理所收受的那一笔笔财物时,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竟如此贪婪,竟对纪法如此麻木,以至于都不敢面对。
有些钱不是自己亲自收的,就不容易被发现,李喜也用上了这种掩耳盗铃的“敛财术”。他不仅利用手中权力为家人牟利,甚至纵容亲属参与受贿敛财,他则躲在幕后进行操控。通过安排亲属入股、代收贿赂等方式,让亲属在请托人的公司工作,领取工资;同时为亲属招揽工程,让他们在工程项目中谋取非法利益,自己则成了“权钱交易所所长”,间接收受贿赂700万余元。此外,李喜还安排自己的驾驶员何某代收并保管贿赂40万余元。
紧傍仇和这棵“大树”
李喜为昆明本地人,在2006年之前,其仕途上政绩一般,没有什么抢眼的工作亮点,他一直在官渡区办事处、乡镇任职。在被提拔为官渡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后不久,即出任了隶属昆明的县级市安宁市的主要领导,这是李喜从政的转折点。
在李喜担任安宁市市长、市委书记后,正值整个昆明处在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已判刑)主导的“大昆明”大开发的时期。安宁市也紧跟这一风向,大拆大建。主政安宁期间,李喜强势主导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改造面积约1.6平方公里,涉及拆迁总户数近3000户,覆盖安宁整个老城区。
据办案人士透露,落马官员仇和与李喜颇有牵连。李喜是仇和非常欣赏的本土官员,不仅仅是他的旧城改造“成绩单”让仇和刮目相看,更是因为李喜讨好仇和,千方百计给他送上“投名状”。
2007年12月,仇和从江苏调任昆明任市委书记,声望如日中天。为讨好仇和,时任安宁市委书记的李喜伙同发改局局长马文喻,为仇和一亲戚帮忙,以旧城改造为名,把江苏的树苗运到安宁栽种。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纪委人员说,云南是植物王国,无论银杏树或是水竹、凤尾竹云南都应有尽有。可是安宁搞城市建设,偏偏不在云南当地购树,而跑到很远的江苏去购树苗来栽,如果在云南购这些树苗,成本就只是几十元,顶多上百元。可是,李喜、马文喻他们与仇和亲戚勾结后,从江苏运到安宁栽种的树苗,每棵的平均价格高达1700多元,从安宁市区到温泉的景观大道,一共栽种4800多棵银杏树和风景苗竹。
仅以此项,仇和的亲戚就非法牟利650多万元。其中,李喜和马文喻也得了不少好处。
时至今日,安宁至温泉的景观大道旁栽种的银杏树和竹子,当地市民仍叫它“仇和树”。
李喜还善于迎合仇和的执政理念。2008年7月,仇和将李喜提拔为昆明市副市长。按照李喜要求,各区县细化领导责任和部门职责,创新城乡绿化措施和思路,各县区的城乡绿化工作要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排名,通过抓评比促进考核目标的落实,深得仇和信任。不久,仇和还让李喜兼任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喜直接、间接插手掌握了昆明多个土方填埋场,所获“收益”惊人。
2014年8月,在仇和的关照下,李喜升任昆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财政、税收、人事、农业、林业、水利、城乡一体化、扶贫、农业园区、防汛抗旱、护林防火及招商引资工作。但仅四个月后,他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李喜所依傍的那棵“大树”也很快倒下,仇和于2015年4月被查,两个月后被“双开”。公诉机关指控仇和受贿2433万余元。
燒香求签寻“大师”指点
对于收受的不义之财,李喜一直以来也忧心忡忡、心神不宁,从而迷信“大师指点”,遇事“问计于神”。
据李喜交代,他也曾想把不义之财退回去,却又侥幸地认为送财物者不会讲,时间长了就没事。但当有人真的“出事”后,他就慌了神儿。
“2014年年初,安宁市某些政府官员被查处,我十分害怕,担心牵涉到我什么问题。为保险起见,我找到送过钱给我的多个老板,将钱退还给他们,试图逃避法律对我的制裁,并叮嘱他们统一对纪委、检察机关的说辞。”李喜在忏悔书中提到,得知当初送自己80万元贿款的地产商老板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后,他焦急万分寝食难安,但随后又开始自我安慰:“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侥幸心理又一次占据了上风。”李喜将自己当时的心态形容为“焦虑与幻想共存”“度日如年”。
在意识到自己拿了不该拿的钱有可能会“出事”之后,李喜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度过无数不眠之夜。他变得非常迷信,遇事总是要找“风水大师”或是求神拜佛。当听到算命“大师”说他会有大灾时吓坏了,急忙寻求破解之道,并听信了算命“大师”的“指点”,重新挑选了一个“吉祥”的手机号码“解困”。
2014年6月的一天,李喜家里飞进来一只喜鹊。家人发现这只喜鹊已经受伤了,忙把喜鹊的伤口包扎好放走,但李喜仍然觉得这件事情不吉利,又请来“大师”卜算吉凶。“大师”测算后说,李喜家进了“不干净”的人,一定要把这个人找出来驱出去,才能保全家平安,否则李喜家人将会遇到不测。李喜全家经过仔细排查分析后,认为这个“不干净的人”就是与李喜妻子关系好的一个朋友,她经常来李喜家串门,就认定是她带来了灾祸。于是全家商定由李喜的妻子劝说这位朋友别再来李喜家了。
