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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六项外汇新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4月13日发布了2006年第5号公告,从5月1日起,对六项外汇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宜如下:
(一)企业开立、变更和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由事前审批调整为由银行按外汇管理要求和商业惯例直接办理,并向外汇局备案。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允许有真实交易背景需对外支付的企业提前购汇。
(二)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
(三)进一步简化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手续,提高购汇限额,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在额度之内,凭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在银行办理购汇并申报用途;银行对超过额度部分的个人购汇在审核相关凭证后按实际需求供汇。境内居民个人年度总额内所购外汇,可以存入本人境内外汇账户或用于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凡外汇汇出境外、提取外币现钞或携带出境的,仍按原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外汇局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不再实行核销管理。
(四)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六)拓展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前三项涉及经常项目,分别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服务贸易售付汇”“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等三项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后三项则涉及资本项目,央行首度允许境内机构从事境外理财。但放松外汇管制意味着风险增加,因此人民银行表示,针对上述政策措施,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分项组织实施。同时,密切跟踪分析国际收支形势,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切实防范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
外汇新政策推出的背景
首先是源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自2005年7月21日中国汇率机制改革以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一直在逐步深入,央行密集的出台一系列汇率改革的配套措施,大力推进外汇市场和相关产品的发展,并在2005年9月份首次放宽人民币汇价交易幅度,进而在2006年初引入外汇交易询价制度。此次新政策的出台是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此外,截至今年2月,我国的外汇储备达到8536亿美元,已经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贸易不平衡问题凸显,国际收支失衡也给人民币汇率带来升值压力,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六项外汇管理新举措,以减缓外汇储备高增长的趋势,并可视为落实从“藏汇于国”到“藏汇于民”政策转变的具体步骤。
外汇新政策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此次调整外汇管理政策,是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培育外汇市场,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专家认为,外汇新政策对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新政策放宽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购汇限制,是此次政策调整中的一个突破性亮点。一方面让QDII(国内机构投资者赴海外投资资格认定制度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QDlI)获得政策依据,将得以合法化。QDII的放行有助于地下金融转向正途,疏导风险,强化外汇管理,更有利于将正常的海外投资需求纳入可监管、可调控的轨道。另一方面开放境内居民投资海外市场,既可以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和通货膨胀的压力,也可以使国内居民的投资更加分散化,从而减少国内股市的波动。从长远来看,也有助于国内基金业的发展,为今后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奠定基础。还可以促进A股市场,改善治理结构。
(二)不久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公开表示,要将我国外汇储备管理逐步实现从“藏汇于国”向“藏汇于民”的转变,新政策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此前市场上人民币“供小于求”的状况,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在这一系列政策下,境内居民的理财渠道也将得到较大拓展。
(三)经济专家称,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汇率风险上升的背景下,此次放松外汇管理也有助于企业应对汇率风险,如允许有进口支付需求的企业提前购汇存入外汇账户的新政策。原来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进口企业购汇只能在有关结算方式或者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不得提前进行。使得进口企业无法根据汇率走势的判断自主选择购汇时间,不利于防止汇兑损失。新政策的出台就化解了这一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4月13日发布了2006年第5号公告,从5月1日起,对六项外汇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宜如下:
(一)企业开立、变更和关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由事前审批调整为由银行按外汇管理要求和商业惯例直接办理,并向外汇局备案。提高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允许有真实交易背景需对外支付的企业提前购汇。
(二)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
(三)进一步简化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手续,提高购汇限额,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在额度之内,凭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在银行办理购汇并申报用途;银行对超过额度部分的个人购汇在审核相关凭证后按实际需求供汇。境内居民个人年度总额内所购外汇,可以存入本人境内外汇账户或用于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凡外汇汇出境外、提取外币现钞或携带出境的,仍按原外汇管理规定办理。外汇局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不再实行核销管理。
(四)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在一定额度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
(五)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六)拓展保险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购汇额按保险机构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控制。
前三项涉及经常项目,分别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服务贸易售付汇”“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等三项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后三项则涉及资本项目,央行首度允许境内机构从事境外理财。但放松外汇管制意味着风险增加,因此人民银行表示,针对上述政策措施,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分项组织实施。同时,密切跟踪分析国际收支形势,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切实防范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
外汇新政策推出的背景
首先是源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自2005年7月21日中国汇率机制改革以来,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一直在逐步深入,央行密集的出台一系列汇率改革的配套措施,大力推进外汇市场和相关产品的发展,并在2005年9月份首次放宽人民币汇价交易幅度,进而在2006年初引入外汇交易询价制度。此次新政策的出台是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此外,截至今年2月,我国的外汇储备达到8536亿美元,已经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贸易不平衡问题凸显,国际收支失衡也给人民币汇率带来升值压力,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六项外汇管理新举措,以减缓外汇储备高增长的趋势,并可视为落实从“藏汇于国”到“藏汇于民”政策转变的具体步骤。
外汇新政策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此次调整外汇管理政策,是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培育外汇市场,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专家认为,外汇新政策对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新政策放宽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购汇限制,是此次政策调整中的一个突破性亮点。一方面让QDII(国内机构投资者赴海外投资资格认定制度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QDlI)获得政策依据,将得以合法化。QDII的放行有助于地下金融转向正途,疏导风险,强化外汇管理,更有利于将正常的海外投资需求纳入可监管、可调控的轨道。另一方面开放境内居民投资海外市场,既可以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和通货膨胀的压力,也可以使国内居民的投资更加分散化,从而减少国内股市的波动。从长远来看,也有助于国内基金业的发展,为今后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奠定基础。还可以促进A股市场,改善治理结构。
(二)不久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公开表示,要将我国外汇储备管理逐步实现从“藏汇于国”向“藏汇于民”的转变,新政策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此前市场上人民币“供小于求”的状况,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在这一系列政策下,境内居民的理财渠道也将得到较大拓展。
(三)经济专家称,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汇率风险上升的背景下,此次放松外汇管理也有助于企业应对汇率风险,如允许有进口支付需求的企业提前购汇存入外汇账户的新政策。原来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进口企业购汇只能在有关结算方式或者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不得提前进行。使得进口企业无法根据汇率走势的判断自主选择购汇时间,不利于防止汇兑损失。新政策的出台就化解了这一问题。