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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中国农村空心化的挑战,农业发展处于一个关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一方面,不转换农业主体,农业所承担的使命就无法完成,特别是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安全供给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另一方面,转换农业主体就必须从农村空心化这一现实出发,寻求其独特的路径。
四川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也是中国西部唯一的主产省。粮食在全国有重要的地位,也有着特殊的贡献。四川不仅以只占全国的4.7%耕地,养活了占全国6.6%的人口,而且每年还调出一定的商品粮,为西藏和重庆提供粮食和副食品。
四川粮食生产的总体形势,可以用一句概括:粮食产量徘徊不前,但需求却不断上升。
从粮食生产的现状来看,无论是总产量,还是人均过后的相对量来讲,有一个向下的趋势。如果说人均粮食占有量370公斤是国际公认的粮食安全警戒线,那四川从2006年起连续三年人均占有粮食都低于370公斤粮食安全警戒线。
从消费需求来看,四川的粮食消费主要包括口粮、饲料、种子和工业用粮。2008年四川口粮消费就达到1622万吨,目前在粮食消费中占首要地位,2008年饲料用粮大约1600万吨,饲料用粮总量仅次于口粮消费量。但饲料用粮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增加,年均增加50万吨左右,2009年饲料用粮总量超过口粮消费总量。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白酒生产量为111.76万千升,啤酒236.1万千升。加之食品加工业的发展,使工业用粮快速增长。目前,全省工业用粮大约400万吨。四川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亩用种量变化也不大,种子用粮多年稳定在85万吨左右。从这些情况来看,四川粮食消费刚性上升。
总之,四川粮食的供需之间的不平衡状况已经比较严重,需要充分重视。
培育新型农民 壮大农业生产的主体
四川作为农业大省,也是劳务输出大省,随着一批批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2009年估计输出2700万-2800万人),农村人口“空心化”问题日益突出。农村人口空心化对农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在这种影响下,农业主体呈现三大特征:年龄特征是老龄化,教育特征是教育低度化,农民职业特征农业副业化。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导致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留守的劳动力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相对偏弱,劳动技能提高难度大。
农村空心化意味着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方面出现重大挑战,一方面,在原有农业生产方式下(即技术水平不变,劳动生产率没有明显提高的前提下),农业劳动力出现短缺问题;另一方面,现有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主体老年化,他们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能,缺乏必要的体能,缺乏市场经济知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新型农民出现,农业不仅不能发展,更为严重的是,长此以往,农业将萎缩下去,农业的基础地位将动摇,国民经济发展的根基就难以巩固。最近,媒体上出现了“农村空心化比粮价上涨更可怕”的议论。
面对中国农村空心化的挑战,农业发展处于一个关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一方面,不转换农业主体,农业所承担的使命就无法完成,特别是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安全供给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另一方面,转换农业主体就必须从农村空心化这一现实出发,寻求其独特的路径。
在这种背景下,未来的新农村的主体必然是新型的农民。当然,农村人口不是一个静态的主体,而是一个动态演变的主体。培养未来的新型农民必须适应农村人口的变动趋势。任何人无法强制青年农民留在农村等待塑造,也无法要求农村少儿人口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不能向城市迁移。
培育新型农民决不是请几个“专家”或者“领导”给农民上上课,而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是改造传统农民致力于发展现代农业。在改造传统农民过程中,需要找好产业依托、科技依托、能人依托、文化依托,并将观念、技能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培养放在重点位置上;二是转化返乡农民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发展现代农业,鼓励个体工商户回乡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农村经纪人进入农村发展现代农业;三是从农村以外引进人才培育新型农民。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入农村创办农业实体,鼓励城镇居民进入农村投资创办农业实体,工商业主进入农村创办农业实体等。
发展合作社 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体系
粮食产业是现代产业体系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这个产业体系下面,粮食生产不再是传统的生计经济,而是创造很高附加值的现代产业。
在农村空心化状况下,改造和转换主体结构,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去替换或者填补原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用新型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去替代旧的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体系,促进家庭经营向规模化集约经营方向转变,促进有限土地资源向有规模经营能力、有更高土地产出率和市场竞争力的现代粮食经营主体集中,成为我国农业发展必须面对和及时加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并非易事,需要精心对待。一是鼓励农民进入各种农业合作社,二是鼓励农民参与各种专业协会,三是鼓励农民与进入农业领域对粮食进行加工销售的工商企业(龙头企业)进行合作,成为这些工商企业的初级农产品的提供者。特别鼓励与饲料企业、造酒企业进行直接合作,减少中介商的盘剥,减少价格波动。