2014年“国庆节”,李喜带着全家長途驱车到云南大理鸡足山拜佛。来到山上的寺庙里,李喜虔诚求签,心里默念着请求神仙护佑,保自己无事、保全家平安。李喜丧失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然而他犯下的事,神仙和菩萨也保不了他……
李喜曾经的“搭档”,昆明市官渡区原区长刘毓新因受贿案先于李喜落马。在出庭受审时,其辩护人表示:刘毓新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在被宣布“双规”期间,他主动交代罪行,特别检举、揭发了一些重要的行贿受贿线索,为检察机关办案创造了方便。如昆明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收受30万元为他人职务升迁提供便利的情况,就是刘毓新揭发的,检察机关根据他的揭发线索,查办了李喜受贿大案。此举得到了公诉人的认可。
直到李喜被纪委宣布实行“双规”时,他脸色煞白,如大梦初醒,“一切侥幸和幻想都破灭了”。
泪洒法庭祈盼能早日回家
2015年12月1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昆明市原常务副市长李喜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4年期间,李喜利用其担任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镇长,安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昆明市副市长职务之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职务晋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徐某、叶某、唐某等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827万余元、美元13.2万元、欧元3万元以及价值33万元的钻石、价值27.66万元的黄金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时间跨度之长,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并发表了各自意见。李喜对被指控受贿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整整进行了一天,被告人亲友、昆明市相关单位代表、群众代表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对家庭造成的伤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我深感内疚,难以面对。我爱人近两年来一直失眠、焦虑,身体很差,养病在家。儿子的右眼去年底患上了一种全球都较为罕见的病症,需要定期不定期到上海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能否保住视力还难说,目前他们都急需我照管。而我却身陷自己亲手编织的‘笼子’里将接受法律的惩处。希望能得到法庭的轻判,争取早日回到家人身边。”在庭审最后陈述时李喜泪流满面地说。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2015年12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喜受贿案作出宣判,一审法院认定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判处李喜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继续追缴赃款,上缴国库。2016年5月,云南省高院二审对此案核准执行。判决后李喜没有上诉。他说:“自己一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尽努力及早回到家人身边。”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铁窗内,李喜经常想到体弱的妻子、患病的儿子,感到凄凉和悲哀。他在忏悔书中感叹:“假如当初我没有走向歧途……全家就能团圆幸福地在一起……”
在“灯红酒绿”中锐变
2014年12月31日,52岁的云南省昆明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正厅级)以涉嫌受贿,被云南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立案侦查。由此,李喜的人生由“喜”转悲……
在悔过书中,李喜直言:“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好政策,没有各级组织的哺育和培养,我今天仍然还是滇池渔村的农民。我一个祖上世代靠打鱼种田谋生的农家少年,因大学、中专招考走出渔村,踏上人生坦途。让我能从一个农科员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厅级领导干部。追思这30年,组织上给予我的太多了,我终身感激不尽。可如今,我却掉进违纪违法的深渊,自毁前程。我追悔莫及,万分痛心!”
