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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将强制送诊(疑似)精神病患者的主体资格赋予监护人、近亲属和公安机关,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从兼顾(疑似)精神病患者个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安机关的强制送诊职责应限定为(疑似)精神病患者实施和明显将要实施危害自身或者他人的行为。宜采用由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强制住院治疗决定主体的立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