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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贯彻“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满足需求,扩大就业”的方针,向个体经营户租赁铺面、柜台,允许摆设摊点、走街串巷,并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又发展了个体和私营经济。因此,在后疫情时期全球经济发展萎靡的状况下,地摊经济作为世界经济复苏的强针剂,促使更多学者分析研究我国城市摊贩治理政策发展变化,也督促各地政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将摊贩政策作为政府常态化考量的依据之一。
关键词:摊贩政策;地摊经济;国家政策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7.006
地摊经济是一种较为宽泛的概念,由于其合法性存在争论而被视为城市里的边缘经济形式。每年群众都会在各种新闻媒体报道中得知摊贩经营者与城管这对“冤家”斗智斗勇的消息,从“猫捉老鼠”到“暴力对抗”,近似无厘头的市井短剧在人们的面前不断上演。而之所以各城市对摊贩政策持消极态度,是因为地摊经济的非正规发展造成政府更多的成本支出。
1 城市摊贩政策变化历程与发展体系
国家对其治理与实践探索先后经历了“姓资姓社”发展与改造阶段、“摸黑过河”尝试与探索阶段、“自愈顽疾”糾正与变革阶段、“重塑自我”转变与升级阶段。到目前为止,政府对“地摊经济”发展的构想尚未形成完整的治理框架与发展体系。
1.1 “姓资姓社”发展与改造阶段:1949—1977年
国家对“地摊经济”经营者进行分类改造,对拥有少量资本经营者采取友好合作方式,对小资本家与投机商人主要采取“限制+监管”方式,对危害经济秩序的经营主体,采取教化与转型的方式。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迅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例如,成立生产经营合作社、进行国有制企业改造等。但制度本身存在生产者积极性不高、“吃大锅饭”心态普遍存在状况,从而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产品单一等问题,变相阻碍以摊贩为主的“地摊经济”发展。
1.2 “摸黑过河”尝试与探索阶段:1978—1989年
“地摊经济”作为一种非正式经济形式,其合法性地位值得商榷,考虑到改革开放初期国内存在的大量失业问题与城市经济发展缓慢问题,摊贩经营者作为一种特殊存在为下岗群众提供了再就业的便利渠道。与此同时,政府也需要进行多方面尝试,“抹黑过河”寻求开放自强之路,所以对“地摊经济”采取既不鼓励发展,也不对其打压的态度。
1.3 “自愈顽疾”纠正与变革阶段:1990—2019年
为了更好地迎接国际产业转移与促进国内手工业和制造业发展,国内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对城市发展道路进行修正。国家借助出台“双创”活动,即创建文明城市与创建卫生城市,推动城市经济健康发展,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并逐步处理“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弊端与难题,如脏乱差环境、食品卫生问题、环境污染等。为了平衡“地摊经济”与城市治理之间的难题,2010年国家提出“疏堵结合”治理政策有效缓解双方的矛盾与争端。但是如何看待“地摊经济”,如何出台合适的摊贩政策,专家学者尚未定论。
1.4 “重塑自我”转变与升级阶段:2020年
疫情爆发后,中小微企业面临破产危机,城市低收入保障群体陷入生存难题。如何保障底层百姓生活,稳定就业形势成为政府亟须攻克的难题。“地摊经济”以准入门槛低、经营成本低、管理成本低的优势重新跃入所有人的目光中。自此,“地摊经济”得到了国家层面的正式肯定,摊贩经营者也不再是被人驱赶呵斥的存在了。但由于政府长期对“地摊经济”管理方针处于消极层面,挑战仍将存在。
2 城市摊贩政策现实困境
后疫情时期,经过长时间不断地努力探索,“地摊经济”的治理政策有一定进步。小商小贩作为城市发展的脉络为城市生活增添了“烟火味”。一些旅游城市借此机会通过“地摊经济”的形式将特色民族文化、特色民族艺术传播开来,为城市营造了一条亮丽的风景线。尽管“地摊经济”仍是治理难题,但其前景已然光明。
2.1 把握衡量尺度
纵观我国城市摊贩政策的发展历程,其政策制定到实际情况都能看出其属于过分压制或模糊不清的状况。“地摊经济”该怎么管,摊贩经营者该怎么安排,可疏导区位置如何划定等问题需要实行动态化管理,既不能过于严苛以至于压缩“地摊经济”的就业导向空间,也不能过于宽松以至于无法管控“地摊经济”诸多乱象。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必须合理把握“地摊经济”的发展尺度,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城市摊贩治理政策真正落实到群众当中,从而发挥重要作用。
2.2 提升管理水平