应该说,在参加工作后的一段时间里,李喜也是一名兢兢业业、恪守本分的干部。“按照我正常的工资和奖金,已经足够一家三口的开销,全家团圆幸福的日子本值得珍惜。”他自叹,随着职务的升迁,心态也在悄悄改变,由此放松了学习,不注重党性修养和锤炼,任由思想意识发生蜕变。李喜平时接触到的不少老板过着奢靡的生活。“坐豪车、穿名牌、上酒楼,大把花钱,花天酒地……”是这些老板们留给李喜的印象,对其产生了很大冲击,让他萌发了“要过上好日子”的念头。然而,李喜深知自己还年轻,如果轻易去触碰仕途的“高压线”,那弄不好将会断送前程;但仅靠自己那一点工资,要想“过上好日子”这是不可能的。李喜在两难中徘徊。
1997年8月的一天,那时的李喜还是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的镇长,当地的一个建筑老板张某为道路硬化工程来到了他的办公室。张某说来看看“李镇长”,他顺便把一只黑色塑料袋放在了李喜的办公桌上,“这两条‘中华’烟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收下。如有可能那条路的硬化工程能让镇长关照一下。”李喜还没回话,张某推说有事先走一步。李喜认识张某,听说是送的两条香烟,也没往心里去。他自顾埋头看文件,大约一个小时后,李喜想把张某拿来的两条烟放到抽屉里。打开塑料袋他瞧见里面竟还有两刀崭新的百元人民币,李喜愣了一下,连忙将办公室的门反锁,看着崭新的钞票,他既喜又惊,過了一会儿他才小心翼翼地把钱锁进了抽屉里。这2万元是李喜收受的第一笔贿款。事后,一切风平浪静,那个道路硬化工程也自然落入了张某之手。
李喜在悔过书中写道,在担任安宁市党政一把手后,主政一方,自己感到“‘呼风唤雨’,无所不能”。正当他“飘飘然、忘乎所以”时,围在他身边的人也多了起来。李喜爱讲江湖话,爱混老板圈,经常让手下组织操办杀牛饭、全羊席,“整天迎来送往、忙于应酬,晕晕乎乎”。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之际,向李喜涌来的不仅仅是明面上的各种吹捧、笑脸,还有暗藏着的诱惑和算计。但李喜开始在灯红酒绿之中构筑起属于自己的“财富之塔”,同时也埋下了一颗葬送自己前程和家庭幸福的“定时炸弹”。因他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扭曲,贪腐的大门由此悄然打开。
按李喜自己的话说,曾经的奋斗跟机遇让我前半生人生轨迹划成一个“喜”字;那么失范的所作所为,又把我的下半生命运改写成一个大大的“悲”字。
明目张胆大肆受贿千万余元
据李喜交代,自己刚来到安宁工作的时候,面对他人奉上的不义之财,他还是比较谨慎的,进行选择性受贿。随着收受不义之财次数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他的心态也从忐忑不安渐渐变成心安理得。那是2004年的春节,李喜已出任安宁市市长。昆明一房地产公司老总徐某,拿着两只旅行袋满头大汗地來到他家拜年。“李市长,新年好啊……”“喔唷,是徐总啊,新年好!”二人相互问候一番客套后,见徐某一副气喘吁吁的样子,李喜假惺惺地问:“徐总你拿的什么东西啊,怎么这么沉?”“没什么, 一点年货,给李市长全家拜个年。”
李喜没去看那旅行袋里的东西,徐某也没挑明送的是啥。待徐某离开后,李喜连忙打开两个旅行袋,果然,里面全是一捆捆的百元大钞。
“因我在一些工程项目中给徐老板提供过帮助,他是为了感谢我。”李喜数了数旅行袋里的现金,足足有80万元!