“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成为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发展的主要形式,但农户在现实中处于弱势地位,组织化发展中如何保护农户利益成为关键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制度创新 建立农业主体转换的农民弹性退出机制
在农村空心化背景下,扩张粮食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粮食的劳动生产率,必然让原来占据农业资源的农民退出农业领域,因为这部分农民本身并不从事农业或者不愿意从事农业,但这部分农民要退出农业,必然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农民拥有着农村权益,主要是宅基地、林权、土地承包地,这种权益因距离中心城市的远近,具有不同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农民放弃农业生产经营,进入城市,必然面临着一系列权益的保障问题,主要是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因为城市人天然拥有着这方面的权益,而农民则没有。因此,让一部分农民放弃农业生产经营,进入城市,必须为农民设计退出农村权益进行补偿,对进入城市农民,赋予与城市人同等的权益,或者前后两者权益进行置换。要实现这种置换,必然涉及到两大紧密联系而重大的制度,即农村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
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换的现实障碍。目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按人口分地的“均田制”,分配时,地块肥瘦搭配,不利于形成规模经营,不利于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提高农户的市场竞争能力。更为关键的是,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没有实现土地资产化,农民没有办法将土地权益货币化,当农民退出农业领域,其土地权益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现行的户籍制度同样阻碍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换。目前,现行农村户口上粘附着农村权益,城市户口粘附着城市权益,总体上讲,城市户口粘附着的城市权益多于农村户口上的农村权益,因此,城市户口向农民开放意味着农民可以选择进入城市,相应放弃农村权益,退出农业生产经营。在2009年外出农民工中,举家外出农民工占20.4%,新生代农民工约占农民工总数的60%。这意味着很大部分农村户口可以转为城市户口,从原来是农业生产者转为农产品消费者。
制度创新,成为粮食生产方式转换的关键。要充分利用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自贡、广元、德阳三市作为省级试点,探索这方面的制度改革。
在此基础之上,要确保我省粮食生产安全,还要狠抓水利建设,构筑粮食的物质基础,要加强调控,保持粮价的相对稳定。(作者系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四川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也是中国西部唯一的主产省。粮食在全国有重要的地位,也有着特殊的贡献。四川不仅以只占全国的4.7%耕地,养活了占全国6.6%的人口,而且每年还调出一定的商品粮,为西藏和重庆提供粮食和副食品。
四川粮食生产的总体形势,可以用一句概括:粮食产量徘徊不前,但需求却不断上升。
从粮食生产的现状来看,无论是总产量,还是人均过后的相对量来讲,有一个向下的趋势。如果说人均粮食占有量370公斤是国际公认的粮食安全警戒线,那四川从2006年起连续三年人均占有粮食都低于370公斤粮食安全警戒线。
从消费需求来看,四川的粮食消费主要包括口粮、饲料、种子和工业用粮。2008年四川口粮消费就达到1622万吨,目前在粮食消费中占首要地位,2008年饲料用粮大约1600万吨,饲料用粮总量仅次于口粮消费量。但饲料用粮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增加,年均增加50万吨左右,2009年饲料用粮总量超过口粮消费总量。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白酒生产量为111.76万千升,啤酒236.1万千升。加之食品加工业的发展,使工业用粮快速增长。目前,全省工业用粮大约400万吨。四川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亩用种量变化也不大,种子用粮多年稳定在85万吨左右。从这些情况来看,四川粮食消费刚性上升。
总之,四川粮食的供需之间的不平衡状况已经比较严重,需要充分重视。
培育新型农民 壮大农业生产的主体
四川作为农业大省,也是劳务输出大省,随着一批批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转移(2009年估计输出2700万-2800万人),农村人口“空心化”问题日益突出。农村人口空心化对农业发展带来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在这种影响下,农业主体呈现三大特征:年龄特征是老龄化,教育特征是教育低度化,农民职业特征农业副业化。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导致农业劳动力素质下降,留守的劳动力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相对偏弱,劳动技能提高难度大。
农村空心化意味着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方面出现重大挑战,一方面,在原有农业生产方式下(即技术水平不变,劳动生产率没有明显提高的前提下),农业劳动力出现短缺问题;另一方面,现有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主体老年化,他们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能,缺乏必要的体能,缺乏市场经济知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新型农民出现,农业不仅不能发展,更为严重的是,长此以往,农业将萎缩下去,农业的基础地位将动摇,国民经济发展的根基就难以巩固。最近,媒体上出现了“农村空心化比粮价上涨更可怕”的议论。