无论是从政府角度看还是摊贩经营者角度看,“地摊经济”都需要合理、合规、合法的运营。从政府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摊贩主体还是以城市下岗工人、农民工、低保户等弱势群体,也可以很明显看出政府政策到真正接收群体的实行过程中是发生断层现象的。因此,政府整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势必要通过专家学者、民间组织和摊贩群体带头人等群体进行妥善沟通协调才能最终确定。
2008年温州市,我国首创了第一家摊贩公司,其摊贩代表为主要股东创办制摊贩公司。该公司以“摊贩自我管理”为核心理念,对摊贩设备、摊贩位置、摊贩人员等关键性内容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统一处理。这就体现了摊贩自我管理的优势之处,也能减轻政府的工作压力,为“地摊经济”带来了正面影响。
2.3 创新评判标准
“地摊经济”固然是改善民生、缓解就业压力的好政策、好方法,但并不是每个城市都要实行统一的评判标准和价值尺度。不同的城市拥有不同的地域文化特色,因此也产生了多姿多彩的“地摊形式”。在考核政府城市治理水平过程中就要因地制宜,因势而动。考核绝不能以“一刀切”的形式作为评判标准,而是要看政府政策是否真的起到了好的效果。 以国内部分省市“地摊经济”政策标准为例,上海市支持特色小店做“外摆位”,对摆放实践和摆放范围进行精细化管理。长春市鼓励在不影响市民休闲、市政交通的前提下整洁有序的开办夜市、大排档。杭州市则开放部分街道为摊贩划定营业范围,积极解决临时经济设施难题,进行规范化管理,方便市民生活。
3 城市摊贩政策实践构想
后疫情时期显然已经成为“地摊经济”发展的重要转折点,我们必须要给“地摊经济”一个明确的定位标准,一个合理的法律地位以及可以规划的未来发展方向。
3.1 构建规范化体系,完善政府职能
首先,建立健全“地摊经济”规章制度,结合国家关于疫情期间人员有序流动的相关政策,为地摊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依据。再根据各地区不同特色自行设定划分特定区域进行“地摊经济”运转。其次,同时根据摊贩的经营水平、经营内容、经营层次等方面确定该区域的不同于其他管理市场的规定。但是要严格审查特定区域人员流动情况,确保经营产品的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核查原材料的进货运输渠道并制定特殊的行政处罚条例。最后,要完善“地摊经济”管理细则,对“地摊经济”要从源头治理,用先进的技术理念、专家人才、科学态度去管控城市摊贩发展。政府各部门包括:食品、药检、质检、交通等联合排查,协调统一,权责一致。
3.2 打造专业化模式,形成人才治理
政府相关部门及摊贩经营者可以采用新型专业化平台道路,例如,淘宝、拼多多、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借助网络形式推广经营产品。偏远地區也可以借用成熟高效的物流管理不断向中心城市输送特色产品从而获得更多销量与利润。摊贩经营者可以通过开网店的形式打造店铺知名度从而获得更多的客户群体。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尝试建立关于“地摊经济”的管理平台运营机制,将各省市运营协调管理,从而打造更高水平的“地摊经济”产物。
3.3 拓宽立体化形式,增强法律意识
后疫情时期摊贩的发展脱离不了市民消费群体,摊贩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应是作为互相支持帮助的稳定三角体。作为消费者,市民应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消费的过程中其权利理应得到严密保障。摊贩经营者也应有正规合理渠道向上反映经营时所遇不公正事情,并能得到妥善解决和帮助。政府应联合消费者和摊贩经营者,探索政民合作,共同治理,真正实现城市由人民管理。
参考文献
[1]袁秀.地摊经济转型升级思考[J].产经视点,2020,(11):35-36.
[2]蒙昱竹,姚旻.“地摊经济”的理论逻辑与中国路径选择[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21,(01):60.
[3]王紫薇.疫情之下的地摊经济发展研究[J].现代商业,2021,(4):12-15.
[4]孙芝兴,李子韦,戴星翼.摊贩经济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5-24.
[5]何栋艳,方婧舒.地摊经济背景下警务工作的困境与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21,(01):37.
[6]林琳,刘欢,贾萧姗,等.地摊经济的政府治理之路[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21,(01):34.
[7]陈业宏,王岩.论“地摊经济”嵌入现代治理体系的行政监管路径:以15个城市的监管政策为样本[J].湖南社会科学,2020,(6):93-103.
[8]陈兵.地摊经济重启与更生的法治轨道[J].人民论坛,2020,(22):101-103.
