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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逆向合同承包”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政府回购已经出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回已经外包的合同,另行组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逆向合同承包”产生的原因包括:政策变化导致政府收回合同,民营社区卫生机构公益性不足与服务质量较差,政府合同管理能力不足引发的治理失败。有效应对“逆向合同承包”问题,要突破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采取多种方式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责任;完善服务提供机制,适度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政府合同管理能力。
〔关键词〕 公共服务,“逆向合同承包”,社区卫生服务,表现形式,原因,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5-0083-03
“逆向合同承包”是与合同外包或民营化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将以前已经合同外包的公共服务收回而重新由政府提供。 〔1 〕从近年来国外实践看,美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逆向合同承包。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公共服务领域实行市场化改革,近年来一些领域也出现了逆向发展趋势,其中社区卫生服务领域尤为值得关注。多个地方政府已收回社区服务合同,转向依赖公立机构来提供。因此,剖析社区卫生领域 “逆向合同承包”现象,分析相关应对策略,对于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区卫生服务“逆向合同承包”的表现形式
早期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是由政府直接提供的。2002年起,中央政策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向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地方政府开始探索合同治理的道路。近年来,地方政府又开始对社区卫生服务进行“逆向合同承包”的改革,包括回购已经出售的机构、收回合同、另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其实质都是将过去外包的社区卫生服务收回而由政府直接提供。
(一)政府回购已经出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出资回购已经出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服务转而由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采取这一做法的主要是之前采取极端市场化改革的地区。如浙江杭州余杭区政府曾经将29所社区和乡镇医院的所有权出售,政府向这些民营医院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近年来政府又花费3亿元购回28个原来出售给个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 〕江西抚州、崇仁县也有政府收购公立医院的现象。当然,也有部分地区在之前的市场化改革中,改革较为彻底,公立社区卫生服务资源被出售给个人或者团体。个别地方虽然没有整体出售,但实行了股份制改革,出售了部分股份,在有些地方政府只拥有较少股份。
(二)政府收回已经外包的合同。有些地方政府收回已经外包的合同,转而由公立机构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这一类主要是外包后政府仍保留一定提供能力的地区,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无锡和合肥。2003年,无锡市肺结核防治工作曾经外包给民营的安国医院。近年来,尽管舆论声称外包成效良好,但2010年合同到期后至今也没有双方继续合作的消息。无锡市卫生局官方网站的信息表明,目前肺结核诊治工作统一由公立的第五人民医院来承担。2008年之前,合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民营为主。 2008年市政府采取了“以公立为主,以民营为辅;以中心为主,以站为辅”的改革措施,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整顿,清退了一批条件差的民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主要由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承担,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逐步转向公立机构。
(三)政府另行组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这一做法的多是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跃或早期过度依赖民营机构的地区,如苏州和广州。早期,苏州市古城区3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有37家是民营的。自2010年开始,苏州市对原来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导的体系进行改革,坚持“增量建公立、存量调结构”,加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社区卫生资源配置,古城姑苏区即将实现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覆盖。〔3 〕广州市之前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卫生服务,自2009年也开始推行 “逆向合同化”改革。
二、社区卫生服务“逆向合同承包”产生的原因
我国社区公共服务出现“逆向合同承包”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政策的变化导致地方政府收回合同。国外研究发现,政治支持或政府提供服务是逆向合同产生的原因之一,但相对于服务质量差、成本节约不够来看,这一原因是次要的。对地方基层政府来说,服务提供的选择是一项务实的管理而不是政治驱动的决定。〔4 〕 (P8-16 )但在中国逆向合同承包过程中,体制设置与政策变化原因相当重要。在单一制结构中,地方服从中央。当基层官员感觉到市场化限制了他们的政策回应能力时,现有的问责、晋升和监控机制就会使他们有很强烈的动机去选择“逆市场化”方案。〔5 〕 2009年,中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提出要坚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为完成中央规定的相关政策任务,一些地方政府遂采取了如前所述的各种方式来强化政府责任,保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二)民营社区卫生机构公益性不足与服务质量较差。从国外情况来看,服务质量不高一直稳居地方“逆向合同承包”原因之首。从早期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外包实践来看,多个地方存在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淡化、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如苏州、合肥曾经出现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拒绝“用外来药水代为输液”现象,原因是输液价格低。另外,尽管多数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机构,但由于公共卫生业务经费少,这些机构要维持生存和运营,主要收入还是靠基本医疗。这导致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忽略公共卫生服务而重视医疗,并且一些机构过度医疗,小病大医,客观上强化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引起公众的不满和社会的质疑,从而促使政府收回合同。