面对中国农村空心化的挑战,农业发展处于一个关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一方面,不转换农业主体,农业所承担的使命就无法完成,特别是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安全供给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另一方面,转换农业主体就必须从农村空心化这一现实出发,寻求其独特的路径。
在这种背景下,未来的新农村的主体必然是新型的农民。当然,农村人口不是一个静态的主体,而是一个动态演变的主体。培养未来的新型农民必须适应农村人口的变动趋势。任何人无法强制青年农民留在农村等待塑造,也无法要求农村少儿人口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不能向城市迁移。
培育新型农民决不是请几个“专家”或者“领导”给农民上上课,而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是改造传统农民致力于发展现代农业。在改造传统农民过程中,需要找好产业依托、科技依托、能人依托、文化依托,并将观念、技能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培养放在重点位置上;二是转化返乡农民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发展现代农业,鼓励个体工商户回乡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农村经纪人进入农村发展现代农业;三是从农村以外引进人才培育新型农民。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入农村创办农业实体,鼓励城镇居民进入农村投资创办农业实体,工商业主进入农村创办农业实体等。
发展合作社 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体系
粮食产业是现代产业体系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这个产业体系下面,粮食生产不再是传统的生计经济,而是创造很高附加值的现代产业。
在农村空心化状况下,改造和转换主体结构,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去替换或者填补原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用新型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去替代旧的粮食生产经营组织体系,促进家庭经营向规模化集约经营方向转变,促进有限土地资源向有规模经营能力、有更高土地产出率和市场竞争力的现代粮食经营主体集中,成为我国农业发展必须面对和及时加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并非易事,需要精心对待。一是鼓励农民进入各种农业合作社,二是鼓励农民参与各种专业协会,三是鼓励农民与进入农业领域对粮食进行加工销售的工商企业(龙头企业)进行合作,成为这些工商企业的初级农产品的提供者。特别鼓励与饲料企业、造酒企业进行直接合作,减少中介商的盘剥,减少价格波动。
“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成为我国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发展的主要形式,但农户在现实中处于弱势地位,组织化发展中如何保护农户利益成为关键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制度创新 建立农业主体转换的农民弹性退出机制
在农村空心化背景下,扩张粮食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粮食的劳动生产率,必然让原来占据农业资源的农民退出农业领域,因为这部分农民本身并不从事农业或者不愿意从事农业,但这部分农民要退出农业,必然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农民拥有着农村权益,主要是宅基地、林权、土地承包地,这种权益因距离中心城市的远近,具有不同的经济价值;另一方面,农民放弃农业生产经营,进入城市,必然面临着一系列权益的保障问题,主要是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因为城市人天然拥有着这方面的权益,而农民则没有。因此,让一部分农民放弃农业生产经营,进入城市,必须为农民设计退出农村权益进行补偿,对进入城市农民,赋予与城市人同等的权益,或者前后两者权益进行置换。要实现这种置换,必然涉及到两大紧密联系而重大的制度,即农村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
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换的现实障碍。目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按人口分地的“均田制”,分配时,地块肥瘦搭配,不利于形成规模经营,不利于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提高农户的市场竞争能力。更为关键的是,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没有实现土地资产化,农民没有办法将土地权益货币化,当农民退出农业领域,其土地权益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现行的户籍制度同样阻碍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换。目前,现行农村户口上粘附着农村权益,城市户口粘附着城市权益,总体上讲,城市户口粘附着的城市权益多于农村户口上的农村权益,因此,城市户口向农民开放意味着农民可以选择进入城市,相应放弃农村权益,退出农业生产经营。在2009年外出农民工中,举家外出农民工占20.4%,新生代农民工约占农民工总数的60%。这意味着很大部分农村户口可以转为城市户口,从原来是农业生产者转为农产品消费者。
制度创新,成为粮食生产方式转换的关键。要充分利用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自贡、广元、德阳三市作为省级试点,探索这方面的制度改革。
在此基础之上,要确保我省粮食生产安全,还要狠抓水利建设,构筑粮食的物质基础,要加强调控,保持粮价的相对稳定。(作者系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