[9]张冰青,贾志敏.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的法律问题研究[J].现代商业,2021,(2).
[10]纪孟汝.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基于宏观经济四大目标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21,29(01).
关键词:摊贩政策;地摊经济;国家政策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27.006
地摊经济是一种较为宽泛的概念,由于其合法性存在争论而被视为城市里的边缘经济形式。每年群众都会在各种新闻媒体报道中得知摊贩经营者与城管这对“冤家”斗智斗勇的消息,从“猫捉老鼠”到“暴力对抗”,近似无厘头的市井短剧在人们的面前不断上演。而之所以各城市对摊贩政策持消极态度,是因为地摊经济的非正规发展造成政府更多的成本支出。
1 城市摊贩政策变化历程与发展体系
国家对其治理与实践探索先后经历了“姓资姓社”发展与改造阶段、“摸黑过河”尝试与探索阶段、“自愈顽疾”糾正与变革阶段、“重塑自我”转变与升级阶段。到目前为止,政府对“地摊经济”发展的构想尚未形成完整的治理框架与发展体系。
1.1 “姓资姓社”发展与改造阶段:1949—1977年
国家对“地摊经济”经营者进行分类改造,对拥有少量资本经营者采取友好合作方式,对小资本家与投机商人主要采取“限制+监管”方式,对危害经济秩序的经营主体,采取教化与转型的方式。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迅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例如,成立生产经营合作社、进行国有制企业改造等。但制度本身存在生产者积极性不高、“吃大锅饭”心态普遍存在状况,从而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产品单一等问题,变相阻碍以摊贩为主的“地摊经济”发展。
1.2 “摸黑过河”尝试与探索阶段:1978—1989年
“地摊经济”作为一种非正式经济形式,其合法性地位值得商榷,考虑到改革开放初期国内存在的大量失业问题与城市经济发展缓慢问题,摊贩经营者作为一种特殊存在为下岗群众提供了再就业的便利渠道。与此同时,政府也需要进行多方面尝试,“抹黑过河”寻求开放自强之路,所以对“地摊经济”采取既不鼓励发展,也不对其打压的态度。
1.3 “自愈顽疾”纠正与变革阶段:1990—2019年
为了更好地迎接国际产业转移与促进国内手工业和制造业发展,国内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对城市发展道路进行修正。国家借助出台“双创”活动,即创建文明城市与创建卫生城市,推动城市经济健康发展,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并逐步处理“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弊端与难题,如脏乱差环境、食品卫生问题、环境污染等。为了平衡“地摊经济”与城市治理之间的难题,2010年国家提出“疏堵结合”治理政策有效缓解双方的矛盾与争端。但是如何看待“地摊经济”,如何出台合适的摊贩政策,专家学者尚未定论。
1.4 “重塑自我”转变与升级阶段:2020年
疫情爆发后,中小微企业面临破产危机,城市低收入保障群体陷入生存难题。如何保障底层百姓生活,稳定就业形势成为政府亟须攻克的难题。“地摊经济”以准入门槛低、经营成本低、管理成本低的优势重新跃入所有人的目光中。自此,“地摊经济”得到了国家层面的正式肯定,摊贩经营者也不再是被人驱赶呵斥的存在了。但由于政府长期对“地摊经济”管理方针处于消极层面,挑战仍将存在。
2 城市摊贩政策现实困境
后疫情时期,经过长时间不断地努力探索,“地摊经济”的治理政策有一定进步。小商小贩作为城市发展的脉络为城市生活增添了“烟火味”。一些旅游城市借此机会通过“地摊经济”的形式将特色民族文化、特色民族艺术传播开来,为城市营造了一条亮丽的风景线。尽管“地摊经济”仍是治理难题,但其前景已然光明。
2.1 把握衡量尺度
纵观我国城市摊贩政策的发展历程,其政策制定到实际情况都能看出其属于过分压制或模糊不清的状况。“地摊经济”该怎么管,摊贩经营者该怎么安排,可疏导区位置如何划定等问题需要实行动态化管理,既不能过于严苛以至于压缩“地摊经济”的就业导向空间,也不能过于宽松以至于无法管控“地摊经济”诸多乱象。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必须合理把握“地摊经济”的发展尺度,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城市摊贩治理政策真正落实到群众当中,从而发挥重要作用。
2.2 提升管理水平
无论是从政府角度看还是摊贩经营者角度看,“地摊经济”都需要合理、合规、合法的运营。从政府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摊贩主体还是以城市下岗工人、农民工、低保户等弱势群体,也可以很明显看出政府政策到真正接收群体的实行过程中是发生断层现象的。因此,政府整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势必要通过专家学者、民间组织和摊贩群体带头人等群体进行妥善沟通协调才能最终确定。