(三)合同管理能力不足引发的治理失败。政府合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合同外包的成败,因此有学者认为,在政府能力弱的地方,直接提供服务或许风险更低。〔6 〕国外实践也表明,管理或监管不足问题也是一些政府收回合同的重要原因。政府合同外包社区卫生服务涉及到这样几个环节:确定项目、选择提供者、定价、支付、考核、监管等。合同不能自己管理自己,它需要政府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能力欠缺。招标过程中政府能力弱,无法选择优质的服务提供者,从而难以保证服务提供的优异性;不合理定价、补偿不到位挫伤服务提供机构的积极性;绩效考核不完善难以实现优胜劣汰;监管不到位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降低服务质量、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这些问题加剧了政府和承包商之间的不信任,直至最终使政府收回合同。 三、社区卫生服务“逆向合同承包”的应对策略
从合同治理转向政府直接提供服务是政府为平衡经济、效率、公平等目标重新作出的选择。然而,政府提供服务不等于要退回到传统机制上。政府在承担相应责任的基础上仍要引进一定的市场机制激励服务提供者,同时要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
(一)突破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采取多种方式提供服务。社区卫生服务领域发现“逆向合同承包”的现象表明,政府提供或市场提供都不是完善的选择,应该理性看待。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应根据服务提供成本、服务质量、效率、公民满意度等多方面因素来选择服务提供方式,这就需要突破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坚持更加务实的中立立场,采取政府提供、私人提供、混合提供等多种方式来提供公共服务。〔7 〕实践中,各国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是多元化的。2007年,ICMA调查发现美国所有地方政府平均有52%的公共服务由公共部门提供,16%由政府间合同提供,17%由营利性组织提供,5%由非营利组织提供。〔8 〕具体到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在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尽管政府从整体上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但具体的提供机制也是多样化的。因此,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绝不是简单地由政府到市场,再由市场回到政府,而是要平衡几种价值目标,采取多种方式来提供。
(二)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责任。社区卫生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其提供机制可以市场化,而政府责任不能市场化。当今世界各国都不断强化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责任。早期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外包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动力是 “卸责”,以此缓解财政压力,但有些外包行为最终损害了公众利益。因此,当前要实现政府责任的回归。具体来说,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领域的责任主要是筹资与监管。一方面,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政府要随着经济增长和财力增加不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将公共卫生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另一方面,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最终质量负责,因此,政府要严格监管服务提供机构,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维护公众健康。
(三)完善服务提供机制,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社区卫生服务具有公益性,政府应当承担提供责任,但政府提供不等于回到传统的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机制上。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尽管政府承担重要的提供责任,但在提供机制上都不同程度地引进了市场机制。针对我国社区卫生服务领域的“逆向合同承包”现象,要警惕退回到传统机制的老路上。因此,在政府责任回归的同时,要完善服务提供机制,适度引入市场机制。〔9 〕一方面,不能完全否定民营或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卫生资源丰富,竞争充分的地方,政府仍然可以采取向其他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提供社区卫生。另一方面,加大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绩效奖金和绩效工资的比例,调动服务提供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大锅饭”问题的产生。
(四)提高政府的合同管理能力。我国社区卫生服务领域“逆向合同承包”的发展表明,提高政府的合同管理能力至关重要。如果不提高政府的合同管理能力,就会有两种风险:一是政府的权力拱手让给承包商,二是政府将丧失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能力。唐纳德·凯特尔认为,政府成为精明买主是承包制的核心问题。政府要做一个精明的买主,就要回答三个问题:买什么、向谁买、买到了什么。〔10 〕 (P144 )而世界卫生组织也认为,卫生服务的战略性购买面临三项挑战:购买哪些卫生服务措施、从哪里购买以及怎样购买。〔11 〕因此,对政府而言,要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合同管理能力,首先要科学界定购买哪些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其次是选择合适的服务提供方式和机构;再次是优化具体的合同安排,包括定价、补偿、考核与监管等多个方面。从而通过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完善合同安排,调动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确保服务质量,维护公众利益。
参考文献:
〔1〕 Amir Hefetz and Mildred Warner. Privatization and its reverse: explaining the dynamics of the government contracting process 〔J〕.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 2004(2).