“一次性送给我80万,当时,我还真的犹豫了一下,是收还是不收?但最终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就鬼使神差地收下了。”李喜回忆说,至此,他的廉政防线彻底崩溃。
收下这笔钱后,李喜知道自己闯了“祸”,着实紧张了一段时间,但过了几个月,又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徐老板肯定不会说的,心里就变得坦然起来。此后,他收钱就成了惯性,甚至还担心离开领导岗位的那一天再无“捞钱”机会了。于是有人送1万、2万元,李喜觉得这是小儿科,很自然地收下;有人送10万、20万元,他也只是假意客气一下之后也就如数“笑纳”,有时也会指使亲属出面。
李喜从不敢贪走向大肆贪腐,直至发展为明目张胆地索要。他还曾安排下属陪同到山东探望病人,开支6万多元,事后以接待费的名义由其下属在分管的部门财务予以报销。
这时的李喜视廉洁从政的相关纪律和规定如一纸空文,敛财变得疯狂。2006年七八月间,李喜利用职权帮助私企老板唐某获得工程项目开发权,并协调减免了5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当时其他领导就提出这样做违反规定,认为不妥。身为书记的李喜独断专行,哪里还听得进不同意见。在他的指示下,市建设局、财政局只得照办,从而导致国家损失,唐某获利颇丰。为感谢“李书记”的关照,唐某大手笔一次性送给李喜500万元“感谢费”!面对巨额贿款,李喜认为唐老板够义气,出手大方,竟“理直气壮”地收下了这500万。2011年,李喜以同样方式收受某房地产老板一次性送上的300万元。 从2003年到安宁任职至2014年案发,十多年间,李喜先后直接或间接收受21名私企老板所送钱物价值1800余万元。当他接受组织调查,逐一回忆梳理所收受的那一笔笔财物时,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竟如此贪婪,竟对纪法如此麻木,以至于都不敢面对。
有些钱不是自己亲自收的,就不容易被发现,李喜也用上了这种掩耳盗铃的“敛财术”。他不仅利用手中权力为家人牟利,甚至纵容亲属参与受贿敛财,他则躲在幕后进行操控。通过安排亲属入股、代收贿赂等方式,让亲属在请托人的公司工作,领取工资;同时为亲属招揽工程,让他们在工程项目中谋取非法利益,自己则成了“权钱交易所所长”,间接收受贿赂700万余元。此外,李喜还安排自己的驾驶员何某代收并保管贿赂40万余元。
紧傍仇和这棵“大树”
李喜为昆明本地人,在2006年之前,其仕途上政绩一般,没有什么抢眼的工作亮点,他一直在官渡区办事处、乡镇任职。在被提拔为官渡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后不久,即出任了隶属昆明的县级市安宁市的主要领导,这是李喜从政的转折点。
在李喜担任安宁市市长、市委书记后,正值整个昆明处在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已判刑)主导的“大昆明”大开发的时期。安宁市也紧跟这一风向,大拆大建。主政安宁期间,李喜强势主导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改造面积约1.6平方公里,涉及拆迁总户数近3000户,覆盖安宁整个老城区。
据办案人士透露,落马官员仇和与李喜颇有牵连。李喜是仇和非常欣赏的本土官员,不仅仅是他的旧城改造“成绩单”让仇和刮目相看,更是因为李喜讨好仇和,千方百计给他送上“投名状”。
2007年12月,仇和从江苏调任昆明任市委书记,声望如日中天。为讨好仇和,时任安宁市委书记的李喜伙同发改局局长马文喻,为仇和一亲戚帮忙,以旧城改造为名,把江苏的树苗运到安宁栽种。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纪委人员说,云南是植物王国,无论银杏树或是水竹、凤尾竹云南都应有尽有。可是安宁搞城市建设,偏偏不在云南当地购树,而跑到很远的江苏去购树苗来栽,如果在云南购这些树苗,成本就只是几十元,顶多上百元。可是,李喜、马文喻他们与仇和亲戚勾结后,从江苏运到安宁栽种的树苗,每棵的平均价格高达1700多元,从安宁市区到温泉的景观大道,一共栽种4800多棵银杏树和风景苗竹。
仅以此项,仇和的亲戚就非法牟利650多万元。其中,李喜和马文喻也得了不少好处。
时至今日,安宁至温泉的景观大道旁栽种的银杏树和竹子,当地市民仍叫它“仇和树”。
李喜还善于迎合仇和的执政理念。2008年7月,仇和将李喜提拔为昆明市副市长。按照李喜要求,各区县细化领导责任和部门职责,创新城乡绿化措施和思路,各县区的城乡绿化工作要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排名,通过抓评比促进考核目标的落实,深得仇和信任。不久,仇和还让李喜兼任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喜直接、间接插手掌握了昆明多个土方填埋场,所获“收益”惊人。
2014年8月,在仇和的关照下,李喜升任昆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财政、税收、人事、农业、林业、水利、城乡一体化、扶贫、农业园区、防汛抗旱、护林防火及招商引资工作。但仅四个月后,他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李喜所依傍的那棵“大树”也很快倒下,仇和于2015年4月被查,两个月后被“双开”。公诉机关指控仇和受贿2433万余元。
燒香求签寻“大师”指点
对于收受的不义之财,李喜一直以来也忧心忡忡、心神不宁,从而迷信“大师指点”,遇事“问计于神”。
据李喜交代,他也曾想把不义之财退回去,却又侥幸地认为送财物者不会讲,时间长了就没事。但当有人真的“出事”后,他就慌了神儿。