2008年温州市,我国首创了第一家摊贩公司,其摊贩代表为主要股东创办制摊贩公司。该公司以“摊贩自我管理”为核心理念,对摊贩设备、摊贩位置、摊贩人员等关键性内容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统一处理。这就体现了摊贩自我管理的优势之处,也能减轻政府的工作压力,为“地摊经济”带来了正面影响。
2.3 创新评判标准
“地摊经济”固然是改善民生、缓解就业压力的好政策、好方法,但并不是每个城市都要实行统一的评判标准和价值尺度。不同的城市拥有不同的地域文化特色,因此也产生了多姿多彩的“地摊形式”。在考核政府城市治理水平过程中就要因地制宜,因势而动。考核绝不能以“一刀切”的形式作为评判标准,而是要看政府政策是否真的起到了好的效果。 以国内部分省市“地摊经济”政策标准为例,上海市支持特色小店做“外摆位”,对摆放实践和摆放范围进行精细化管理。长春市鼓励在不影响市民休闲、市政交通的前提下整洁有序的开办夜市、大排档。杭州市则开放部分街道为摊贩划定营业范围,积极解决临时经济设施难题,进行规范化管理,方便市民生活。
3 城市摊贩政策实践构想
后疫情时期显然已经成为“地摊经济”发展的重要转折点,我们必须要给“地摊经济”一个明确的定位标准,一个合理的法律地位以及可以规划的未来发展方向。
3.1 构建规范化体系,完善政府职能
首先,建立健全“地摊经济”规章制度,结合国家关于疫情期间人员有序流动的相关政策,为地摊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依据。再根据各地区不同特色自行设定划分特定区域进行“地摊经济”运转。其次,同时根据摊贩的经营水平、经营内容、经营层次等方面确定该区域的不同于其他管理市场的规定。但是要严格审查特定区域人员流动情况,确保经营产品的食品安全、质量安全,核查原材料的进货运输渠道并制定特殊的行政处罚条例。最后,要完善“地摊经济”管理细则,对“地摊经济”要从源头治理,用先进的技术理念、专家人才、科学态度去管控城市摊贩发展。政府各部门包括:食品、药检、质检、交通等联合排查,协调统一,权责一致。
3.2 打造专业化模式,形成人才治理
政府相关部门及摊贩经营者可以采用新型专业化平台道路,例如,淘宝、拼多多、京东等第三方平台,借助网络形式推广经营产品。偏远地區也可以借用成熟高效的物流管理不断向中心城市输送特色产品从而获得更多销量与利润。摊贩经营者可以通过开网店的形式打造店铺知名度从而获得更多的客户群体。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尝试建立关于“地摊经济”的管理平台运营机制,将各省市运营协调管理,从而打造更高水平的“地摊经济”产物。
3.3 拓宽立体化形式,增强法律意识
后疫情时期摊贩的发展脱离不了市民消费群体,摊贩经营者、消费者和政府应是作为互相支持帮助的稳定三角体。作为消费者,市民应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消费的过程中其权利理应得到严密保障。摊贩经营者也应有正规合理渠道向上反映经营时所遇不公正事情,并能得到妥善解决和帮助。政府应联合消费者和摊贩经营者,探索政民合作,共同治理,真正实现城市由人民管理。
参考文献
[1]袁秀.地摊经济转型升级思考[J].产经视点,2020,(11):35-36.
[2]蒙昱竹,姚旻.“地摊经济”的理论逻辑与中国路径选择[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21,(01):60.
[3]王紫薇.疫情之下的地摊经济发展研究[J].现代商业,2021,(4):12-15.
[4]孙芝兴,李子韦,戴星翼.摊贩经济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5-24.
[5]何栋艳,方婧舒.地摊经济背景下警务工作的困境与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21,(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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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业宏,王岩.论“地摊经济”嵌入现代治理体系的行政监管路径:以15个城市的监管政策为样本[J].湖南社会科学,2020,(6):93-103.
[8]陈兵.地摊经济重启与更生的法治轨道[J].人民论坛,2020,(22):101-103.
[9]张冰青,贾志敏.后疫情时代地摊经济的法律问题研究[J].现代商业,2021,(2).
[10]纪孟汝.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基于宏观经济四大目标分析[J].科技经济导刊,2021,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