〔2〕吴杭民.浙江余杭区3亿元回购所售公立医院引发争议〔EB/OL〕.新浪网,2010-11-02.
〔3〕汤 宁. 15年苏州古城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全覆盖〔EB/OL〕.新华网苏州频道,2013-07-31.
〔4〕 Mildred Warner and Amir Hefetz.Pragmatism over politics: alternative service delivery in local government,1992-2002〔C〕// International City /Coun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Municipal Year Book. Washington DC,2004.
〔5〕 黄锦荣,叶 林.公共服务“逆向合同承包”的制度选择逻辑——以广州市环卫服务改革为例〔J〕. 公共行政评论,2011(5).
〔6〕 Sara Bennett and Anne Mills. Government capacity to contract:health sector experience and lessons〔J〕.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Development,1998(4).
〔7〕Mildred Warner and Amir Hefetz.Reversing pritivatization, rebalancing government reform: market, deliberation and planning 〔J〕. Policy and Society, 2008(2).
〔8〕Mildred Warner and Amir Hefetz.Trends in public contracted government services: 2002-2007 〔DB/OL〕. http://reason.org/news/show/trends-in-public-and-contracte.
〔9〕董亚男.公共性语境下的有效政府模式构想〔J〕.天府新论,2012(5).
〔10〕 〔美〕唐纳德·凯特尔.权力共享:公共治理与私人市场〔M〕. 孙迎春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11〕 WHO. The World Health Report 2000. Health systems: improving performance〔R〕.Geneva,2000.
责任编辑 周 荣
〔关键词〕 公共服务,“逆向合同承包”,社区卫生服务,表现形式,原因,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3)05-0083-03
“逆向合同承包”是与合同外包或民营化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将以前已经合同外包的公共服务收回而重新由政府提供。 〔1 〕从近年来国外实践看,美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逆向合同承包。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公共服务领域实行市场化改革,近年来一些领域也出现了逆向发展趋势,其中社区卫生服务领域尤为值得关注。多个地方政府已收回社区服务合同,转向依赖公立机构来提供。因此,剖析社区卫生领域 “逆向合同承包”现象,分析相关应对策略,对于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区卫生服务“逆向合同承包”的表现形式
早期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是由政府直接提供的。2002年起,中央政策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向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地方政府开始探索合同治理的道路。近年来,地方政府又开始对社区卫生服务进行“逆向合同承包”的改革,包括回购已经出售的机构、收回合同、另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其实质都是将过去外包的社区卫生服务收回而由政府直接提供。
(一)政府回购已经出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出资回购已经出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服务转而由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采取这一做法的主要是之前采取极端市场化改革的地区。如浙江杭州余杭区政府曾经将29所社区和乡镇医院的所有权出售,政府向这些民营医院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近年来政府又花费3亿元购回28个原来出售给个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 〕江西抚州、崇仁县也有政府收购公立医院的现象。当然,也有部分地区在之前的市场化改革中,改革较为彻底,公立社区卫生服务资源被出售给个人或者团体。个别地方虽然没有整体出售,但实行了股份制改革,出售了部分股份,在有些地方政府只拥有较少股份。
(二)政府收回已经外包的合同。有些地方政府收回已经外包的合同,转而由公立机构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这一类主要是外包后政府仍保留一定提供能力的地区,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无锡和合肥。2003年,无锡市肺结核防治工作曾经外包给民营的安国医院。近年来,尽管舆论声称外包成效良好,但2010年合同到期后至今也没有双方继续合作的消息。无锡市卫生局官方网站的信息表明,目前肺结核诊治工作统一由公立的第五人民医院来承担。2008年之前,合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民营为主。 2008年市政府采取了“以公立为主,以民营为辅;以中心为主,以站为辅”的改革措施,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整顿,清退了一批条件差的民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主要由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承担,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逐步转向公立机构。