“2014年年初,安宁市某些政府官员被查处,我十分害怕,担心牵涉到我什么问题。为保险起见,我找到送过钱给我的多个老板,将钱退还给他们,试图逃避法律对我的制裁,并叮嘱他们统一对纪委、检察机关的说辞。”李喜在忏悔书中提到,得知当初送自己80万元贿款的地产商老板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后,他焦急万分寝食难安,但随后又开始自我安慰:“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侥幸心理又一次占据了上风。”李喜将自己当时的心态形容为“焦虑与幻想共存”“度日如年”。
在意识到自己拿了不该拿的钱有可能会“出事”之后,李喜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度过无数不眠之夜。他变得非常迷信,遇事总是要找“风水大师”或是求神拜佛。当听到算命“大师”说他会有大灾时吓坏了,急忙寻求破解之道,并听信了算命“大师”的“指点”,重新挑选了一个“吉祥”的手机号码“解困”。
2014年6月的一天,李喜家里飞进来一只喜鹊。家人发现这只喜鹊已经受伤了,忙把喜鹊的伤口包扎好放走,但李喜仍然觉得这件事情不吉利,又请来“大师”卜算吉凶。“大师”测算后说,李喜家进了“不干净”的人,一定要把这个人找出来驱出去,才能保全家平安,否则李喜家人将会遇到不测。李喜全家经过仔细排查分析后,认为这个“不干净的人”就是与李喜妻子关系好的一个朋友,她经常来李喜家串门,就认定是她带来了灾祸。于是全家商定由李喜的妻子劝说这位朋友别再来李喜家了。
2014年“国庆节”,李喜带着全家長途驱车到云南大理鸡足山拜佛。来到山上的寺庙里,李喜虔诚求签,心里默念着请求神仙护佑,保自己无事、保全家平安。李喜丧失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然而他犯下的事,神仙和菩萨也保不了他……
李喜曾经的“搭档”,昆明市官渡区原区长刘毓新因受贿案先于李喜落马。在出庭受审时,其辩护人表示:刘毓新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在被宣布“双规”期间,他主动交代罪行,特别检举、揭发了一些重要的行贿受贿线索,为检察机关办案创造了方便。如昆明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收受30万元为他人职务升迁提供便利的情况,就是刘毓新揭发的,检察机关根据他的揭发线索,查办了李喜受贿大案。此举得到了公诉人的认可。
直到李喜被纪委宣布实行“双规”时,他脸色煞白,如大梦初醒,“一切侥幸和幻想都破灭了”。
泪洒法庭祈盼能早日回家
2015年12月18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昆明市原常务副市长李喜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14年期间,李喜利用其担任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镇长,安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昆明市副市长职务之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工程项目、职务晋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徐某、叶某、唐某等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827万余元、美元13.2万元、欧元3万元以及价值33万元的钻石、价值27.66万元的黄金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时间跨度之长,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当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并发表了各自意见。李喜对被指控受贿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整整进行了一天,被告人亲友、昆明市相关单位代表、群众代表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对家庭造成的伤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我深感内疚,难以面对。我爱人近两年来一直失眠、焦虑,身体很差,养病在家。儿子的右眼去年底患上了一种全球都较为罕见的病症,需要定期不定期到上海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能否保住视力还难说,目前他们都急需我照管。而我却身陷自己亲手编织的‘笼子’里将接受法律的惩处。希望能得到法庭的轻判,争取早日回到家人身边。”在庭审最后陈述时李喜泪流满面地说。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2015年12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喜受贿案作出宣判,一审法院认定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判处李喜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继续追缴赃款,上缴国库。2016年5月,云南省高院二审对此案核准执行。判决后李喜没有上诉。他说:“自己一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尽努力及早回到家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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