(三)政府另行组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这一做法的多是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跃或早期过度依赖民营机构的地区,如苏州和广州。早期,苏州市古城区39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有37家是民营的。自2010年开始,苏州市对原来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导的体系进行改革,坚持“增量建公立、存量调结构”,加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社区卫生资源配置,古城姑苏区即将实现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覆盖。〔3 〕广州市之前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卫生服务,自2009年也开始推行 “逆向合同化”改革。
二、社区卫生服务“逆向合同承包”产生的原因
我国社区公共服务出现“逆向合同承包”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政策的变化导致地方政府收回合同。国外研究发现,政治支持或政府提供服务是逆向合同产生的原因之一,但相对于服务质量差、成本节约不够来看,这一原因是次要的。对地方基层政府来说,服务提供的选择是一项务实的管理而不是政治驱动的决定。〔4 〕 (P8-16 )但在中国逆向合同承包过程中,体制设置与政策变化原因相当重要。在单一制结构中,地方服从中央。当基层官员感觉到市场化限制了他们的政策回应能力时,现有的问责、晋升和监控机制就会使他们有很强烈的动机去选择“逆市场化”方案。〔5 〕 2009年,中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提出要坚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为完成中央规定的相关政策任务,一些地方政府遂采取了如前所述的各种方式来强化政府责任,保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二)民营社区卫生机构公益性不足与服务质量较差。从国外情况来看,服务质量不高一直稳居地方“逆向合同承包”原因之首。从早期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外包实践来看,多个地方存在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淡化、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如苏州、合肥曾经出现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拒绝“用外来药水代为输液”现象,原因是输液价格低。另外,尽管多数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机构,但由于公共卫生业务经费少,这些机构要维持生存和运营,主要收入还是靠基本医疗。这导致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忽略公共卫生服务而重视医疗,并且一些机构过度医疗,小病大医,客观上强化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引起公众的不满和社会的质疑,从而促使政府收回合同。
(三)合同管理能力不足引发的治理失败。政府合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合同外包的成败,因此有学者认为,在政府能力弱的地方,直接提供服务或许风险更低。〔6 〕国外实践也表明,管理或监管不足问题也是一些政府收回合同的重要原因。政府合同外包社区卫生服务涉及到这样几个环节:确定项目、选择提供者、定价、支付、考核、监管等。合同不能自己管理自己,它需要政府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这些方面能力欠缺。招标过程中政府能力弱,无法选择优质的服务提供者,从而难以保证服务提供的优异性;不合理定价、补偿不到位挫伤服务提供机构的积极性;绩效考核不完善难以实现优胜劣汰;监管不到位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降低服务质量、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这些问题加剧了政府和承包商之间的不信任,直至最终使政府收回合同。 三、社区卫生服务“逆向合同承包”的应对策略
从合同治理转向政府直接提供服务是政府为平衡经济、效率、公平等目标重新作出的选择。然而,政府提供服务不等于要退回到传统机制上。政府在承担相应责任的基础上仍要引进一定的市场机制激励服务提供者,同时要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
(一)突破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采取多种方式提供服务。社区卫生服务领域发现“逆向合同承包”的现象表明,政府提供或市场提供都不是完善的选择,应该理性看待。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应根据服务提供成本、服务质量、效率、公民满意度等多方面因素来选择服务提供方式,这就需要突破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坚持更加务实的中立立场,采取政府提供、私人提供、混合提供等多种方式来提供公共服务。〔7 〕实践中,各国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是多元化的。2007年,ICMA调查发现美国所有地方政府平均有52%的公共服务由公共部门提供,16%由政府间合同提供,17%由营利性组织提供,5%由非营利组织提供。〔8 〕具体到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在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尽管政府从整体上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但具体的提供机制也是多样化的。因此,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绝不是简单地由政府到市场,再由市场回到政府,而是要平衡几种价值目标,采取多种方式来提供。
(二)强化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的责任。社区卫生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其提供机制可以市场化,而政府责任不能市场化。当今世界各国都不断强化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责任。早期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外包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动力是 “卸责”,以此缓解财政压力,但有些外包行为最终损害了公众利益。因此,当前要实现政府责任的回归。具体来说,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领域的责任主要是筹资与监管。一方面,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政府要随着经济增长和财力增加不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将公共卫生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另一方面,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最终质量负责,因此,政府要严格监管服务提供机构,确保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维护公众健康。
(三)完善服务提供机制,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社区卫生服务具有公益性,政府应当承担提供责任,但政府提供不等于回到传统的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机制上。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尽管政府承担重要的提供责任,但在提供机制上都不同程度地引进了市场机制。针对我国社区卫生服务领域的“逆向合同承包”现象,要警惕退回到传统机制的老路上。因此,在政府责任回归的同时,要完善服务提供机制,适度引入市场机制。〔9 〕一方面,不能完全否定民营或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卫生资源丰富,竞争充分的地方,政府仍然可以采取向其他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提供社区卫生。另一方面,加大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绩效奖金和绩效工资的比例,调动服务提供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大锅饭”问题的产生。
(四)提高政府的合同管理能力。我国社区卫生服务领域“逆向合同承包”的发展表明,提高政府的合同管理能力至关重要。如果不提高政府的合同管理能力,就会有两种风险:一是政府的权力拱手让给承包商,二是政府将丧失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能力。唐纳德·凯特尔认为,政府成为精明买主是承包制的核心问题。政府要做一个精明的买主,就要回答三个问题:买什么、向谁买、买到了什么。〔10 〕 (P144 )而世界卫生组织也认为,卫生服务的战略性购买面临三项挑战:购买哪些卫生服务措施、从哪里购买以及怎样购买。〔11 〕因此,对政府而言,要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合同管理能力,首先要科学界定购买哪些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其次是选择合适的服务提供方式和机构;再次是优化具体的合同安排,包括定价、补偿、考核与监管等多个方面。从而通过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完善合同安排,调动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确保服务质量,维护公众利益。
参考文献:
〔1〕 Amir Hefetz and Mildred Warner. Privatization and its reverse: explaining the dynamics of the government contracting process 〔J〕.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 2004(2).
〔2〕吴杭民.浙江余杭区3亿元回购所售公立医院引发争议〔EB/OL〕.新浪网,2010-11-02.
〔3〕汤 宁. 15年苏州古城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全覆盖〔EB/OL〕.新华网苏州频道,2013-07-31.
〔4〕 Mildred Warner and Amir Hefetz.Pragmatism over politics: alternative service delivery in local government,1992-2002〔C〕// International City /Coun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Municipal Year Book. Washington DC,2004.
〔5〕 黄锦荣,叶 林.公共服务“逆向合同承包”的制度选择逻辑——以广州市环卫服务改革为例〔J〕. 公共行政评论,2011(5).
〔6〕 Sara Bennett and Anne Mills. Government capacity to contract:health sector experience and lessons〔J〕.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Development,1998(4).
〔7〕Mildred Warner and Amir Hefetz.Reversing pritivatization, rebalancing government reform: market, deliberation and planning 〔J〕. Policy and Society, 2008(2).
〔8〕Mildred Warner and Amir Hefetz.Trends in public contracted government services: 2002-2007 〔DB/OL〕. http://reason.org/news/show/trends-in-public-and-contracte.
〔9〕董亚男.公共性语境下的有效政府模式构想〔J〕.天府新论,2012(5).
〔10〕 〔美〕唐纳德·凯特尔.权力共享:公共治理与私人市场〔M〕. 孙迎春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11〕 WHO. The World Health Report 2000. Health systems: improving performance〔R〕.Geneva,2000.
责任编辑 周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